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道廣大無不備。
體以示其象。
德以寓其理。
闡天地自然之蘊者。
其惟極深研幾之聖人乎。
試觀澤上有地。
臨之象也。
悅以強教。
順以含容。
臨之理也。
具其象而理或乖。
玩辭者其何所從焉。
澤上有地。
人鹹知其為臨之象矣。
而因悅之教。
與順之容。
更識臨之理。
教而不養。
操切之政也。
養而不教。
姑息之為也。
從古盡臨。
之義者。
舍是其何以為治民之急務哉。
且也教與養亦相資而不可離者。
是故無包荒之量則振德之心。
究不能至誠無斁也。
鮮納污之德。
則虛受之懷。
究不能廣大無限也。
人第知教養之宜并行。
而不知教正所以為養。
養正所以為教也。
有臨民之責者。
所宜視為一事。
而日勉焉勿遑也。
講官暨侍班官跪聆畢。
大學士讷親等奏曰。
皇上知仁合德。
集千聖之大成。
教養兼施。
跻萬方于至治。
心源接乎洙泗。
道化媲乎唐虞。
臣等幸侍經函。
親聆睿訓。
不勝欽服。
奏畢。
諸臣出就拜位。
行二跪六叩禮。
禮成。
上還宮。
賜講官侍班官等宴于協和門。
○甲子。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遣官祭先醫之神。
○戶部議覆、福建巡撫陳大受奏稱、前撫臣周學健、請于台郡采買米谷二十萬石。
查台郡晚稻收成隻有七分。
市價較定價昂貴。
且該郡從前豐收之年。
采買不過十萬石。
今收成未為豐稔。
請先買十萬石。
餘俟秋成後買貯。
應如所請籌辦。
得旨。
依議速行。
○乙醜。
谕軍機大臣等。
戶部議覆陳大受奏台郡采買米谷一摺。
朕已批依議速行。
但從前周學健曾奏台郡采買之弊。
由地方官私買射利。
朕已降旨訓饬。
并令陳大受知其情弊。
以便妥辦。
台郡采買米谷。
地方官向來視為利薮。
陳大受尚未奉到朕旨。
且<?艹泣>任未久。
此難于采買之說。
即系台郡地方官射利之私意。
正周學健所指之積弊也。
可傳谕陳大受。
令其加意體察。
務除前弊。
○大學士等議覆太仆寺卿阿蘭泰等奏稱、阿魯西巴爾台地方。
未種地一百二十二頃。
系從前議給正紅旗察哈爾官兵之項。
據牧廠副總管呈稱、原系鑲藍旗牧地。
且水草叢深。
地多鹹鹵。
懇留牧放馬匹。
本翼賽爾馬克特蔔克等處。
有水草平常。
不宜牧放之地。
如數換給官兵墾種。
實為兩便。
應如所請。
從之。
○大學士等議覆、署山東巡撫直隸布政使方觀承奏稱、青州府屬彌河。
上年六月内。
山水暴漲。
湧至壽光。
将東岸沖開一百五十丈。
壽濰二縣。
村莊民田。
多被淹浸。
鹽場大道阻隔。
請将決口處堵築堅固。
舊河沙埂。
悉行挑平。
咨河臣遴委熟谙廳員。
會同地方官查辦。
務于桃汛前完竣。
至博興、樂安、二縣。
未消積水。
應于孫家窪之東。
開挑引河。
引入淄河。
業令青州府前赴詳加相度。
或按段落。
或按土方計算。
并作何酌給口糧。
妥議辦理。
均應如所請。
得旨。
依議速行。
○以大學士公讷親、大學士伯張廷玉、禮部尚書王安國、兵部尚書班第、充會典總裁官。
吏部左侍郎蔣溥、戶部左侍郎傅恒、兵部左侍郎舒赫德、右侍郎王會汾、刑部左侍郎錢陳群、充副總裁官。
○丙寅。
谕、會典一書。
上自郊廟朝廷。
行之直省州縣。
凡禮樂兵刑之實。
财賦河防之要。
城池郵驿之詳。
大綱小紀。
無不并包荟萃必使制度沿革。
本末了然。
條貫井井。
方足備一代之典章。
垂之冊府。
非若詞章之僅資諷詠。
紀纂之但誇淹博而已。
今既有事重修。
爾總裁官、其敬率纂修諸臣。
詳悉參考。
事必究其遵行。
令必徵其實據。
勿以案牍浩繁。
而憚于檢閱。
緻有阙遺。
勿以卷帙煩重。
而失于糾稽益滋舛錯即如現行典制。
共睹共聞。
而紀叙非實。
文與事戾。
一經指摘。
不覺爽然。
又如往昔施行。
屢經詳定。
自當檃括辭旨。
略見源流。
而原議舊儀。
連篇并載。
徒為炫目。
反揜正文。
其他訛誤多端。
繁簡未當。
俱宜更正。
以示憲章。
讵宜因就草率從事。
再向者修書。
祇先呈樣本。
餘俟全帙告竣。
一并進呈。
既浩汗而不易披尋。
亦已成而難于改作。
未得編摩之要領。
豈雲纂輯之良規。
着依明史綱目事例。
将稿本繕成一二卷。
即行陸續呈奏。
朕敕幾多暇。
将親為讨論。
冀免傳疑而襲謬。
且毋玩日以曠時。
諸臣其敬承之。
○兵部密議、福建巡撫周學健奏請、閩省營員回避本省一疏。
得旨。
此所奏密議閩省營員回避本省。
因周學健奏該省兵弁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