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
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十一年。
丙寅。
二月。
丁酉朔。
上詣雍和宮行禮。
○谕、駐劄西甯辦理青海番子事務之副都統莽古赉、駐藏辦事之副都統傅清、爾等陳奏事件。
莽古赉每次俱用漢摺。
傅清亦間用漢摺。
各省督撫提鎮内。
有滿洲大臣。
用漢摺奏事者。
原因辦理地方民情、及綠營事務。
今莽古赉、傅清、系滿洲大臣。
且系辦理蒙古、唐古忒事務。
所有事件、理應用清字奏摺。
伊等竟仿效外省大臣、用漢字奏摺。
殊屬非是。
着饬行。
嗣後奏事、俱着繕寫清字奏摺。
并寄谕衆佛保知之。
○奉恩将軍錫通額故。
以其弟慶阿泰襲職。
○戊戌。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山西大同等州縣。
去年偶被秋災。
經該撫查明。
分别題請赈恤。
朕已降旨允行。
今思大、朔、等屬。
地瘠民貧。
近處邊陲。
較之他處。
更為寒苦。
其被災各屬赈期、俱至三月為止。
今歲适逢閏月。
恐停赈之後。
正值青黃不接之時。
貧民糊口無資。
朕心轸念。
着将大同、懷仁、廣靈、應州、渾源、山陰、靈邱、陽高、天鎮、朔州、馬邑、定襄等十二州縣。
極、次、貧民。
俱于閏三月、再各加赈一月。
俾小民不緻失所。
該部即遵谕速行。
○又谕、河南永城、鹿邑、夏邑、三縣、乾隆四、六、七、三年、未完帶徵緩徵銀一十四萬餘兩。
朕前降旨。
自乾隆甲子年為始。
均作三年徵收。
今該三縣。
上年秋禾。
複被水災。
應徵錢糧。
現在分别蠲緩帶徵。
所有前項舊欠銀兩。
若仍複按限催徵。
民力未免拮據。
着将永城、鹿邑、夏邑、三縣、乾隆十年分、應徵舊欠銀四萬五百九十餘兩。
準其緩至十一年、麥收後補徵。
另扣年限造報。
以纾民力。
該部遵谕速行。
○又谕、從前朕巡幸直隸地方。
見城垣多有殘缺。
皆因不能随時堵築。
以緻出入踐踏。
踰越成路。
因令大學士等、寄谕各督撫。
令其督率有司、留心整饬。
嗣據巡撫碩色奏請、分别工程一千兩以上者。
俟以工代赈之年。
動項興修。
一千兩以内者。
令各州縣分年修補。
除土方小工、酌用民力外。
其餘、即于公費項下支修。
朕将伊摺令各督撫閱看。
俾其仿照辦理。
但須善為經紀。
勿緻累民。
而各督撫中。
遂有因此奏請開捐土方。
并将各官養廉、合力捐修者。
或經批示。
或經議駁。
俱未準行。
今鄂彌達覆奏摺内。
又稱按田起夫。
誠恐占田之戶。
必派之佃田之家。
不若暫借稅銀生息、以備修補等語。
此奏甚屬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