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途中作變。
已行沿途備兵等語。
此事前因索拜奏報。
曾降旨黃廷桂、令其密行查察。
如果悉知準夷犯順。
即令調兵豫備。
并速行扣留貿易之人。
不可疎漏。
今此事虛實情形。
索拜尚未确有奏報。
而紀山所奏、又僅得之投文之人。
且熬茶夷使。
已報三月起程何尚于此時逗留途次。
以有他變。
此事大抵皆屬子虛。
不可憑信。
但伊既豫備軍需火藥。
又咨會鄰省。
恐益張揚可傳谕黃廷桂、此事務須十分慎密其所雲扣留貿易夷人。
不但不可輕易舉動。
并不可絲毫稍有漏洩。
令貿易夷人知有此事為妥。
若實知其事無确據。
則一切豫備之處。
可即密令停止。
毋使知覺。
轉啟嫌隙。
紀山摺一并抄寄。
又傳谕讷親并班第知之。
○是日。
駐跸黃新莊。
○壬寅。
谕軍機大臣等、從前大學士公讷親覆奏、征剿金川。
及将來辦理瞻對事宜一摺。
内稱、督臣張廣泗、已遣遊擊羅于朝、土目革松結等。
誘班滾離伊巢穴。
然後用計擒拏等語。
經朕批示訓饬。
但既已遣該弁及土目等誘令離巢。
此後如何行事。
如何回覆之處。
至今俱未奏到。
可傳谕張廣泗、令其詳悉奏聞。
俟伊奏事之便帶去。
尋奏、班滾素信汪結。
今已病故。
羅于朝等焉能辦理。
徒令擾惑。
業經調回。
報聞。
○是日。
駐跸半壁店。
○癸卯。
遣官祭關帝廟。
○是日。
駐跸秋瀾村。
○甲辰。
谕曰、安甯原系侍衛。
在内行走。
随侍有年。
因其頗能向上。
猶可造就。
用為江蘇布政使。
上年江蘇巡撫缺出。
一時不得其人。
是以令其署理。
讵伊莅任以來。
器小易盈。
辦理一切事務。
俱未妥協。
深負朕擢用之恩。
已降旨令其來京。
伊從前既系侍衛。
着仍在侍衛上行走。
○谕軍機大臣等、據索拜奏、郡王珠爾墨特那木劄勒告稱、遣往查看蹤迹之宰桑等回報、至碩翁土庫爾地方。
分路尋查。
并無準夷來往。
止有往東北行走蹤迹。
或系截路唐古忒賊人。
亦未可知等語。
前經索拜具奏。
朕即以此事可疑。
伊等辦理造次。
令其作速磪查明晰。
今果屬虛無。
索拜辦理藏務。
凡事宜斟酌情形。
詳慎妥協。
始能安輯地方。
今偶聞一語。
并未确查。
遽行整兵防備。
并令番子移駐遊牧。
使準夷聞之。
反生疑惑。
冒昧張皇。
至此已極。
索拜曾經駐藏。
因系熟悉彼處情形之人。
準夷赴藏熬茶。
令其前往協同料理。
似此毫無主見。
舉動失措。
實非朕所意料。
着傳旨嚴行申饬。
現在藏地既無事端。
所備兵丁。
應即徹回。
移駐番子。
仍令回至原地。
加意撫綏安慰。
不得仍拘泥前奏。
搖惑衆心。
并傳谕郡王珠爾墨特那木劄勒。
朕念伊父頗羅鼐奮勉效力。
施恩令其襲爵辦事。
想伊屬下人。
以伊年幼。
甫襲王爵。
未經更事。
未必如伊父時盡心出力。
此時正宜用心收服。
舊日任事之人。
協同助理。
始于地方有益。
即如此事。
雖因卡上人等冒昧具報。
亦由伊所遣人員。
不能詳細妥協所緻。
嗣後務宜效法伊父。
約束人衆。
安輯地方。
一切會同駐藏大臣等詳慎辦理。
○又谕、前據索拜奏報、碩翁土庫爾守卡兵目。
了見千餘人行塵。
恐系準噶爾夷人。
現在密為防範等語。
