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
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十年。
乙醜。
五月。
壬申朔。
上禦太和殿傳胪。
賜一甲錢維城、莊存與、王際華、三人進士及第。
二甲章恺等九十人。
進士出身。
三甲徐□□喬等二百二十人。
同進士出身。
○吏部帶領四月分月選各官引見。
得旨、拟升浙江金衢嚴道之淑寶。
現出差黑龍江。
若俟差滿回京引見。
未免懸缺太久。
着将金衢嚴道員缺。
另行铨選。
其淑寶俟回京時。
将拟升道員之處。
奏聞。
請旨。
○癸酉。
戶部議覆甯古塔将軍巴靈阿等。
疏稱、拉林阿勒楚喀副都統衙門。
公事需用紙張筆墨等項。
請照伯都讷副都統衙門公費每年九十兩之例給予。
應如所請。
從之
○工部等部議覆、直隸總督高斌疏稱、天津、靜海、滄州、鹽山、慶雲、南皮、等六州縣。
建造汛撥墩台營房煙墩等項并四黨口守備、把總、鹽山縣之韓村汛、南皮汛、各外委把總、衙署營房。
經前督臣孫嘉淦題。
部覆準其興建。
茲查天津等州縣。
沿海一帶。
雨水海潮淋浸。
難以經久。
應請在附近村莊。
每兵一名。
建六木□廪草土房一間。
告示房一間。
二馬一棚。
南皮汛外委把總一員。
在城守汛。
仍請建給衙署。
鹽山縣之韓村汛外委。
停建衙署。
給土房三間。
其四黨口守備把總。
衙署馬棚、營房。
仍照原題辦理。
應如所題。
營房、告示房等。
準其建造。
至外委把總。
向無建造衙署之例。
不準建給。
從之。
○甲戌。
孝誠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上幸圓明園。
○四川巡撫紀山。
疏報酉陽州承糧花戶陳治安等、七千零九十九戶。
補首乾隆九年分中下地。
共五百五十一頃六十一畝。
○予故大學士伯鄂爾泰祭葬如例。
谥文端。
○旌表守正捐軀之貴州普安州民任記珍妻馮氏。
○乙亥。
上詣暢春園。
問皇太後安。
○谕曰。
原任安徽按察使蘇昌。
丁憂回旗。
伊原系給事中。
今現出有常安保禦史一缺。
即着蘇昌在禦史上行走。
○又谕、據貴州總督張廣泗奏稱、雲南學政翰林院編修張為儀赴任。
行至貴州省城病故等語。
雲南路遠。
學政一缺。
不可久懸。
提督雲南學政。
着沈慰祖去。
沈慰祖現經差滿。
着即速赴任。
不必來京。
○戶部議覆長蘆鹽政伊拉齊奏稱、永利、富國、永阜、王家岡、四場。
并海豐縣竈地。
乾隆九年。
二麥被旱。
勘明成災七八九十分。
共地一千二百一十一頃有奇。
共應蠲免銀五百六十九兩八錢七分零。
會同撫臣喀爾吉善。
疏請蠲免。
嗣接部覆。
該場縣竈地。
秋禾有無收成。
未經聲明。
不便遽準。
今查王家岡秋禾被旱。
業經準免。
永利場、海豐縣、秋收六分。
富國場、永阜場、秋收八分。
但場竈濱海地瘠。
全賴麥收。
仍請照民糧一例蠲免。
應如所請。
從之。
○刑部議覆、監察禦史薛澂奏稱、流徒人犯到配。
自應照例安插。
乃各省無能有司。
發給地保。
分派挨戶輪養。
罪犯公然安坐輪食。
貧民如款嘉客。
供其醉飽。
甚為擾累。
請敕下督撫。
流徒人犯老幼廢疾。
照例撥入養濟院。
有手藝、及年壯有力。
随宜安頓。
勿令失所。
其分派輪養之處。
嚴行禁止。
應如所請。
從之。
○旌表守正捐軀之直隸南宮縣民任小二妻宋氏。
○丙子。
谕軍機大臣等。
向來瞻對土番。
肆行不法。
擾害地方。
雍正八年。
用兵征讨。
祇因辦理未妥。
草率完結。
今又故智複萌。
劫掠無忌。
不知法紀。
是以允督撫等奏。
發兵征剿。
乃出于不得已。
非朕本意也。
夫用兵原非美事。
即所費錢糧。
亦複不少。
爾等可密寄信與慶複、紀山、李質粹、務期殚心籌畫。
調度得宜。
以靖邊境。
李質粹初到地方。
恐諸事尚未熟谙。
慶複、紀山、當悉心贊助之。
倘此番料理不善。
或至有損軍威。
或仍似雍正八年草率完結。
複留後患。
朕當于慶複、紀山、李質粹是問。
○又谕軍機大臣等。
朕前降旨。
将張師載補授江蘇按察使。
今思江臬之任。
事務甚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