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
或混行擒拏。
或局外良民。
被拘不服。
或帶往兵壯。
貪賞冒功。
且一經施放器械。
或将首惡捕格緻死。
案何由定。
是則持械捕拏。
必須相機而行。
不得率意輕舉。
請嗣後、遇有奸民鼓衆之事。
如該犯等持有兵仗。
而文武不帶持械之兵壯擒拏。
緻令奸犯遠揚。
及聚衆人犯、并未執有器具。
而文武辄帶兵壯。
遽行殺傷。
以緻激成事端。
俱按律分别究懲。
從之。
○調盛京工部侍郎鼐滿岱、為盛京兵部侍郎。
以内閣學士長柱、為盛京工部侍郎。
○調陝西長安縣知縣董三錫、來京引見。
○乙酉。
谕、八旗舊營房。
應每旗各派都統一員。
彈壓管理。
毋任官兵将住房損壞。
着該部照依管理新營房之例。
繕寫都統等名單呈進。
○旌表守正捐軀之河南靈寶縣民毋知前妻閻氏。
○準噶爾部人多拉特巴、郎濟、班岱等三名。
婦碩賴一口來降。
命賞給安插如例。
○丙戌。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朕命翰林科道官輪日進講經史。
本欲研究經術。
闡明義理。
以淑心身以鑒興廢。
而諸臣論講。
往往闌入條陳。
若實有裨政務。
則亦何害。
要不當借端立說。
以逞私見也。
即朕回銮後數日内。
如檢讨程恂、舉程子一命之士。
苟留心愛物。
于人必有所濟一條。
因請重縣尉之選。
欲以士人初任是官而重其秩。
是一縣又增一令也。
成何政體。
今日禦史馮秉仁進講。
因名山升中于天一句。
摺中引宋祥符中有事泰山。
往還四十七日。
未遇雨雪等語。
其意蓋因朕昨登北台。
氣候晴暖。
曾宣示在京大臣。
故為此影射之詞。
且豫拟朕今年巡幸山西。
将來當有東巡之事。
故為此奏耳。
夫曲阜聖人宅裡。
自漢祖以來。
谒廟行禮。
流傳于史冊者。
指不勝屈。
我皇祖聖祖仁皇帝。
瞻拜孔林。
禮儀崇重。
前代莫與比隆。
至岱宗喬嶽。
近在魯邦。
彼慕封禅之虛名。
襲七十二代之故事。
先儒訾議。
朕所熟聞。
若乃觀車服禮器。
以伸向往。
因之觀風問俗。
循聖祖之家法。
溯虞夏之遺規。
亦屬省方钜典。
果其年歲順成。
時可舉行。
朕豈因人言而遽止。
又豈因臣下進說而輕行。
彼窺測逢迎之伎倆。
舉無所施。
馮秉仁果何所見而為此奏耶。
朕觀近日大小臣工之弊。
九卿部院諸臣。
不過循分供職。
自以為可立無過之地。
然尚無敗檢踰分。
欲有所為者。
此所謂失之不及也。
至禦史一官。
多不得人。
如萬年茂之奏于振陳邦彥一事。
牽引支離。
诪張為幻。
李兆钰請惜字紙。
直欲繩以官法。
瑣屑不經。
更屬無謂。
其識見卑鄙。
不可見之施行。
或留中。
或發還本人者。
不知其凡幾。
此皆意有他欲。
而借言以沽名者。
所謂失之過也。
過與不及雖同。
然以朝廷政治言之。
臣工之弊。
與其過、毋甯不及。
宋仁宗贊曰。
國未嘗無嬖幸。
而不足以累治世之體。
朝未嘗無小人。
而不足以勝善類之氣。
此之謂也。
夫言官之設。
本以繩愆糾缪。
激濁揚清。
朝廷之得失。
民生之利病。
無不可剀切敷陳。
内而廷臣。
外而督撫。
果有貪劣奸邪實據。
指名彈劾。
亦足表見風裁。
若徒事懷私窺伺。
何以克稱言官之任。
比來伊等習尚如此。
不可不亟為整饬。
向例禦史由保舉考試補授。
後因臣工條奏。
請朕于翰林部屬引見時、記名特用。
今看來不若仍複舊制之為妥。
着九卿于應行考選人員内。
秉公保舉。
請旨考試引見。
候朕簡用。
其現任科道。
着大學士九卿通行甄别。
毋得稍存瞻徇。
以肅言路。
再朕向曾留心詩賦。
不過學問中之一事。
時于幾餘遣興。
偶命近臣屬和。
亦前代翰林典故中所有。
并非誇耀已長。
與文人角勝。
而治天下之大經大法。
端不在此。
詞臣以文字為職業。
自當雅贍優娴。
方不愧清華之選。
其中才學充裕。
如張鵬翀、沉德潛等。
間或一加超擢。
而躁進之徒。
競思進獻。
若借此可以為梯榮之捷徑。
不知沉德潛優升閣學。
朕原因其為人誠實謹厚。
且憐其晚遇。
是以稠疊加恩。
以勵老成積學之士。
張鵬翀、則素知其敏捷。
且資俸已深。
曆升詹事。
初不因進詩優擢。
若謂朕進用人才。
沾沾于文藝之末。
雕章琢句。
專事浮華。
此風一熾。
必有藉手捉刀。
希圖僥幸者。
豈不玷玉堂而贻羞文苑耶。
其務殚實心崇正學。
明大體。
以無負稽古論思之厚望。
着一并傳谕知之。
○又谕、今日禮部将郎中陳豫朋、年老乞休員缺。
題補引見。
陳豫朋于今年閏三月。
經朕點用湖南學政。
謝恩時摺内稱年已七十有餘。
朕因其年老。
恐不能勝任。
另派員更易。
今隻隔數月。
忽以年老乞休。
陳豫朋若自知年力衰邁。
則未授學政以前。
便應告休。
及點授學政之時。
亦當據實陳情。
何以寂無一言。
今于朕降旨仍留部曹後。
忽爾告退。
蓋伊自知嗣後無升遷之望。
并非恬退本懷也。
夫緻身事君。
終始不渝。
乃分所當然。
鞠躬盡瘁之義。
凡為臣下者。
何人不當以此自勉。
昔皇祖時、漢臣中間有蹈此習者。
曾蒙訓饬。
今陳豫朋于進退之際。
少不如願。
即欲解組以鳴高。
事君之道。
固如是乎。
陳豫朋着革職。
留京候旨。
向例四品以下官員。
吏部入于彙題内開缺。
嗣後告休人員内。
有與陳豫朋相類者。
着吏部具摺請旨。
如徇情入于彙題。
查出必加以處分。
餘仍着照例彙題。
朕君臨天下。
向之所學。
且不必論。
即以歲月計之。
十年于此矣。
大小臣工。
居心行事。
已無不洞悉其情僞。
古帝王垂旒黈纩。
不以察察為明。
朕平日之包荒。
不可勝數。
但如陳豫朋之所為。
若不明白曉谕。
則竟無以明事君之義矣。
諸臣工其共凜之。
○又谕、河南永城、鹿邑、夏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