朕以夷人尚屬恭順。
知其未必即生釁端。
已降旨黃廷桂等、令其密行查察實在情形。
勿輕舉動。
今索拜覆奏、果無其事。
則其混行陳奏。
殊屬輕率。
已降旨申饬。
可傳谕大學士公讷親、及黃廷桂、前已有旨、令伊等不可輕信。
其沿邊密行防備。
毋得張揚。
今索拜所奏如此。
則邊庭豫備軍需之處。
應速行密饬停止。
并不得稍露形迹。
緻開夷人疑窦。
索拜摺并鈔錄寄去。
所有應行知會之處。
并傳谕通行知之。
此際若得确信。
仍着速奏。
尋讷親奏、現經該郡王禀明、毫無實據。
其解運軍需赴藏之員。
蒙經停止。
報聞。
黃廷桂奏、前密行防範。
原無應用軍需之處。
今事已虛。
貿易夷人。
不必羁留。
即令護送出口。
得旨、貿易人已起程否。
略為羁留之意。
彼知覺否。
據實速奏來。
○兵部議準、湖南巡撫楊錫绂奏稱、馬匹成群販買。
實易藏奸。
内地各處。
俱應防範。
今各省營驿及民間販有川黔之馬。
請申明例禁。
至骒馬一項。
律所不禁。
但恐漏稅私售。
應并敕查。
從之。
○是日。
駐跸梁格莊。
翼日如之。
○乙巳。
世宗憲皇帝忌辰。
上谒泰陵。
未至碑亭。
即降輿恸哭。
步入隆恩門。
詣寶城前行禮。
躬奠哀恸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員随行禮。
○谕、據舒辂奏稱上江各屬存貯節年未買糧價、及本年平粜銀、二十七萬餘兩一時不能采買。
而頻年存貯州縣庫中。
将來恐不免于侵挪。
現在籌酌。
如倉額未足、與存價少者。
俱令将價先行解貯該管府州之庫。
俟秋後領銀酌量采買。
其存價甚多。
倉谷未充。
一時不能買足者。
分别酌留應買之數外。
餘價俱行提解司庫等語。
舒辂如此辦理。
較為妥協。
朕前降旨各省倉谷。
俱照康熙雍正年間舊額。
其餘皆停止采買則所存谷價銀兩。
與其存留各州縣以啟侵挪之弊。
不如令解藩庫。
以備臨時動撥可傳谕各省督撫将所有未買糧價、及平粜價銀、可否照舒辂所奏、提解司庫。
将來各州縣即有應用。
再從司庫請撥。
亦為妥便。
如康熙雍正年間舊額之内。
應行買補者。
其谷價仍存州縣。
以備酌量買補。
若舊額之外。
所餘糧價銀兩。
有必應需用之處。
準其分别酌留。
其餘悉令解司。
該督撫等就各省情形。
悉心查辦。
仍遵前旨。
一面将康熙雍正年間額數。
及現年實存粜借等項數目。
速行具奏。
應否撥動之處。
聽軍機大臣等會議。
此旨已經逾月。
各督撫多未奏到。
甚屬遲延。
着傳谕令其速行奏聞。
○又谕曰、舒辂奏稱、安徽曆年積欠、至六十餘萬兩。
現在清查。
原奏自乾隆六年至十年止。
嗣經詳請督撫。
将十一年積欠歸并清查。
務使民欠役侵。
分查确切等語。
舒辂辦理此事。
已有就緒。
但納敏為人、忠厚有餘。
恐不能獨力清理。
新授布政使李渭、已經赴任。
錢糧乃其專責。
可資佽助。
着傳谕納敏李渭、令其協同實力清厘。
凡官吏侵蝕、及頑戶欠項。
逐一徹底澄清。
速行查辦至現年錢糧。
尤當設法催徵。
使其勿至拖欠。
現年既清。
則以後不複更有積逋矣。
○丙午。
谕、直隸慶雲、鹽山、二縣。
地瘠民貧。
從前屢遇荒歉。
經朕特沛恩膏。
疊加赈恤。
并減其稅糧。
凡屬窮民。
