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赈缺撥缺米七萬八千六百餘石。
應及時采買。
如有投捐監谷。
即于買數内扣除。
均應如所請。
從之。
○是日、駐跸英圖和洛。
○甲申。
上詣皇太後行幄問安。
○行圍于喀喇諾特海。
○遣官祭昭忠祠。
○是日、駐跸齊老圖。
翼日如之。
○乙酉。
上詣皇太後和幄問安。
○行圍于喀喇瑪拉噶。
○谕據直隸總督那蘇圖奏稱、直屬被水州縣。
有成災較重之天津、靜海、文安、大城、霸州、永清、武清、津軍廳、等八州縣廳。
應請照例先行撫恤一月口糧。
其成災較輕之河間、任邱、南皮、青縣、滄州、慶雲、寶坻、七州縣。
毋庸普赈。
但其中極貧下戶。
口食維艱。
應請一例摘赈。
撫恤一月口糧等語。
朕思慶雲一縣。
此次成災雖輕。
但該處屢被荒歉。
地瘠民貧。
朕甚轸念。
着照被災輕重之天津等處。
一例普赈。
餘着照該督所請。
分别赈恤。
俾民食得資接濟。
至此十五州縣廳屬。
既被偏災。
所有應徵錢糧。
小民輸納。
必多拮據。
着加恩将該處應徵新舊錢糧。
暫行緩徵。
以纾民力。
該部遵谕速行。
○又谕、據楊錫绂奏稱、原任戶部侍郎陳樹萱、家居并不安分。
每因細故争訟。
并幹谒地方官等語。
近因各省紳衿。
漸有恃勢欺淩鄉裡。
幹豫詞訟之習。
曾經降旨訓饬。
楊錫绂查出據實陳奏。
甚屬可嘉。
陳樹萱、着交部察議。
尋議、應照例革去職銜。
得旨、陳樹萱、着革去侍郎銜。
○兵部議準、湖廣總督塞楞額奏稱、湖南武岡營、并城步汛。
向歸寶慶協管轄。
乾隆三年。
将城步縣改隸靖州。
并将城步汛、武岡營、俱歸靖州副将兼轄。
城步距靖。
路遠未便。
請将武岡營遊擊。
并城步汛守備等官。
均仍歸寶慶協兼轄。
從之。
○工部議準、安徽巡撫潘思榘疏稱、臨淮縣西土壩埂。
被水沖沒。
亟應修築。
請動項興修。
從之。
○豁除浙江錢清場、海潮坍沒上則田十四頃十五畝有奇額賦。
○赈恤湖南耒陽、衡山、零陵、祁陽、東安、永明、城步、綏甯、會同、等九縣。
本年分水災饑民。
○赈恤陝西朝邑縣、本年分水災饑民。
○赈恤廣東順德、博羅、廣甯、等三縣。
本年分水災饑民。
○旌表守正捐軀之廣東東莞縣民吳昌遠妹吳氏。
○丙戍。
上行圍于巴顔陀羅海。
○大學士等議奏、來年孟春。
皇上稽古東巡。
緻祭先師。
經過泰山。
肅将祀事。
所有應行典禮。
命臣等詳議。
謹查康熙二十三年。
聖祖仁皇帝緻祭阙裡。
均用阙裡禮樂。
今遵舊制。
惟文廟樂章。
雖經頒發曲阜。
恐本處樂工未谙。
令樂部、太常寺、量派司樂、及樂舞生、前往演習。
緻祭禮成。
禦詩禮堂講書。
宣敕谕于五氏官員子弟。
宣讀敕谕。
于大學士内奏派一員。
講書人員。
于文職大臣内奏派二員。
會同衍聖公、于五氏子弟内、選擇二員進講。
其敕谕及應講之書。
由翰林院撰拟。
講書禮成。
駕詣孔林。
行祭酒禮。
至周公廟、即在曲阜。
照例遣官讀文緻祭。
泰山靈嶽、近在魯邦。
應行緻祭。
古者因名山以升中。
原有燔柴之禮。
昔聖祖仁皇帝因儀文度數。
書缺有間。
後世議封禅者、又多附會。
因從廷議。
照五嶽禮緻祭。
今緻祭泰山。
請照舊行禮。
惟是泰山向不用樂。
查周禮大司樂。
奏蕤賓。
歌函鐘。
舞大夏。
以祭山川。
是山川之祭。
自古用樂。
今特舉盛典。
秩于岱宗。
請仿古用樂。
其樂章、令樂部撰拟。
樂器、樂工、及香帛等項。
令樂部、太常寺、帶往。
從之。
○是日、駐跸巴顔陀羅海。
○丁亥。
上詣皇太後行幄問安。
○是日駐跸珠爾噶岱碩龍。
○是月。
直隸總督那蘇圖奏、查勘束鹿縣滹沱河改徙。
舊河漸成平地。
新河順軌安流。
毋庸築堤捍禦。
其被水貧民。
已酌量赈恤。
得旨、所見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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