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間。
罪無可逭。
業經交部審拟。
徒以紀山專辦運饷。
遠在省城。
與統領大帥領兵調遣者有間。
暫且姑容。
未經議罪耳。
然班滾實在未死之處。
伊豈得謂全然不知。
伊亦系封疆大臣。
何以并未據實具奏。
今張廣泗既經查明。
伊身在事内。
理應具摺請罪。
思劾力行間。
擒拏班滾。
速為剿滅。
以贖前愆。
乃轉欲養癰玩寇。
坐待二三年後。
是何言耶。
當此國家全盛之時。
而一二小醜。
不能擒剿。
痛斷根株。
于國體豈不有關。
伊系滿洲巡撫。
而遇軍事如此陳奏。
非尋常辦事拘泥可比。
是誠何心。
朕所不解。
至邊省夷情。
随時俱可具摺陳奏。
乃當軍務倥偬之際。
奏請陛見。
全不知事理輕重。
與伊從前似出兩人。
殊出朕意料之外。
大負朕向來屬望之意矣。
可傳谕嚴行申饬。
且大金川此役。
豈非紀山奏其恃險猖獗。
傷犯官兵。
逼近爐地。
聲讨刻不容緩。
不得已興師問罪乎。
今忽生勞衆惜費之念。
是伊自相予盾矣。
其所奏籌饷之處。
着寬裕撥給。
令其妥協辦理。
寬給腳力。
使腹内兵民。
不緻稍有擾累。
倘伊仍不善為辦理。
或如伊所奏擾累滋事。
或于張廣泗軍務。
稍有龃龉掣肘。
以緻贻誤軍機。
必将瞻對前後罪案。
一并從重議處。
并将此旨傳谕張廣泗知之。
○丙申。
上詣長春仙館。
問皇太後安。
○以廣東左翼鎮總兵官黃有才、為廣東提督。
○丁酉。
上奉皇太後幸九洲清晏。
○谕軍機大臣等、各省營伍馬匹。
為操演遊巡所必需。
向來皆有定額。
不容缺少。
近聞各标營多未足數。
即現存馬匹。
亦多疲瘦。
每遇操期。
則私借于民間。
暫以充數。
騎射之際。
又以所有調習之馬。
輸流更替。
掩飾一時。
而每歲草料銀兩。
照常支領。
任意冒銷。
種種弊窦。
北省固所不免。
而南省為甚。
或因土性難于畜養。
或因買補不能及時。
将弁等不得不稍為通融。
以緻積漸因循。
遂視為可缺之數。
不知軍裝馬匹。
同屬營中要務。
豈可聽其疲瘦缺額。
可傳谕各督撫将軍提督等。
令其各就地方情形。
随時酌量查點。
所有馬匹。
概用烙印。
毋許臨期假借。
其驽劣者。
亦漸次換補。
但不得因朕此旨。
過于苛急。
轉緻滋擾。
于伊等奏事之便寄去。
○戊戌。
上奉皇太後幸同樂園。
○己亥。
上禦奉三無私殿。
賜宗室王公等宴。
○谕、現在進剿大金川。
一應糧饷。
俱系紀山料理。
紀山既有巡撫應辦之事。
難以兼顧。
着兵部尚書班第、馳驿前往。
将一切驿站挽運。
沿途查辦。
至軍營調度糧運事務。
其将來金川瞻對善後機宜。
俱着會同張廣泗商酌辦理。
并給與欽差大臣關防。
其帶往之員外郎阿桂、主事莊學和、亦着給與驿馬。
○谕軍機大臣等、從前自準噶爾投來之額魯特博羅特等六人。
安插青州。
合夥逃去。
已擒獲五人。
惟額魯特達什哈一名未獲。
朕曾降旨、就所過地方。
令該督撫查拏。
迄今一月。
未據該督撫等奏明拏獲。
青州地處東偏。
其脫逃必由直隸潛行。
且狀貌易于躧緝。
該督那蘇圖應即密饬嚴查。
擒于境内。
何以不聞奏報。
夫跟緝奸宄。
乃地方之責。
各該督撫等。
平日每稱嚴行保甲。
若果督率各屬。
實力稽查。
其栖止處所。
形迹可疑。
自難逃鄰佑之盤诘。
今遲久而未弋獲。
則其不留心嚴緝可知。
他省去京較遠。
直隸、河南、山東、山西。
道裡甚近。
何不即行奏報。
可傳谕詢問該督撫等。
令其将現在如何辦理查拏之處。
即速奏聞。
尋直隸總督那蘇圖奏、上年接廷寄、随知會古北口提督、山海關副都統等。
于各邊口嚴查。
并饬各官速差兵役。
在關津隘口。
查拏務獲。
複選善緝之兵。
于張家口、獨石口、龍泉關、倒馬關、及通殺虎口之僻道。
分路緝拏。
伏思逃犯行蹤詭秘。
青州路通天津。
現在流民北下。
恐其潛身夾雜此内。
臣指出密行各處。
照依年貌留心察問。
得旨。
設法緝拏務獲。
此不比尋常逃犯也。
山西巡撫準泰奏。
上年即飛劄太原、大同、兩鎮、暨按察司。
密令文武躧緝。
并劄綏遠城将軍、歸化城都統、右衛副都統、及太原城守尉等。
一體嚴拏。
緣未覆齊。
是以未奏。
得旨。
當緊緝拏。
不可膜視。
河南巡撫碩色奏。
上年遵即密劄按察使饬屬懸立重賞躧緝。
因未報獲。
故未奏聞。
得旨。
知道了。
山東巡撫阿裡衮奏。
達什哈先在青州潛逃。
并未準青州将軍咨會。
所有就所過地方查拏之旨。
亦未奉到。
茲奉谕。
随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