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升選。
十五缺後。
選用一人。
一列在二等之領催等。
應照兵部則例館三等滿謄錄之例。
俟本館一等用完後。
再行補用。
一列在三等之披甲等。
亦應照兵部則例館三等滿謄錄之例。
俟本館用完後。
再行補用。
以上議叙人員。
如願改武職。
仍準以本旗骁騎校等缺補用。
從之。
○增建階州州判衙署。
從甘肅巡撫黃廷桂請也。
○戊申。
谕軍機大臣等、聞得辦理萬年吉地工程。
一應工作物料錢糧。
德爾敏必先辦後發。
不獨商人等頗為苦累。
即承辦之員。
亦每至呼應不靈。
夫錢糧固應慎重。
而商人等皆系經紀小民。
何能墊辦。
可寄信德爾敏、嗣後如有應行豫領之項。
當即酌量支發。
不必過慮。
俾商人等不緻苦累。
則工程庶不緻草率。
而錢糧亦歸實用矣。
若有必需先辦後發之處。
着會商爾等辦理。
○禮部議覆、廣東肇高學政金洪铨疏稱。
關帝護國庇民。
神靈赫濯。
蒙世宗憲皇帝追封三代公爵。
廟祀增輝。
竊見公文緊要者。
封面概填雙羽飛遞。
塘兵或納懷中。
或置包褁。
輕亵殊甚。
可否将雙羽字樣。
改為雙翼。
應如所請。
從之。
○己酉。
谕軍機大臣等、陳子鳳供出年羹堯家人曹德之子曹錦文。
隐匿财産一事。
上年六月。
經刑部奏請、将陳子鳳發往江南。
交與該督撫會審定拟。
距今一戴有餘。
業已逾限。
而尹繼善、陳大受、尚未審結。
甚屬遲延。
此案情節虛實如何。
并逾久不結之故。
可寄信詢問之。
○又谕軍機大臣等。
朕前降旨。
二氏之教。
由來已久。
原難盡行沙汰。
但遊手之徒。
借名出家。
耗民财而妨民俗。
自不可聽其任意去來。
不為清厘。
是以谕令該部頒發度牒。
以憑查核。
乃數年以來。
各省所報冊籍。
多寡不同。
自因本地僧道多寡不同之故。
但止有沙汰之數。
而未有續收之數。
是有裁而無收也。
亦非朕當日辦理此事之意。
古聖人之嚴辟異端者。
因其有害于政教。
今之僧道。
不過鄉裡無依之貧民。
竄入空門。
以為糊口計。
豈古昔異端之可比。
而能為正教之害耶。
若果去一僧道。
即多一力田之農民。
則善政也。
但朕複思之。
彼遊手坐食之人。
既為僧道。
習于安閑。
若迫令改業。
受手胼足胝之勞苦。
其勢有所不能。
不過市井中添無數遊惰生事之輩耳。
轉不若收之寺觀中尚有覊縻也。
是以朕前原有漸次裁減之旨。
不可聽其引而日盛。
若缁黃之屬。
必應盡汰無遺。
則朕從前又何難降旨全行禁革。
不事姑容乎。
爾等可将朕意寄信與督撫。
令其善于體會。
轉饬所屬。
從寬辦理。
若伊等錯會朕意。
以為崇高佛老。
則又非矣。
○内閣、翰林院、帶領新進士引見。
得旨、新科進士。
除一甲三名錢維城、莊存與、王際華、已經授職外。
章恺、沉志祖、歐陽正煥、薛芝、蔣元益、史贻谟、徐開厚、張甄陶、張若澄、徐光文、秦鐄、李友棠、勵守謙、國柱、劉元熙、毛輝祖、顧<?氵聯>、錢士雲、邵齊烈、湯萼聯、溫敏、楊永谟、朱若東、黃叔顯、孫漢、冀文錦、何德新、楊維震、張馨、趙秉忠、宋弼、許菼、張紹渠、謝溶生、楊瑝、單铎、李英、馮秉彜、李因培、王協和、楊演時、蔡溎、積善、王楷、梁濟瀍、溫如玉、夢麟、楊士銘、宗室達麟圖、範泰恒、舒祿、俱着為翰林院庶吉士。
吳檠、段汝舟、鄧錫禮、高玉駒、闵鹗元、莊學和、陶思深、劉圻、姚成烈、江權、羅人文、楊文振、陳慕楷、安際虞、俞成、楊天恩、廖淮、孫英、李梅、曹槐、楊文揚、杜官德、戴秉瑛、喻敬璋、關壽、齊建中、舒敏、吳楫、劉伯興、趙春福、梁景璋、張國甯、孫曠、劉龍光、唐文蔚、哈達翰、餘騰蛟、彭禮、周才盛、張拜□□羽人貝□、闵鹄、謝鳳诏、趙用熊、劉翙羽、金澍、葉申介、王潮、俱着分部學習。
照例試用。
狄寬、周銘诒、孫爾周、周芬佩、吳一嵩、胡燮臣、張萬青、任文翌、宋煥、魯克寬、袁虞禮、傅豫、趙廷徤、王訓、徐錦、汪正澤、侯鈞、鄒瀚、高登升、趙頤、曾光先、羅鳌、何毅夫、勞宗發、高居甯、桑淇、王善思、王铨衡、牛宗文、岑天構、徐天球、徐維綱、陸烈、葉為舟、魯晉、馮渠、李際隆、李映岱、俱着分發各省。
以知縣用。
張夢揚、李建中、江龍光、吳元會、孫王綸、池光遠、王宇大、童元璠、何仁、陳士師、高其度、羅正先、孫菼、劉震、張東、賈元鳌、陳迥、張賓賢、張維燦、陳鬥、歐陽夢旂、殷台傑、袁芳、陳善、俱着以教職即用。
餘歸原班铨選。
○兵部議覆、直隸提督保祝奏請、将天津正定兩鎮左營遊擊守備。
宣化鎮中軍遊擊守備。
馬蘭鎮左營遊擊。
天津城守營都司。
通州協左右兩營都司守備。
并提标所轄之山海關都司。
唐三營守備等一十二缺。
及提标之中營參将守備二缺。
均各改為題補等語。
查馬蘭鎮左營遊擊。
系守護陵寝重地。
提标中營參将。
宣化鎮中營遊擊。
唐三營遊擊。
均系沿邊緊要。
應如該提督所請。
改為題缺。
餘應毋庸議。
從之。
○四川巡撫紀山奏、瞻對頑番不法。
前委千總向朝選前往曉谕。
乃下瞻對班滾。
已發兵二百餘名。
在西納山下插營阻擋。
該千總随令瞻對頭人、将公文發去。
令其回覆。
而班滾仍複支吾。
及至上瞻對七林坪土寨。
照前曉谕。
又藉稱土司已故。
家内不知。
并未放夾壩等語。
彼此推诿。
始終不獻贓賊。
自宜示以兵威。
師出糧随。
現已起運雅郡倉米四千八百八十餘石。
并接運所需青稞。
已在爐地購定三千石。
裡巴二塘。
共豫購一千五百石。
其軍需銀亦俱運爐接濟。
得旨。
知道了。
兵貴神速。
今汝等尚無進師之期。
而彼已有兵阻擋矣。
善用兵者如是乎。
亦谕李質粹知之。
○又奏、本年五月初六日。
準貴州督臣張廣泗咨稱、匪犯夏如春。
籍隸四川鹽亭。
在黔造作妖言。
散給僞劄。
已于四月初八日拏獲。
并詢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