陣。
數日之間。
将三處賊境。
悉行克獲。
甚屬可嘉。
應即拔擢、以勸戎行。
可傳谕讷親等、宣旨将馬如麟授為千總。
并令衆兵共知。
以示鼓勵。
○以兩江總督尹繼善、兩廣總督策楞對調。
策楞仍兼江蘇巡撫。
○予故吏部右侍郎尹會一祭如例。
○庚申。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軍機大臣等、據高斌所奏、黃河南岸工程加高培厚。
夫工樁埽等項據實報銷。
總不出年例。
歲搶二修錢糧四十餘萬兩之數等語。
此摺現交部議。
南河工程。
堤岸遼遠。
三汛水勢。
盈縮不齊。
是以歲搶二修工費。
寬裕定數。
而在工人員。
因定有成額。
恣意浮冒。
以無為有。
以少報多。
不應修而修。
不應搶而搶。
從事于加高培厚。
而河身日漸淤墊。
究非長策。
總河職司稽核。
以其不出此數。
例得開銷。
受其蒙蔽。
是四十萬之數。
乃叢弊之根株。
不思國家帑項。
事事當歸實用。
河工雖定有歲修搶修之名目。
果能實心經理。
豈竟無可節省之處。
即如永定河、今年那蘇圖并未興工。
而安流順軌。
安然無事。
可見河流平穩。
盡有不待修防之歲。
此亦平水土者所當留心也。
着傳谕高斌知之。
○又谕、據策楞奏稱、粵海關稅務。
前曾奏明令嶽浚将伊署事日期前後通扣。
統歸一任報銷。
茲臣署江蘇撫篆。
回任須俟來歲。
懇恩特谕嶽浚、将粵海關經收錢糧。
查照向例。
各管各任等語。
策楞現署兩江總督。
兩廣總督、已令尹繼善調補。
伊到任尚需時日。
所有粵海關務。
嶽浚現在帶理。
可即傳谕嶽浚、凡經管關稅。
每于新舊交代之時。
易啟侵隐之窦。
一切辦理諸事。
務須實力稽查。
裕課便商。
不得以暫為代理。
稍有疏忽。
如緻滋弊。
則伊一人之責。
無所旁貸也。
○又谕、朕前降旨、策楞俟雅爾哈善到蘇之後。
即來京請訓。
仍回原任。
今欲别有任用。
兩廣總督員缺。
已将尹繼善調補。
谕旨到日。
可即前赴新任。
兩廣山海交錯。
壤接外夷。
民風慓悍。
易于滋事。
如從前有韋秀貞拒捕之案。
近又有庵埠刁民謀叛之案。
雖事發、即經朕嚴饬查辦。
不至蔓延。
釀成大患。
而該處人心易動難靜。
已可概見。
況兩省幅<巾員>遼闊。
官吏兵民待理者。
以及外洋事宜。
榷關利弊。
無一不關緊要。
尹繼善初至其地。
一切情形。
未必熟谙。
可傳谕策楞、令将素所知悉。
并如何辦理始不至于贻誤之處。
逐一詳細告之尹繼善。
俾其熟籌妥酌。
庶新舊交替之際。
辦理可期畫一。
再廣西<山更>漢卡一案。
往返稽查。
已幾一載。
此事将來作何完結。
策楞在粵有年。
熟悉情形。
可将辦理之法、告之尹繼善。
詳悉熟籌。
尹繼善久任封疆。
谙練事務。
就其所見。
應如何酌辦。
着伊二人商确既定。
尹繼善即行赴任經理。
仍将商辦之處奏聞。
所有該國回咨。
及軍機處查奏說帖。
一并寄與策楞、尹繼善、閱看。
○又谕、據額驸策淩奏、紮薩克圖汗巴勒達爾、拏獲安插荊州之額魯特逃人察罕岱、解交理藩院辦理。
其失察容留之巴勒達爾、應否交部議處等語。
紮薩克圖汗巴勒達爾、該管旗分。
容留額魯特逃人居住年久。
未經查出。
實屬疎忽。
理應交部議處。
但經額驸策淩嚴饬。
而巴勒達爾即能逐戶稽察。
将察罕岱拏獲。
尚屬可恕。
着加恩寬免。
其容留察罕岱之蒙古多爾濟等。
亦着照策淩所奏。
令由本處懲治。
察罕岱俟解送來京。
該部定拟請旨。
○直隸總督那蘇圖奏、直屬錢價昂貴。
請将各營冬季饷銀。
于寶直局現存錢内。
概以一成搭放。
并将餘錢酌撥鋪戶。
易銀以平市價。
報聞。
