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遷者。
是以仍留李元亮。
與旗例相符。
即從前韓光基亦系如此。
蓋因得人之難。
周禮如何輕言天下事。
而遽以不患代職無人。
喋喋陳奏乎。
此必有師生親舊。
觊觎此缺。
授意為之者。
且借朕所頒谕旨。
以博敢言之名。
而行其假公濟私之實。
朕何如主。
豈伊狡狯伎倆。
所能搖奪乎。
前明言官。
各立門戶。
互相排擊。
矢口譏讪。
以緻混淆國是。
釀成尾大不掉之患。
近來禦史。
各逞胸臆。
非借以沽譽。
即意在徇私。
如此等非所應言之事。
而亦肆其簧鼓。
大有關于政務。
此風斷不可長。
周禮着嚴饬行。
并曉谕科道等官共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常安奏太湖情形、摺内稱六桅大船。
往往為藏垢納污之地。
恐将來匪類。
聚集漸多。
宜分别查禁等語。
江南應行辦理之處。
爾等可抄錄寄與尹繼善、陳大受、令其悉心查辦。
具奏以聞。
○戶部議覆、陝西道監察禦史湯聘奏稱、查定例貧難軍民。
将私鹽挑負、易米度日者。
不必禁捕。
又貧難小民。
年六十以上十五以下。
并孤獨廢疾等。
于本州縣報明驗實注冊。
許其挑鹽易米。
近聞外省城鄉集鎮商人。
俱設有店口。
官役私捕。
若遇大夥私鹽。
人衆勢強。
每多畏縮。
一遇擔負貧民。
辄借私鹽名色。
阻掯索詐。
稍不如意。
即将鹽觔傾撒。
或奪歸入已。
應請嚴饬地方官。
凡官商鹽店。
毋許擅用私役巡鹽。
其在官兵捕。
亦毋許混拏貧民。
又奏稱、濱水之民。
養魚為業。
居山之民。
種樹營生。
近聞日久法弛。
胥役慫恿長吏。
或稱堤岸有妨。
或稱行舟有礙。
希圖吓詐。
緻貧民失業。
并請嚴饬究治。
均應如所請。
從之。
○赈湖南益陽、道州、江華、平江、四州縣。
被水災民。
○壬申。
秋分。
夕月于西郊。
遣慎郡王允禧行禮。
○太宗文皇帝忌辰。
遣官祭昭陵。
○上詣奉先殿行禮。
○谕、鑲藍旗蒙古都統事務。
着尚書納延泰兼理。
○建山西陽曲、陽城、二縣巡檢衙署。
從巡撫阿裡衮請也。
○修理江蘇總漕衙署。
從巡撫陳大受請也。
○癸酉。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遣官祭關帝廟。
○谕、今年下江之淮、徐、海、上江之鳳、颍、泗、所屬州縣。
多被水災。
朕心轸念。
已命督撫等設法加意赈恤。
其居民房舍、被水沖塌之處。
向例給資修葺。
七年被災最重。
朕于定例之外。
曾加賞銀兩。
今當積歉之餘。
百姓生計。
已屬艱窘。
今又遭值水患。
民力自多拮據。
着将上下江被水之地。
于定例外、照七年之例加賞。
俾坍塌房屋。
及時繕葺。
早得甯居。
該部即遵谕行。
○甲戌。
太祖高皇帝忌辰。
遣官祭福陵。
○上詣奉先殿行禮。
○谕曰、戶部侍郎李元亮員缺。
目下暫令蔣溥署理。
戶部事務繁多。
呂熾現出學差。
其侍郎事務。
即着蔣溥兼理。
○乙亥。
遣官祭昭忠祠。
○丙子。
萬壽節。
上詣奉先殿行禮。
○遣官祭太廟後殿。
○遣官祭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
○遣官祭顯佑宮、東嶽廟、城隍廟。
○詣皇太後宮行禮。
○禦太和殿。
王以下文武各官進表。
行慶賀禮
○戊寅。
上詣皇太後宮。
問安。
卷之二百七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