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郎舒赫德。
用國朝校定切音。
詳為辨正。
令讀史者鹹知金時本音本義。
訛謬為之一洗。
并注清文。
以便考證。
即用校正之本。
易去其舊。
其坊間原本。
聽其去留。
庶考官信今。
傳世行遠。
均有裨焉。
○谕軍機大臣等、朕車駕所經地方。
有加恩蠲免錢糧者。
地方官辦理。
皆照合邑均攤。
是以附近禦道地畝。
得沾實惠轉少。
前經降旨那蘇圖、令查明附近禦道田畝數目。
已據那蘇圖将馬蘭峪、易州、二處。
禦道兩旁田地。
造冊送部。
惟是熱河一路。
亦系朕常時來往之地。
着那蘇圖查明酌定。
具摺奏聞。
○兵部議覆、福州将軍新柱等疏稱、福州水師旗營。
曾挑閩安、海壇、二标下。
水師兵一百名。
作為教習。
已閱多年。
自應酌裁。
請暫留正工五十八名。
在營教習。
缺出即将熟谙旗兵充補。
定限五年。
裁汰三十四名。
盡留二十四名。
俟水師純熟。
一并裁汰。
其副工四十二名。
已經旗丁充補六名。
尚餘三十六名應裁。
以旗丁熟練水師者充補。
至教習原營兵缺。
久已募補。
今旗饷既裁。
未免守候。
請遇兵丁缺出。
将裁汰之兵。
陸續掣回頂補。
又原設教習把總三員。
功加六員。
應裁。
隻留外委把總三員。
即在所留正工數内。
俟回原營拔補把總時。
将外委員缺。
無庸再補。
又水師營戰船。
現存木艌匠八名。
請仍留營教習。
以十年為限。
俟旗兵熟谙并裁等語。
均應如所請。
從之。
○赈恤直隸固安、永清、香河、武清、涿州、霸州、大城、薊州、玉田、新城、容城、蠡縣、雄縣、祁州、束鹿、安州、高陽、新安、易州、涞水、河間、獻縣、阜城、肅甯、任邱、甯津、吳橋、故城、東光、天津、南皮、正定、井陉、藁城、冀州、南宮、新河、武邑、衡水、趙州、柏鄉、隆平、高邑、臨城、深州、武強、饒陽、安平、沙河、南和、平鄉、廣宗、钜鹿、内邱、永年、曲周、雞澤、邯鄲、成安、威縣、清河、磁州、宣化、赤城、萬全、懷來、蔚州、蔚縣、西甯、懷安、喀喇河屯通判、獨石口同知、熱河、八溝同知、四旗通判等、七十五州、縣、廳。
被水、被旱、被雹、饑民。
○戊申。
上以秋狝木蘭。
奉皇太後自圓明園啟銮。
○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是日。
駐跸南石槽。
○己酉。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今歲浙江被水各縣。
朕已降旨分别撫恤。
其淳安、壽昌、遂安、等處。
受災較重。
該省本年錢糧。
俱已蠲免。
而漕項尚應徵收。
若照例令其完納。
民情未免拮據。
着加恩将被水傷重地方。
應徵本年漕項。
俱行緩徵。
以纾民力。
至此等災民。
交冬之際。
如有衣食更覺艱難之處。
并令該撫查明辦理。
量加赈恤。
以資接濟。
○谕軍機大臣等、肅州金塔寺。
安插吐魯番回子。
内有不服水土。
至于生計艱窘者。
一百餘戶。
經大臣等議奏、請移于哈密種地居住。
此項回衆。
向被準夷淩虐。
情願移入内地。
迄今二十餘年。
因水土異宜。
積蓄者少。
窮迫者多。
若将伊等移于他處。
究不能于生計有益。
哈密、吐魯番、雖部落各異。
其教則一。
情性相宜。
且哈密貝子玉素富、自伊曾祖額貝都拉塔爾罕伯克以來。
數世受國家恩澤。
竭誠報效。
奮勉急公。
教養所屬之人。
亦甚妥協。
現在哈密地方。
尚有可種餘地。
着将安插金塔寺回衆。
交貝子玉素富、并入伊所屬旗分佐領。
加意撫恤。
令新舊回衆。
和好如一。
撥給餘田。
令其耕種。
俾永不緻失所。
将此傳谕貝子玉素富知之。
○是日、駐跸密雲縣。
○庚戌。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軍機大臣等、列樹表道。
實為善政。
理應随時培植。
自京師至熱河。
皆行旅辏集之所。
尤當加意經理。
今朕巡幸所過。
直隸地方。
未種之處尚多。
即有種植者。
亦空缺不全。
或多枯乾。
皆因初時不過循種樹之名。
原未實心經理。
又聽往來民人毀折。
及牲畜戕損。
以緻如此。
即所種柳樹。
或與土性未宜。
不免枯朽。
即易以他種。
自無不發生長養。
可傳谕那蘇圖、令其以明年為始督率地方官留心辦理。
務須補種齊全。
時加培養。
毋緻毀傷。
俾民人共資茂蔭是日駐跸要亭。
○辛亥。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軍機大臣等、從前周學健來京時條奏、請開上下竿塘十四島。
以興民利。
經軍機處議交該督撫查覆。
旋據巡撫陳大受奏稱、檄委員弁查勘。
據稱原呈請開之紳士。
于各島遍貼告條。
招令佃漁諸人向其批字。
方許墾地挂網。
窮民惟恐失業。
俟勘明請旨等語。
此件尚在确勘。
未經題覆準行。
而紳士等貼示招人。
看此情形。
惟以包收衆利為事。
全無實在與民興利之心。
今朕又聞各島田園無多。
其願墾者。
不過希冀海洋之利。
徒使紳衿富豪。
逞其欺占。
以圖私利。
于窮民非惟無益。
而且有害。
況各島一開。
未必不弛海禁。
尤有關系。
圖一己之私。
倡此興利之說。
以惑衆聽。
此風為民上者。
所當訓迪禁遏之。
何可滋長。
着傳谕該督撫等、速行查勘。
定議題覆。
照舊嚴禁。
以息訟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