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
查口外站夫艱于覓食。
尚可給一半折色。
今内地自成都至灌縣等處。
在在可買。
不若每夫一名。
照日給口糧一升。
折價一分。
聽沿途買食。
一、從前附近省城各州縣。
既經運米。
又令雇台站長夫。
勞逸不均。
請嗣後運米、則令附近出口之州縣辦理。
派夫、則令離省遙遠之州縣辦理。
其運送軍裝炮位等項長夫。
專責成、華、二縣雇募。
下部知之。
○以鑲黃旗漢軍都統王進泰、為直隸天津鎮總兵。
左都督和碩額驸富森額、為山西太原鎮總兵。
○赈恤湖南新甯縣水災貧民。
○旌表守正捐軀之河南舞陽縣民韓成文妻賈氏。
○丙戍。
上至觀德殿孝賢皇後梓宮前奠酒。
○谕、朕命班第前往四川。
雖為辦理糧運。
用兵非其專責。
但伊身為本兵。
且系軍機大臣。
于軍中攻剿事宜。
及将弁功罪。
皆伊職掌所在。
不得以專辦糧饷。
遂一切置之膜外。
乃伊觇軍務未能速竣。
既不懇身任其事。
惟請另派大臣經理。
而于讷親、張廣泗、之乖張退縮、老師糜饷。
初未據實入告。
及降旨詢問。
伊于張廣泗之罪。
直陳無隐。
而一字不及讷親。
為大臣者。
固宜如是乎。
在伊心。
自謂辦糧無誤。
即為克盡己職。
其他自有任其咎者。
惟欲脫身事外。
為自全計。
而無吉兇同患之心。
此種習氣。
在朝大臣。
亦多不免。
獨未遇其事耳。
居心若此。
國事其何賴焉。
班第不稱兵部尚書之任。
但辦理糧運、尚屬妥協。
着從寬降為侍郎。
其兵部尚書員缺。
着舒赫德補授。
現在戶部辦事乏人。
着暫行兼理。
○谕軍機大臣等。
前因四川開捐糧運一事。
撫藩内幕、營私圖利。
降旨令班第查參。
今據班第奏稱。
倉德幕友餘銘。
勾串黨類。
合夥充商。
包運軍糧。
且于新開例内、已捐知縣。
其有無長領腳價、虧欠米石、結黨營私情弊。
現在饬查等語。
藩司衙門。
乃錢糧總彙。
幕賓例有關防。
餘銘乃敢勾黨充商。
包運軍糧。
至有餘赀、捐納知縣。
則其平日必有串通書役、欺騙官民、藉事婪賄之弊。
此等幕賓。
何以不行題參。
是否尚有應行查辦之處。
着傳谕班第。
令其确訊嚴參。
以未儆戒。
至原任官員子弟、及現任人員内。
有藉托親知、充商包運者。
其倚勢作弊。
罔法營私。
亦宜嚴查确究。
具摺奏聞。
毋得姑縱。
○命兵部尚書舒赫德、為會典館正總裁。
○丁亥。
皇太後至觀德殿孝賢皇後梓宮前臨奠。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至觀德殿奠酒。
○谕曰。
鄂容安已署理河南巡撫。
阿哥書房、一時不得其人。
盛安獲罪之處。
本無可赦。
亦不宜再用。
但念其一時冒昧。
所謂愚而可憫者。
其硁硁自守。
猶可在書房效力。
着于阿哥師傅處贖罪行走。
○谕軍機大臣等。
駐藏辦事副都統拉布敦奏稱。
珠爾墨特那木劄勒寄知。
阿裡克地方交易回子等告稱、準夷現在内亂。
伊即移知珠爾墨特那木紮勒。
嚴饬各卡謹密防守。
如有準夷來到。
即送至藏等語。
藏地關系緊要。
駐藏大臣。
凡事最宜查取确實。
權其輕重。
相機辦理。
不可稍有滋事。
現在索拜、因阿哈雅克卡座、報有千餘人形迹可疑之語。
遂懷畏怯。
将唐古忒番人、妄行移撥。
殊屬輕忽。
拉布敦當以為戒。
準夷狡詐。
向與土伯特不合。
互相窺伺。
若将準夷人等容留藏地。
将來必至擾亂。
着寄信拉布敦。
準夷倘有投藏之人。
當饬各卡、谕令退回。
斷不可容留一人。
并令傳谕珠爾墨特那木紮勒、遵照辦理。
○軍機大臣等議覆。
船廠将軍永興奏報、該處派兵一千名。
撥協領二員、佐領防禦十二員、骁騎校十二員、管領。
每兵給馬三匹。
鑼鍋帳房、豫備整齊等語。
