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甯覆奏、江省積欠案内。
除查出書役侵蝕者。
另行辦理外。
其餘民欠。
仍恐不實。
現饬屬細開清單。
派妥協佐貳、發交花戶。
是否實欠。
令各于單内填明。
如填系已完。
或單内欠數多、而花戶認欠少者。
則仍系役侵。
書役至此。
乃無從掩飾。
自查辦以來。
實無勒派花戶認欠、及糧戶重完等事。
惟其中或有狡黠花戶。
知民欠尚可拖延。
暗受賄賂。
挺身為書役代認者。
或有花戶轉托相熟之人。
如銀匠總甲之類。
并非在官書役。
被其侵蝕。
今既查出。
自願先行完納。
又或有花戶與書役、狼狽為奸。
改匿弊混。
通同漏課。
一旦破露。
該戶不得不認為實欠者。
以上情弊。
實所不免。
止緣江省州縣。
視役侵為常事。
書役視花戶為利薮。
且希冀将來舊欠。
必有恩旨寬免。
此時若不及早查辦。
拖欠既深。
無可徵比。
若豁民欠。
即役侵得免。
是教之使侵。
将來益無底止。
臣所以不得已有清理之舉。
惟有益加謹凜。
體察屬員。
以無擾闾閻為主。
得旨、所奏已悉。
此番經理。
實汝不得已之舉。
亦既殚竭心思矣。
然與其經營于事後。
孰若綢缪于事先。
且十年二十年之間。
必清察一次。
亦豈政體。
汝等若平時留心。
何緻有此哉。
既往不咎。
此後宜加之意耳。
○又奏、江省災屬撫赈。
需用甚多。
先經派撥銀谷外。
現尚需銀八十萬兩。
查司庫正項錢糧。
除留抵兵饷、并雜支各項。
所存無幾。
請将兩淮運庫秋撥冊報存銀内。
借支銀八十萬兩。
得旨、知道了。
○閩浙總督喀爾吉善查奏、本年浙屬。
疊被水旱風潮等災。
先後勘報。
多屬含糊。
如象山一縣。
始而被旱。
繼被風潮。
而印委各官勘覆。
尚稱有收。
又麗水、缙雲、宣平、三縣。
雖據勘不成災。
恐未确實。
現在密饬查報。
至前撫常安、辦理災務。
實不免有粉飾之意。
得旨、常安每存粉飾災傷之意。
如此辦理、是矣。
至于顧琮、乃樂于赈恤之人。
若亦如此。
是以寬濟寬也。
凡事因其人而設施。
無容心焉。
則善矣。
且汝今任。
恐人諱災之意頗切。
而汝去年之在山東。
何乃諱災耶。
汝尚可教導。
故如此批谕。
然朕谕亦不易屢得也。
○又奏、台灣府屬台灣、鳳山、二縣。
凡高阜無水源之村莊田園。
晚稻黃萎。
通計三千餘甲。
實屬無收。
現在照例題報。
并知會巡台禦史、督率該道府等妥辦。
其諸羅一縣。
水源灌溉之處居多。
高阜田園。
零星無幾。
不緻成災。
彰化、淡水、二處。
陸續得雨。
并未受旱。
得旨、覽奏俱悉。
台灣既受偏災。
不比内地。
宜加之意也。
○又奏、台灣熟番。
生計維艱。
查鳳山縣。
向有留存倉粟一項。
分貯八社。
每年借給番民數千石。
春借秋償。
不取其息。
其餘台灣縣大傑巅等二社。
諸羅縣大武壟等九社。
彰化縣半線等八社。
淡防廳蓬山等十三社。
悉系窮番。
并無接濟之項。
請将台郡捐監案内、議存倉谷。
撥二萬石。
分給台、諸、彰、淡、四屬。
視道裡之遠近。
番社之大小、勻貯。
選老成殷實之土目、通事、經管。
照鳳山例借給。
年底、令各該廳縣。
盤查出結申報。
土目通事。
倘有虧缺等事。
即行革究着賠。
得旨、知道了。
○湖廣總督塞楞額等奏、武昌、鹹甯、二縣交界馬迹嶺地方。
吳姓一族聚居。
積慣為匪。
當經官差緝拏。
各犯敢于抗匿。
嗣據該二縣先後詳報、拏獲吳月保等九名。
訊供行竊多案。
若僅照例充軍。
仍在江浙内地。
易于逃回。
應發甯古塔等處當差。
得旨、覽。
又批、汝等但議其積匪之罪。
而未及其抗匿之罪。
不足示警。
其為首者、竟當重處。
附從者、照此議可也。
○河南巡撫碩色奏、豫省歸、陳、二府。
所屬州縣。
疊遭水旱。
今歲又被偏災。
倉儲屢赈久空。
請将本省捐監谷内。
滑縣、酌撥一萬五千石。
原武縣、酌撥八千石。
運至歸德。
光山縣、酌撥一萬石。
運至陳州。
饬令各該府分别存貯。
至水陸腳價。
現有各屬鹽當規禮。
系提解藩庫、充公閑款。
應即于此項内動支。
得旨、甚妥。
知道了。
○山西巡撫準泰奏、晉省向設普濟堂之處。
止陽曲等八州縣。
因存費未充。
留養難以周遍。
現饬令各屬、凡系通衢。
量擇空閑民房寺院。
租設留養局。
一切費用。
該地方官先行墊給。
臣及司道府州。
分别捐給還項。
至士民情願捐輸者、報明記功獎勵。
得旨、晉省之民風刁矣。
刁則不應行小惠。
以益啟其希冀之心。
非所先務也。
○兩廣總督策楞、署廣西巡撫鄂昌、廣西提督豆斌奏。
歸順州<山更>漢卡地方。
因安南匪徒。
攻劫夷村。
該國兵乘夜追捕。
沖上山坡。
内地守卡兵勇。
聞邊外槍炮聲。
前往堵禦。
适番目領兵追至。
亦搶上山坡。
晚間不能辨别。
誤将卡兵殺傷。
嗣聞内地文武各官查詢。
即将誤捉之兵勇等、陸續送進。
現在照會該國王。
即将誤殺内地兵丁之番目人等、查出下手正兇。
拏至交界地方。
知會内地文武、監同正法。
報聞。
○又策楞密奏、<山更>漢卡汛兵勇、誤被殺掠一事。
除會同撫提二臣具奏外。
臣細核起釁之由。
确系安南追捕匪徒。
黑夜不能辨别。
緻有殺掠。
但邊隘所關。
天朝體統所系。
未便遽視為過誤。
緻弛中外之防。
臣已會檄該國王、令其查明辦理。
至臣等會檄中。
聲明尚未題奏者。
原欲為該國王稍留餘步。
以警惕其悔罪之心。
懇恩暫緩降旨饬行。
容俟該國王遵覆到日。
臣等另行分别題奏。
得旨、覽。
○雲貴總督張允随奏、古州鎮城。
自夏秋以來。
時疾流行。
兵民多有傳染。
當即委員廣購藥料。
配合丸散。
撥醫分路診視。
臣一面多制丹丸。
親自帶往。
倘到彼時疾未除。
再行多方療治。
得旨、如此、則卿之前往查閱。
雖屬王臣之誼。
然不顧輕重。
又增朕系念矣。
一切清吉平安處。
速行奏聞。
以慰懸切。
卷之三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