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
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十一年。
丙寅。
九月。
己酉。
谕曰、山西巡撫阿裡衮。
現在患病。
其巡撫并提督印務。
着兵部尚書班第、暫行署理。
即日馳驿前往。
○谕軍機大臣等、四川巡撫紀山題請将逆犯夏如春案内附逆之舉人李含筠、革去舉人一本。
内稱準貴州督臣張廣泗咨稱、質訊李含筠、供認李時吉告以逆言。
代伊出銀資送夏如春。
知情不首。
現将該犯問拟滿徒等語。
李含筠身列科名。
既知夏如春逆謀。
不行舉首。
更為資給盤費。
情甚可惡。
非尋常知情不首者可比。
今僅拟滿徒。
豈足蔽辜。
況此等匪類。
充徒本省。
将來必仍至滋事。
前曾降旨、發遣逆黨、俱充發黑龍江等處。
此案李含筠一犯。
應即照此辦理。
可傳谕張廣泗知之。
○又谕軍機大臣等、前遣侍衛富德、往視巡撫阿裡衮。
富德複命。
據奏阿裡衮病勢。
不過暫時不能辦事。
今遣尚書班第、前往署理巡撫印務。
辦理巡幸五台之事。
複遣侍衛德山、帶領禦醫邵正文、馳驿往視。
既有代伊辦事之人。
伊得以安閑調攝。
又聞、朕特遣人往視。
想來心中喜悅。
漸至痊愈耳。
并将此寄谕大學士讷親知之。
○是日駐跸五郎村。
○庚戌。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上行圍。
○谕、朕巡幸五台。
初次經過直隸各處。
宜沛恩施。
唯是直隸今歲通省錢糧。
既已全數蠲除。
無可加恩再免。
着該督那蘇圖、查明此次經過州縣内、男婦年七十以上者。
照從前恩诏之例。
分别賞赉。
以示優恤高年之意。
○大學士伯張廷玉等奏覆、編修楊述曾所進經史講義。
内稱科舉之弊。
自不可聽其日下。
而制義之行。
已四百餘年。
今何能驟為更張。
亦惟酌複舊式。
稍為變通。
臣等查設科取士。
近代試以文藝。
原非專尚詞華。
至考試之法。
漢唐以來。
明經、賢良、進士、諸科。
初或得人。
後适滋弊。
欲異其經。
至于申韓老莊。
皆以發問。
而抄義條誦舊策。
其習不改。
蓋制愈更。
而趨時好者應之速。
法方變、而争捷徑者術彌工。
蘇轼所謂有知人之才。
雖因今之法而有餘。
無知人之才。
雖複古之制而不足。
試笃論也。
今科場取士。
試以經書制義論表判策。
求其各體皆合程式。
即老生宿儒。
不能出其範圍。
若惟節抄剽盜。
即朝更夕改。
其術自在。
從前條奏更制者甚多。
康熙五六年間、曾廢八股而試策論。
行之一科。
風氣卑靡尤甚。
百餘年來。
仍複舊制。
亦以取士之法。
如是已足。
今楊述曾所稱、制義舊制、限三百字以上。
篇末自抒所見。
名曰大結。
限二百字以下。
後因文日加長。
大結遂廢、今請限四百字以上。
許用大結。
限二百字以上等語。
查科場條例。
初場文每篇不得過五百字。
原有定制。
明初多用大結。
非因文長而廢。
蓋大結之體。
漢唐以下之事。
随題綴入。
明之中葉。
每以此為關節。
其後悉行禁止。
若仍用大結。
弊窦愈多。
斷不可行。
又稱、舊制考試經題。
不嫌隐僻。
照書義亦用大結。
先引注疏。
再引宋儒注解等語。
查考試經義。
原聽主司命題。
無專尚冠冕、禁出隐僻之例。
如限定隐僻。
則又于隐僻中揣摩。
弊亦相等。
至宋儒注解。
精者固足以發經蘊。
若駁雜之說。
添設大結之中。
有傷正旨。
無補經文。
又稱、表題不論古今。
随時互出。
五判易以五言排律八韻等語。
查表以标着事緒。
在辭旨明暢。
聲律精切。
若果學富詞充。
即詩才賦手。
皆已兼之。
如随俗備拟。
勉強湊成。
無論古今。
皆可率應。
仍不免雷同。
至五判、原欲士子留心律文。
俾引經議制。
詳慎刑章。
若易以律詩。
則風雲月露之詞。
不免為李锷所譏。
且僅僅五言數韻。
尤易湊合。
更難以杜剿襲。
又稱、策題發問太多。
對者不悉。
往往敷衍草率。
嗣後五問。
限以一經、一史、一性理、二時務、等語。
查科場定例。
五策題字。
原不許過多。
其發問不拘門類。
凡天文、地理、禮樂、兵農、經、史、子、集、等類。
随時策試。
正欲其貫通古今。
指陳得失。
如但限以一經、一史、一性理、二時務、示以定格。
更易揣摩。
且頭場已試經義。
二場試性理論。
三場複重見疊出。
亦不足以窮摩拟。
在楊述曾以為科舉之學。
欲其難不欲其易。
臣等竊謂若求其實。
則今之試法。
不見為易。
若不求其實。
即如所奏。
更不見其難。
且恐弊端複從此起。
惟在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