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人文加盛。
請照例添設廪增出貢等語。
應如所請。
準照小學之例。
設立廪增各十名。
至出貢不便太驟。
應俟四次歲考後。
廪缺陸續補足。
将初補之首廪、食饩十二年者。
準其出貢。
嗣後三年一貢。
從之。
○以廣西鎮安府屬向武土知州黃扆子煥章、襲職。
○緩福建長樂、福清、二縣本年旱災、應徵新舊錢糧。
○丁酉。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戊戌。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直隸總督那蘇圖奏稱、天津、靜海、二縣。
今歲偏災較重。
現在加恩普赈。
但二縣地處窪下。
産米無多。
又僻在海隅。
商販稀少。
米無來路。
不得不為明春豫籌調劑。
請暫開奉天海運等語。
着照所請、準其暫開一年。
俟明歲秋收後停止。
其如何給照采買、查驗發粜。
以杜偷漏之處。
該督督率有司妥協辦理。
并谕盛京将軍知之。
○己亥。
聖祖仁皇帝忌辰。
遣官祭景陵。
○上詣奉先殿、壽皇殿、行禮。
○戶部議覆、四川巡撫紀山疏稱、明正司汪結、補裡塘宣撫司。
應給養廉。
但現在裡塘土司。
改設一正二副。
正土司安本、既降為副。
未便仍令支食正土司養廉。
除副土司康郤江錯、仍食原給養廉銀二百四十八兩五錢外。
其原給正土司養廉銀二百九十四兩五錢。
與汪結支食。
另請加增副土司養廉銀二百四十八兩五錢。
給安本支食。
即将該處及巴塘夷賦銀内。
就便扣給等語。
應如所請。
從之。
○庚子。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大學士等議覆、川陝總督張廣泗奏、綏輯邊營各款。
一、兵丁積欠。
除各營新借、及未還生息銀兩。
并制辦鉛藥。
借領銀兩。
均應扣還。
其雍正年間、派往軍營、并各處駐防、長支鹽菜草料。
并少交馬價。
未扣銀一萬七千九十餘兩。
又乾隆元二三等年、派往哈密等處駐防、借支制辦行裝。
未扣銀六千二百九十餘兩。
又自雍正十三年、至乾隆九年、護送喇嘛夷使進藏。
少交馬匹鍋帳等項。
未扣銀九百三十餘兩。
以上各項。
可否豁免等語。
查此項閱年既久。
若按年坐扣。
兵力不免拮據。
但帑項攸關。
應否豁免、候旨遵行。
一、給發糧饷。
于前三日、将應扣朋馬等項示谕。
此外分毫不許攤扣。
至軍械小有損敝。
令各兵自行修理。
年久朽壞。
及鉛藥不敷。
俱于公糧内動支。
号衣盔甲。
收貯公所。
非大操不許穿用。
因公遠差。
準于公糧内動支盤費。
新官到任、上司過往、不準離汛送迎。
督提鎮将員弁公出。
不許多随兵丁。
違者照例議處。
一、選補兵丁。
凡餘丁缺出。
驗其人材壯健。
無過犯者。
取具父兄鄰佑保結。
新兵、取具原管旗隊什長保結。
方準頂補。
收伍後、責成旗隊什長約束。
如有生事。
什長隐匿。
經旗隊查出。
什長責革。
旗隊記功。
旗隊隐匿。
千把外委查出。
旗隊責革。
千把外委記功。
千把外委隐匿。
該管上司知情徇隐。
一并參處究拟。
一、訓練兵丁。
槍炮、以命中擊遠為主。
弓、以六力為上。
箭、以中的為要。
至操演之期。
每年春季大操。
于二月十五日開。
四月十五日止。
秋季大操。
于七月十五日開。
九月十五日止。
開操後、每十日内。
三日演弓箭。
三日演槍炮。
三日演技藝。
一日演陣式。
将備千把、身先士卒。
提鎮大員、十日親閱一次。
大操停止後。
仍每五日小操一次。
盛暑嚴寒住操。
一、兵丁缺乏。
歲底諸逋畢集。
更為艱窘。
請令該标協營。
查其每季應領饷銀若幹。
于冬季領饷時。
将春季饷銀。
豫支若幹。
即于次年分作四季扣還各等語。
均應如所請。
得旨、未完欠項。
有旨谕部。
餘依議。
谕曰、甘省各标協營。
及陝提标内兵丁積欠。
有雍正七八九十等年。
出征西路軍營。
派往哈馬爾、達巴漢等處。
長支鹽菜草料。
并馬乾馬價。
乾隆元二三等年。
所派駐防哈密。
赤金等處。
并豫備戰兵制辦行裝。
及雍正十三年、至乾隆二五六七八九等年、護送夷使進藏。
少交馬匹鍋帳羊價等項。
借支未扣銀、共二萬四千餘兩。
例應于每年饷銀内。
按季扣還。
但念邊省生計艱難。
現在兵丁尚有應扣之項。
若将曆年積欠。
一例坐扣。
未免拮據。
着加恩令該督撫、查明豁免。
以纾兵力。
該部即遵谕行。
○命福建建甯鎮總兵陳汝鍵、來京陛見。
調浙江黃岩鎮總兵薛瓀、為建甯鎮總兵。
以原任福建金門鎮總兵孟伍進、為黃岩鎮總兵。
○辛醜。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翰林院檢讨阮學浩、所奏貢生閻若璩孔廟從祀末議十一條。
朕粗加披閱。
大概多前人所已經議及。
非有卓然至當不易之論。
有裨典制。
必當見之施行者。
即如議樂舞宜用八佾、笾豆宜用十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