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該處積歉之餘複遭水患。
亦應豫籌接濟。
着将安省起運漕糧。
截留十萬石令該督撫、酌量分運被災州縣。
以儲民食。
該部遵谕速行。
○谕軍機大臣等、朕覽慶複薦舉遊擊馮天錫本内、所開事實。
稱本官每逢朔望。
宣講聖谕廣訓。
開導士卒。
鹹知大義。
守法奉公等語。
宣講聖谕。
乃文員專責。
然亦不能深明義蘊。
悉心開導。
實力奉行。
不過每逢朔望。
蹈常襲故而已。
馮天錫武途出身。
何能為士卒宣講。
使人人皆守法奉公乎。
朕若召馮天錫面詢。
料伊必不能通曉意義。
今開此虛詞。
并非實迹。
殊非薦舉之道。
近來諸臣辦事。
多不務實。
惟尚虛文。
慶複亦蹈此習。
何能表率僚屬。
整饬地方。
以期臻于上理。
爾等可傳谕慶複知之。
○大學士等議覆、川陝總督慶複等奏、西藏複設台站官兵案内。
除裡塘業經酌設土兵三百名、毋庸更添外。
其巴塘向駐守備一員。
今既移駐乍了。
即請以乍了之把總、移駐巴塘。
至從前賞給蠻兵牛羊滋生銀兩。
今蠻塘既徹。
自應将前項追繳。
但蠻兵安設二年。
頗為出力。
懇請寬免。
均應如所請。
得旨、從前賞給蠻兵牛羊滋生銀兩。
着免其追繳。
餘依議。
○禮部議準、江西巡撫塞楞額題覆、布政使彭家屏奏、棍徒誘買秀才。
應定提調官處分一摺。
緣江西積棍。
素有尾随學臣。
按試各郡。
哄誘士民。
營求入學。
設計掉騙等弊。
該提調官、緣向未定有處分。
多存玩忽。
誠如該司所奏。
必應嚴定處分。
請嗣後棍徒誘買掉騙。
該提調官不行查拏。
過後别經發覺。
請照失于查察例、罰俸一年。
從之。
○奉天府府尹蘇昌參奏、已故甯海縣知縣崇倫永。
虧空庫銀一千九百四十七兩。
應請查抄押追。
得旨、這所參崇倫永、虧空庫銀該府尹着落伊子究追具奏。
奉屬官員。
被參虧空案件甚多。
皆系霍備任内未經發覺者。
此皆由霍備不留心查察。
吏治廢弛所緻。
如被參官員虧空。
日後不能完補。
俱着落霍備賠補。
俟、賠補完日。
再照伊所降之級補用。
該部知道。
○調廣東連陽營遊擊鄭得元、來京引見。
○戊戌。
訓大臣實心行政。
谕曰、緻治興化。
必本于誠。
凡為大臣者。
能事事克殚其實。
則易俗移風。
自骎骎于上理。
朕常以實心實政、訓谕臣工。
而諸臣仍多尚虛浮。
少實際。
内猶較可。
外則尤甚。
朕亦自愧率先之未能也。
即如督撫為全省表率。
凡文武官弁。
皆奉其指示。
若惟事虛文。
則屬員相率效尤。
其于國計民生。
有何裨益。
朕看近來督撫。
其心思智慮。
多用于簿書考成。
其實在政事。
所以仰答乎上、而敷布于下者。
往往不以為要務。
不過沿襲舊文。
為粉飾潤色之具而已。
如川陝總督慶複、薦舉遊擊馮天錫、本内所開事實。
有朔望宣講聖谕廣訓。
開導士卒鹹知大義。
守法奉公等語。
夫國家整理戎政。
以将略材武為尚。
必能訓練技勇。
和輯兵民。
始可登之薦牍。
以儲幹城之選。
若以武途出身之馮天錫。
而謂其能講明文義。
闡發萬言之精蘊。
其誰欺乎。
此不過向來薦本中套語。
填寫成文。
然慶複則不應亦如是也。
又如廣西巡撫鄂昌、乃大學士鄂爾泰之親侄。
竟于請祀名宦疏内、稱為甫申周召、稷契夔龍、服教畏威、行所無事等語。
在大學士鄂爾泰、為宣力之大臣。
朕加恩令入祀京師之賢良祠。
并伊久任之雲南。
亦已展祀。
酬庸之典已備。
可以傳之不朽矣。
至于廣西一省。
有之不足加榮。
無之亦不為缺。
而論其實、則鄂爾泰當日本系雲貴總督。
後暫兼粵西者。
不過一時彈壓苗疆。
豈必有殊勳惠績。
淪洽人心。
足以媲美召棠。
遠轶郇雨也。
而鄂昌本内稱頌之詞。
有古賢臣所不克當。
而非聖人不能者。
若鄂爾泰有知。
必以為溢美。
而不安于心。
料此亦不出于鄂昌之筆。
皆伊之屬員。
欲結歡于上司。
竭力稱揚。
不知其立言之過。
鄂昌即據以入告。
亦謂此系本章。
自然照常批發。
未必經朕全覽耳。
不知朕日理萬幾。
于諸臣章奏。
及一切庶務。
無一事不經心。
亦無一字不過目。
豈有絲綸重務。
而偶有疎忽者乎。
鄂昌、初加恩複用之人。
宜事事勉力。
而亦視進奏本章、為奉行故事。
即此可見各督撫中、似此存心者不少。
是平日之董率屬吏。
訓迪闾閻。
此以虛求。
彼以虛應。
又安望其去僞以存誠。
化民而善俗乎。
是以福建上杭刁佃。
因蠲免正賦。
自定田租。
與業主四六均分。
抗不交納。
遂敢聚衆拒捕。
而江南宿遷。
奸徒鬧赈。
挾制罷市。
習俗浮嚣。
民風驕肆。
地方官平素不能化導可知。
此皆由虛飾成習。
未嘗以至誠感人所緻也。
朕因見諸臣多蹈此習。
指其一二。
當知自愧。
繼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