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從查考。
臣部亦難覺察。
臣等酌議、嗣後各省督撫提鎮諸臣。
凡接内廷封發事件到日。
即将原遞火票。
并接到日期。
于驿遞之便。
備文繳部。
臣部按各省程途詳核。
有逾限不繳者。
即系沿途沉匿。
照原發火票之号簿。
挨站行查。
至封發事件。
有由軍機處交發者。
亦有由内閣轉交者。
俱系臣部加封轉發。
如有沉匿未遞到者。
查出将該管官參處。
得旨、依議速行。
○是日起、上以祭社稷壇、齋戒三日。
○丙寅。
兵部帶領革職雲南普洱鎮總兵官崔善元、引見。
得旨、崔元善着交與貴州總督張廣泗、以總兵副将。
酌量補用。
○丁卯。
祭先師孔子。
遣慎郡王允禧行禮。
○谕曰、巴靈阿、自補授将軍以來。
諸事推委。
并不認真辦理。
巴靈阿、着來京候旨。
所遺員缺。
着阿蘭泰補授。
所有令阿蘭泰、那木紮勒等、查審事件。
着交阿蘭泰辦理。
那木紮勒、由甯古塔即行來京。
○谕軍機大臣等、據步軍統領舒赫德奏稱、張廣泗所奏。
呂齋婆住在白雲觀之處。
臣查詢觀内道士張本誠等供、乾隆五年冬。
有一道姑、四川人。
同伊子并伊侄來到觀内、王道的祠堂内住下。
過了半個多月。
就到平郡王府内去了。
後從王府回去了等語。
朕随降旨詢問平郡王。
據王奏稱、乾隆六年正月内。
有一道姑。
系四川重慶府人。
同行有一子一侄。
曾從白雲觀看過。
在京約住一月。
即回四川去了。
這道姑說、是宋門李氏。
曉得些坐功。
此時約有六十餘歲等語。
看此與貴州張天序供、白雲觀王真人處居住之語相同。
惟姓宋姓呂之處互異。
但此輩行蹤詭秘。
或改易姓氏。
亦未可定。
其現在四川無疑。
可傳谕紀山、令其遴選幹員。
密行查拏務獲。
即速具奏。
尋據慶複、紀山、奏覆。
據成都縣禀報、于省城白衣庵女觀内。
拏獲道姑宋李氏。
訊供夫家母家。
都不姓呂。
不過自己做些坐功。
原不與人來往。
白雲觀的呂齋婆。
實不知道。
除訊過供詞具奏外。
容臣等設法訪緝。
報聞。
○又谕、今歲山東兖、沂、曹、泰、等府屬。
雨水過多。
沿河被水州縣。
一應赈恤諸務。
必須大員稽查。
方為妥協。
現在濟東泰武道陀諾、委署布政司印務。
而兖沂曹道吳同仁、又前往江南。
着巡撫喀爾吉善、添委道府大員。
速赴被災各處。
所有應行赈恤諸務。
董率州縣。
妥協辦理。
毋緻災民失所。
該部即遵谕行。
○吏部議覆、浙江道監察禦史曹秀先奏稱、本月十二日戌時地震。
降诏求言。
臣思地體屬陰。
宜靜不宜動。
今日之動。
度亦卑下不循分義所緻。
或緣疆宇遼遠。
人性難齊。
文告不修。
而教化未廣也。
夫所謂教化者。
非僅城設一學、村設一塾、以課凡民之俊秀也。
其在喬野小民。
所易曉者、莫若文告之詞。
今直省布貼勸民告示。
多向通都大衢。
以飾耳目。
城市巧慧之人略識之。
窮鄉僻壤者且不得一見。
臣愚以為守土官吏。
各有教民之責。
應令各直省督撫。
将有關于忠信孝弟、禮義廉恥、扶尊抑卑、正名定分、等事。
擇其明白淺近者。
刊刷告示。
每年分發所屬府州縣衛。
于大小鄉村遍貼。
朔望宣讀聖谕後。
以方言諺語。
為愚民講說。
行之日久。
則感發天良。
戾氣消而和氣聚矣。
應如所請。
從之。
○定邊副将軍策淩奏、駐防宣化大同軍營官兵等、業經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