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舉所知。
密封交送内閣進呈。
候朕酌用。
如此。
考試與保舉并行。
内有保舉而考列優等者。
固可簡任文衡。
即未經保舉。
而文藝入選者。
亦一并簡用。
則人材不緻屈抑。
而衆心亦當允服矣。
該部即遵谕行。
其非科甲出身。
及無真知灼見者。
亦不必強舉。
○又谕、據江西布政使彭家屏奏稱、豐年出賣倉谷。
減價不必拘定五分一摺。
内稱、地方官于粜買兩事。
有無數詐僞。
而粜時之欺敝。
尤不易除等語。
彭家屏此奏。
切中各省州縣辦理情形。
但平粜乃惠民實政。
豈容因噎廢食。
地方官藉端罔利。
固屬不職。
亦由督撫司道平日不能稽查訓饬。
以緻習為風氣。
即如廣東巡撫準泰。
因州縣支領養廉。
赴省遼遠。
為之籌畫腳費。
經朕批示曉谕。
準泰果能以大義曉谕屬員。
屬員自當心折。
而惟徇一面之詞。
為之瑣屑經理。
獨不思輪免錢糧之年養廉許于别項支給。
已屬恤下深仁。
而于費數十金運緻之未。
斤斤計較。
可見州縣各官。
自顧之念重。
而奉公之意輕。
即其簠簋唯謹。
保守無過。
乃出于懼罹法網之畏心。
非真知義利之大防。
安然而不為也。
州縣為民父母。
闾閻休戚所系。
而如此存心。
尚可望其奉行德意。
惠養群黎以州縣之衆。
其中砥砺廉隅。
束脩自好者。
當不乏人。
而自私自利之習。
均所不免。
督撫操轉移吏治之責。
當加意整頓。
正已以倡司道。
司道等共秉公忠。
稽察屬吏。
時時訓饬。
痛除私弊。
務使實惠及民。
庶吏治可望肅清。
地方自有起色。
朕于吏治人心。
諄切誨谕。
不啻再三。
而州縣之存心。
督撫之所見。
尚複如此。
因再頒此旨。
期各督撫共勉之。
準泰彭家屏摺并發。
○谕軍機大臣等。
據楊錫绂疏參耒陽縣知縣鄒鳳城虧空銀兩。
因母病買參。
以緻債主取逼。
遂将庫銀挪給。
并請将債主均免提究等語。
經部議以是否債主逼令移帑。
令其妥拟報部。
所駁甚是。
鄒鳳城系侵貪劣員。
理應治罪。
今聽其粉飾之辭。
反以為孝于其母。
則是彼因孝而獲罪矣。
楊錫绂素系好名之人。
遂借此等言語為劣員掩飾。
若竟草率完結。
則将來侵欺庫項之人勢必皆借此為辭。
徒滋流弊。
楊錫绂身任封疆。
于此等處全不留心覺察着傳谕申饬之。
○又谕、據安甯摺奏徐州府屬宿遷縣革生王育英。
因地方赈濟。
希圖普赈。
繕寫罷市知單囑令窮民喊叫罷市。
因天色尚早。
各鋪原未開張。
經知縣查拏。
俱各奔逸。
實屬罷市未成。
應照刁徒直入衙門挾制官吏例。
發邊外為民等語。
聚衆罷市。
大幹法紀王育英既繕寫傳單。
分貼縣城。
乃謀事已行。
何得以罷市未成。
脫卸重罪。
似此則刁風日長。
大為人心風俗之害。
着傳谕安甯改照光棍律定拟具題。
○己未。
戶部議準、福建巡撫陳大受疏稱、台屬通郡丁銀三千七百六十五兩四錢。
請于十二年為始。
勻入田園内徵收。
從之。
○是月。
直隸總督那蘇圖奏、京東一帶得雨情形。
得旨。
覽奏時。
蒙天恩賜以甘雨。
自寅至辰。
但尚未沾足。
不無望蜀。
又不知近畿曾否遍及耳。
○又奏保郡續得雨澤情形。
得旨。
實足欣慰。
然為日正長。
此際豈可生滿足之念乎。
○兩江總督協辦河務尹繼善奏、海州所屬。
地勢低下。
田多積水。
先經奏準。
照下河高寶等處。
将窪地一例修築圩岸。
臣現酌定規條。
通行饬示。
分年辦理。
除有力者。
督令自行修築外。
其無力之戶。
每土一方。
量借給銀二分。
由田主具領轉給各情形。
并請将鳳、颍、泗、三屬連年受災之鳳陽、宿州、靈璧、虹縣、懷遠、鳳台、亳州、蒙城、太和、泗州、盱眙、五河、等州縣。
今歲秋收後。
亦照例陸續修治圩岸。
得旨。
此誠務本良圖。
妥協實力為之。
○江南河道總督周學健奏、河務首在用人。
酌定叙功升補章程。
得旨。
總在爾鼓勵表率耳。
豈有定法哉。
○江西巡撫開泰奏、上年七月内。
因福建福甯府屬。
有西洋人倡行天主教。
左道惑人。
奉谕各省督撫嚴密查拏懲治。
其西洋人俱遞解廣東。
勒限搭船回國等因。
茲确查江省。
并無西洋人在境行教。
創建教堂。
惟高安、萬安、鄱陽、浮梁、等縣。
有胡柳、喻元捷、沈鳴鳳、鄒雲章、等五十餘人。
訊系無知奉教。
别無引誘聚衆不法之處。
應将各犯交地保嚴加約束。
經卷圖像銷毀。
舊有教堂。
查照入官。
再查上年十一月内。
有西洋人李世輔。
路過鄱陽。
經該縣盤獲。
訊系熱爾嘛哩口□邪國人。
乾隆五年入中國。
在山陝二省。
傳教多人。
上年至京。
有西洋人席登元。
遣人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