查永興料理時。
尚未接到臣等原議。
不知該兵等由京分起、自驿站前往。
是以給馬過多。
鍋帳亦屬多備。
應移咨永興。
或二人合給馬三匹。
或一人給馬二匹。
鍋帳等酌減。
并委官一同來京。
候各兵起程時。
将原馬及帳房鑼鍋等帶回。
至棉甲、永興已經給發。
京中無庸重給。
并行文盛京、黑龍江、二處。
一體遵照辦理。
得旨。
依議速行。
○又議覆、陝西巡撫陳宏謀奏稱、陝省收成歉薄。
糧價倍于常年。
所有兵丁米豆草價。
不敷購買。
查該省米豆價值。
于雍正元年定例。
米、豆、每石折銀一兩。
草、一束折銀一分。
如歉收之年。
該督撫聲明具奏。
乾隆二年。
因陝省歉收。
糧價昂貴。
草束短少。
奉旨。
米、豆、每石加增銀五錢。
草、每束加增銀五厘。
此系特恩。
并不為例。
未便援請。
應仍照定價給發。
得旨。
西安駐防官兵。
現在應領米豆草束。
着照乾隆二年加增之例。
減半賞給。
以示優恤。
○兵部議準、盛京将軍兼辦甯古塔将軍阿蘭泰奏稱、年滿倉官願補武職者。
定例引見記名。
候本旗骁騎校之缺。
于出兵效力之記名領催用過三缺後、題補一人。
但甯古塔、伯都讷、拉林、三姓等四處。
骁騎校缺少。
是以升補壅滞。
請于本翼五個佐領下。
不論旗分題補。
如補别旗缺。
候本佐領下缺出。
仍行調還。
至此項年滿倉官候補骁騎校者甚少。
而補用之後。
本翼防禦之缺甚多。
不久可以升轉。
于出兵效力記名人員升選。
并無壅滞。
應如所請。
從之。
○命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傅恒、為大學士。
○雲南開化鎮總兵康世顯故。
予祭如例。
○戊子。
孝賢皇後梓宮移奉靜安莊。
皇太後至觀德殿臨送。
上至靜安莊安奉。
奠酒。
○詣皇太後宮問安。
○己醜。
谕、嗣後禦門升殿、一應外面行走、列名。
傅恒在前。
内廷軍機處行走、列名。
張廷玉在前。
○又谕、據那蘇圖奏。
直屬地方。
今歲收成豐稔。
惟是幅員遼闊。
如宣化府屬之西甯縣、蔚州、蔚縣、三州縣内。
間有雨旸不能應時。
及偶被微雹之處。
俱勘明被災不及五分。
其新舊錢糧、例應緩至來年麥熟後徵收等語。
宣屬系積歉之區。
且地方寒冷。
播種秋麥者甚少。
若僅緩至來歲麥熟後徵收。
輸将未免拮據。
着将西甯、蔚州、蔚縣、三州縣被災不及五分之各村莊、應徵新舊錢糧借谷。
俱加恩緩至來年秋成後徵收。
俾民力寬纾。
示朕體恤邊民之意。
該部即遵谕行。
○兵部議準雲貴總督張允随議奏、滇省各營餘丁系于各兵子弟内選充随營操演。
遇額缺即于餘丁内選補。
仍于兵丁子弟内挑補餘丁充數。
遇出師調遣有此餘丁。
營伍仍然充實況本年川省咨調滇兵協剿。
因口外馬匹難行每兵一百名。
随帶餘丁三十名各給器械。
沿途負運軍裝。
進戰看守營壘。
是滇省餘丁。
同兵丁一體操防調遣。
于營伍甚有益未便裁汰從之。
○戶部議準、貴州巡撫愛必達奏稱、川省軍前寒冷。
出師兵丁。
請照滇省例。
按名給氈衫一件。
支司庫正項制造俟凱旋日于兵饷内分季扣還從之
○吏部題、大學士傅恒應定何殿閣、及兼何部銜。
得旨、傅恒着為保和殿大學士、兼戶部尚書。
○赈恤山東鄒平、長山新城、濟陽滋陽、甯陽鄒縣、金鄉、魚台、濟甯、汶上、博興、樂安、壽光、平度、昌邑濰縣、膠州、高密及濟甯衛二十州縣衛水災貧民。
○庚寅谕曰大學士傅恒奉命經略金川軍務。
朕念金川用兵。
幾及二載。
尚未成功。
固由士卒不能鼓勇先登。
摧鋒陷陣。
然此非獨士卒之過也。
讷親、張廣泗等。
措置乖方。
毫無謀略。
不身親督陣。
畏縮不前。
且号令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