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切差務。
勤勞出力。
俱無贻誤。
仰懇将庫貯備賞緞布内賞給。
報可。
○赈貸直隸青縣、南皮、慶雲、衡水、冀州、五州縣。
并嚴鎮、海豐、二場。
旱災竈戶。
○戊辰。
祭大社、大稷、上親詣行禮。
○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山東省今夏被水各州縣。
據巡撫喀爾吉善、先後題報。
查勘分别辦理。
除勘實成災各屬。
已加恩蠲赈外。
其勘不成災州縣。
雖被淹稍輕。
晚禾收成。
究屬歉薄。
朕心轸念。
着喀爾吉善、查明各州縣。
實在無力貧民。
按戶酌借口糧。
按畝酌借麥本。
俾得及時播種秋麥。
所有借給麥本銀兩。
于來歲麥熟後徵還。
出借口糧。
于來歲秋收後免息徵還。
此等被淹地畝。
本年應徵錢糧。
着緩至來歲啟徵。
以纾民力。
該部即遵谕行。
○谕軍機大臣等、據阿蘭泰奏稱、去年奉天将軍達勒當阿、前往吉林。
會同将軍巴靈阿等。
提集領催佛斯泰等九人審訊後。
仍将伊等釋回本地等語。
此等情節。
從前達勒當阿等、并未奏聞。
将佛斯泰等如何審訊。
伊等所供招詞如何。
其後因何釋放。
令其各回本地之處。
着寄信阿蘭泰、查明具奏。
尋據奏覆、訪得領催佛斯泰等九人。
緣每年将米面布靴等物。
販運南海。
與偷參人交易。
去年奉天将軍達勒當阿至吉林。
與将軍巴靈阿審過後。
即應嚴加約束。
不令出境。
乃仍令回歸。
緻案懸莫結。
容臣将佛斯泰等九人。
再行提訊。
并将通易南海、及偷參逃避之奸匪。
查緝審拟具奏。
得旨、甚是。
今即放爾為吉林烏拉将軍。
凡事悉心辦理。
○又谕、據四川巡撫紀山奏稱、鐵船教之夥犯胡恒、供出鐵船掌教之朱牛八。
在貴州羅貢生家。
招為女壻。
羅貢生家佃戶甚多。
都是苖子等語。
朱牛八、明系鐵船掌教之首逆。
羅貢生招伊為婿。
以主呼之。
且佃戶俱系苗子。
甚有關系。
爾等可傳谕張廣泗、嚴緝務獲。
一一究出夥黨。
速奏以聞。
并将胡恒供詞。
鈔錄寄去。
尋據張廣泗奏覆、鐵船教主朱牛八。
臣疊次差弁、會同川省委員。
于仁懷黔西一帶。
細訪無蹤。
至仁懷縣安羅裡、雖有羅姓。
并非貢生。
原系衣食充裕之家。
佃戶計有六七十戶。
多系苖人。
該處歸化數百年。
風俗安靜。
并無一人入教。
報聞。
○己巳。
谕曰、署四川提督李質粹、統兵進剿瞻對。
并不勇往向前。
但知觀望。
且始終欺飾。
難勝通省提督之任。
着解任來京候旨。
其四川提督員缺。
着廣東潮州鎮總兵武繩谟補授。
其潮州鎮總兵員缺。
着史載賢補授。
○又谕、上年朕曾降旨。
輪流蠲免天下一年地丁錢糧。
今歲系奉天應免之年。
但彼處旗人所種地畝。
應納糧草。
原不在地丁錢糧之數。
仍系照例徵收。
今廣甯、義州、遼陽、等處。
俱被水災。
若仍照舊交納。
伊等未免竭蹶。
着交奉天将軍。
盛京戶部。
查勘被災處所。
免其徵收。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學政考試卷價。
自雍正十一年。
經部議定。
每本價值三分。
令提調官自行置辦。
不許卷戶仍前增價重戥等弊。
自應遵照定例辦理。
今崔紀奏、江蘇等屬卷價浮多。
有貴至一錢及二三錢不等者。
寒士未免拮據。
此皆由書役舞弊巧取。
該管官不行查察之所緻。
着該督撫學政等。
通行各屬。
嗣後童生、府州縣以及院試卷價。
令依部定之例。
毋得違例多取。
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