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慮及此也。
○又谕、山西大、朔、等屬、上年被災。
朕已特降谕旨。
于赈恤之外。
加赈一個月。
又據阿裡衮奏稱、請興修城垣。
以工代赈。
朕又降旨。
令其察看本地情形。
有應行籌畫辦理之處。
随時具奏。
朕思該地方、因上年被災。
較輕于宣化。
是以将二府州縣、分别加赈。
但彼地與宣府接壤。
土瘠民貧。
又當歉收之後。
今春雨複愆期。
着傳谕阿裡衮、遴選妥員。
速赴被災地方。
察看此時實在情形。
即行奏聞。
其應作何籌畫之處。
仍遵前旨辦理。
○丁巳。
谕、朕加惠黎元。
将天下錢糧。
分年蠲免一次。
今歲系直隸輪免之年。
宣化府屬各州縣。
所有應徵屯糧。
例不在蠲免之内。
但念宣屬地處邊陲。
上年被災較重。
今春雨澤又複稀少。
現在降旨加赈。
與常時不同。
着将各該州縣本年額徵屯糧。
蠲免三分之一。
以纾民力。
該部谕令該督那蘇圖速行辦理。
○重修明通鑒綱目書成。
議叙提調纂修等官、加級紀錄有差。
禦制明史綱目序曰。
編年之書。
奚啻數十百家。
而必以朱子通鑒綱目為準。
通鑒綱目。
蓋祖述春秋之義。
雖取裁于司馬氏之書。
而明天統。
正人紀。
昭監戒。
着幾微。
得春秋大居正之意。
雖司馬氏有不能窺其藩籬者。
其他蓋不必指數矣。
嘗謂讀書立言之士。
論世為難。
非如朱子具格緻誠正之功。
明治亂興衰之故。
其于筆削。
鮮有不任予奪之私。
失褒貶之公者。
自綱目成、而義指正大。
條理精密。
後儒有所依據。
踵而續之。
由宋迄元。
厘然方策。
至明代君臣事迹。
編輯之難。
更倍于諸書。
蓋明史已成于百年之後。
而世變風漓。
記載失實。
若複遲待。
将何以繼續編而示來許。
爰命儒臣。
法朱子通鑒綱目義例。
增損編摩。
大書以提要。
分注以備言。
每一卷成呈覽。
朕于幾暇。
亦時禦丹鉛。
為之參定。
雖于天人一貫之精微。
未之能盡。
而惟是謹嚴之義。
守而弗矣。
簡正之旨。
志而必勉。
書既成。
群臣舉唐太宗之事為言。
勉從其請而為之序雲。
○以鑲黃旗護軍參領什圖、為孝陵總管。
○戊午。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幸圓明園。
○谕軍機大臣等。
前因鳳陽關監督普福、誤免銅觔水腳等銀。
部議着令賠補。
經朕傳谕寬限。
令伊于養廉内節省還項。
今據普福奏稱、今歲徵收盈餘數目。
比較七年以前。
更多十數萬兩。
通融彌補着賠之項。
不需三年。
可以清完等語。
甚屬乖謬。
伊不知感朕寬宥之恩。
而尚敢為是謬妄之語。
是自取罪也。
況查伊管關以來。
盈餘并未加多。
且有缺額之年。
伊不過借免過米豆之稅以充數而已。
即此可見其于關稅、未必全無隐匿。
伊若如此設心。
必至辦理不妥。
重獲罪譴。
将來亦斷不能逃朕之洞鑒也。
着傳谕嚴行申饬之。
○大學士等議覆、直隸總督那蘇圖奏稱、直隸各處糧價。
惟麥最貴。
奉旨令豫、東、二省。
各備麥十萬石。
運直以備借粜。
現值青黃不接之時。
豫、東、采買。
恐市價不免昂貴。
請将該省追還民欠現成麥石運直。
先盡麥價最貴之處。
派撥借粜。
餘俟二麥收後。
再行辦理等語。
查豫、東、二省接濟直隸麥石。
河南巡撫尚未奏到。
山東巡撫喀爾吉善、已經奏報豫備。
今直隸麥價騰貴。
京師麥價亦日漸增長。
宜早籌畫。
應令該督速将直省應行接濟各州縣、需麥若幹石。
即為酌定。
并如何運送之處。
咨令豫、東、二省撥運。
此内有餘。
即運送京師。
如僅敷撥濟直隸。
并令豫、東、二省。
另備數萬石運京。
以備平粜。
得旨、依議速行。
○己未。
上詣黑龍潭祈雨。
○谕軍機大臣等。
福建沿海一帶。
福、興、漳、泉、福甯、五府。
皆逼近海洋。
港澳繁多。
在在可通海泊。
不獨廈門、閩安、二口。
為船隻出入門戶也。
朕聞各該處一應查緝禁約之方。
奉行日久。
未免廢弛。
保無有偷漏禁物、及偷渡過水等弊。
着傳谕總督馬爾泰、巡撫周學健、轉饬文武汛防。
加意稽查。
毋得疎縱。
亦不得借端需索。
緻滋擾累。
○授恭勤貝勒允祜之長女為郡君。
壻馬實為多羅額驸。
○庚申。
上幸瀛台。
○詣皇太後宮問安。
○還宮。
○谕曰、上年宣化府所屬地方。
被旱歉收。
今夏雨澤又複稀少。
朕去歲巡狩經過。
知彼處為邊區保障。
不可不豫籌接濟。
雖現存米豆。
尚足敷用。
恐将來或有急需。
一時難以猝辦。
着将通倉粟米撥運十萬石。
分發所屬州縣。
以備撥給。
倘今歲秋成豐稔。
即将此項為補實倉儲之計。
其如何陸續挽運之法。
着倉場侍郎、會同該督妥議辦理。
○谕軍機大臣等。
直隸總督那蘇圖、奏請撥運通倉粟米十萬石。
以備宣屬倉儲。
豫籌接濟。
朕已降旨允行。
但此項米糧。
原為豫備秋成以後之用。
可以從容辦理。
務須慎選幹員。
酌量陸續挽運。
不可如上年辦理未善。
以緻車輛短少。
價值昂貴。
于商民又有未便。
爾等可傳谕知之。
○辛酉。
谕、據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