一體給以牛種。
使之漸複元氣。
今屆開徵之時。
其無地貧戶。
若令輸納舊欠。
情屬可憫。
所有乾隆九年、兩縣被災案内、無地窮民借領未還高梁九千餘石。
俱着加恩豁免。
以纾民力。
該部即遵谕行。
○谕軍機大臣等、據紀山奏稱、準經略大學士公讷親照會、以金川糧運。
恐冬春雨雪。
挽運艱難。
須于十月以前。
豫備明年四月兵糧等語。
運籌軍儲。
雖屬有備無患之計。
然此乃班第等之事。
而經略大臣所重。
則不在此。
惟當鼓勵戎行。
指授方略。
滅此朝食。
使将士用命。
軍氣奮揚。
可以立奏膚功。
方為勝算。
乃于今歲即籌來歲之糧。
豫定四月之期。
遠近傳聞。
共知今歲無奏凱之意。
人心必因此懈怠。
是于興師攻剿之時。
即先示以曠日持久之計。
何以振作兵氣。
且賊人屢次搶劫此項兵糧。
轉運之時。
途中保無疎失。
屯積之所。
又恐啟彼觊觎。
況今冬若或徹兵。
将複運回乎。
抑存之以資賊乎。
倘被攘竊。
更損國威。
種種俱未籌及。
運糧一事。
或出于班第紀山之見。
猶曰是其專責。
若大學士讷親、用兵一日。
即向伊等責取一日之糧耳。
其心惟應以克敵制勝。
剪滅朝食為事。
如此、則士卒知克期奏功事無稍假。
自思奮勇争先。
共殄群醜也。
從前大學士讷親、曾經奏稱、與張廣泗、班第、商辦明歲三四月之糧。
朕彼時即以為非計。
欲降旨訓谕。
而批示煩冗。
以緻遺忘。
今覽紀山之奏。
是讷親已經咨會查辦此事。
未免用心太過。
以緻失宜。
應令讷親等另行妥酌具奏。
昨朕降旨。
如今歲不能成功。
欲令讷親同傅爾丹、張廣泗、來京。
令其商酌。
若伊等覆到。
朕準其同來。
斷無尚令大兵全駐之理。
今冬必應徹罷頓無能之卒。
惟擇精銳或一二萬人。
着嶽鐘琪統領。
相機防範。
随時攻剿。
俟朕與伊等籌畫已定。
再行調集大兵進剿。
如此辦理。
則所省糧饷實多。
又不至師老罷乏。
何必擁數萬之衆。
坐飽寒冬。
無所事事乎。
再、朕于軍務機要。
及賊境情形。
每有詢問讷親之處。
原欲其速行覆奏。
知其要領。
以便裁酌機宜。
原非謂數千裡行軍。
每事必待命而行。
但事之應否可行。
亦必奏明朕知。
若惟接到一旨。
即随意敷陳。
或遲久不覆。
何以慰朕之懸念。
在讷親或以朕傳谕之事過多。
伊每件覆奏。
恐無暇更辦他事。
其實伊在軍營。
亦未見其所辦者何事也。
若能早奏膚功。
則何須用朕許多絮語耶。
可即傳谕知之。
尋奏、卡撒軍營兵衆。
需糧浩繁。
經由班攔空卡等處。
山徑陡險。
糧運較難。
運到之糧。
僅供支給。
必須趁十月前加倍趱運。
且運糧大路。
由明正木坪、瓦寺、沃日、小金川、雜谷等處。
俱向化之土司。
去賊境尚遠。
屯糧之卡撒黨壩。
俱重兵所在。
賊不能觊觎。
其正地、馬奈、甲索等處。
亦皆有兵駐劄。
不緻疏虞。
軍務歲内難以告竣。
即冬間減兵。
糧儲仍不可緩。
懇允辦理。
報聞。
○又谕、山西蒲州與陝西朝邑人民互争雞心灘一案。
前經巡撫準泰、會同陝撫陳宏謀、清查劃界。
繪圖呈覽。
此巡撫與道員意見不合。
各持一議。
而圖中所定界址。
亦不甚清。
準泰所奏、難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