○貴州巡撫愛必達疏稱、修文、甕安、湄潭、玉屏、四縣開墾額内田地三十四畝有奇。
額外田地一百五十五畝有奇。
○辛酉。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至觀德殿、孝賢皇後梓宮前奠酒。
○上還宮。
○谕、據軍台總管羅山等奏稱、坐台年滿。
奉旨更換廢員内。
其更換伊等之人。
若尚在原任。
或本籍未經到京者。
不必俟更換之人到台。
請将台務交與附近台站之員署理。
即令回籍等語。
夫坐台廢員。
皆系效力贖罪之人。
朕既加恩。
準春更換。
即多守候數日。
亦未為不可。
羅山等即欲使伊等不緻久候。
亦當将更換之人。
作何催令速赴軍台之處。
籌畫辦理。
豈可不候交代。
即令回籍乎。
此奏顯系瞻徇現在坐台年滿人員。
甚屬錯誤。
着嚴加申饬。
至記名欲行發往軍台之廢員。
皆系應在京師守候之人。
更不得令其回籍安居。
從前部議亦未周詳。
着交該部、将此項人員、如何留住京師。
不緻遲誤更換之處。
再加詳細定議具奏。
尋議、發往坐台廢員。
除現在京師者。
仍照例傳令赴部。
發五城收管稽查。
候有台缺。
即令前往更換外。
至在任在籍。
尚未到部者。
于奉旨并準咨之日。
行文各該督撫、委員解部。
令将程站核計月日。
依限到京。
逾限者照例參處。
從之。
○又谕、給事中同甯、馬宏琦、禦史沈廷芳、趙青藜等、由山東查察赈務。
回京覆命。
朕召見詢以東省情形。
伊等但稱皇恩廣沛。
民慶樂生。
歲獲有秋。
大有起色。
及詢以辦赈事宜。
則雲稽查冊籍。
并無遺濫。
至問所查察之處。
地方官辦理。
孰為周到。
孰為實心。
竟未能一一舉陳。
山左因連年被災。
百姓饑馑。
朕日夜苦心勞思。
截漕數百萬石。
發帑數百萬金。
以蘇溝壑之困。
念被災地方遼闊。
恐巡撫一人。
耳目不能周到。
特命大臣、及科道等、前往查看撫恤。
該科道等親行周曆。
亦已七八月之久。
通省一百餘州縣。
其中守令。
才力自不能齊。
縱奉公守法。
無奪饑民之食而食者。
而經理出衆得宜者、必有其人。
拮挶疎漏、被胥役欺朦者。
亦必有其人。
即同一妥協。
其中亦必有差等。
而屢詢漫無以應。
豈不為言職愧哉。
平時議論風生。
任之以事。
則毫無實際。
設非上天恩佑。
秋成豐稔。
則伊等何以查辦經畫耶。
夫膺此民生休戚要務。
僅以稽校簿書。
塞責了事。
災黎其何賴焉。
使其在京。
則将以東省之災為奇貨。
摭拾入告。
日事紛更。
将不知何底矣。
着傳谕嚴行申饬。
目今該省秋麥已種。
闾閻甯谧。
劉統勳現在查勘山東河道。
事有就緒。
亦着回京。
○又谕、張廣泗久任苗疆。
熟于軍律。
因大金川用兵。
特調為川陝總督。
令其提師進剿。
伊初亦勇往任事。
奏稱兩月之期。
即可殄滅。
而踰期未能奏績。
因循觀望。
遂緻副将張興失事。
屢挫軍鋒。
毫無成績。
乃奏稱兵力單少。
請增兵冞入誓俾纖芥不留。
朕允其所請。
調遣萬人。
以振軍威。
所望迅埽賊氛。
甯谧邊圉。
但地方形勢。
未能遙度。
今春特命大學士讷親、前往經略。
計其時日。
大兵雲集。
奏凱當已有期。
讷親抵軍。
即可籌辦善後事理。
此朕命往本意也。
乃張廣泗既久未成功。
複因讷親至彼。
諸事推诿。
而讷親在軍數月。
近因朕旨督饬。
雖小有克捷。
總未能遠抒勝算。
是以遲延至今。
功尚未竣。
其前後奏到情形。
非面陳不能洞悉。
讷親、張廣泗、俱着馳驿來京。
面議機宜。
川陝總督印務。
着傅爾丹暫行護理。
所有進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