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賞罰不當。
将弁因而效尤。
至臨陣時、亦擇可以障蔽之地。
為自全計。
惟令士卒冒險受傷。
士卒獨非身命乎。
冰雪冱寒、瘴疠暑毒之區。
荷戈擐甲。
晝夜勿息。
暴露于懸崖峭嶺間每念及此。
朕心為之恻然。
讷親、張廣泗、既重治其罪。
其士卒兩年以來。
重罹鋒镝饑寒之苦。
雖在軍律。
兵不用命。
法所不容。
但士卒實為主将所誤。
咎歸主将。
則伊等罪為可寬、而情為可憫。
現在經略大學士傅恒、赍往内帑銀兩。
着将漢土軍士。
分别賞赉。
以示投醪實惠。
鼓勵士心。
務令踴躍前驅。
銳師冞入。
迅奏膚功。
至将弁等、既久未成功。
虛糜廪祿。
均屬有罪之人。
非惟賞不當加。
伊等亦何顔受賞。
但亦因讷親、張廣泗、老師欺蔽所波及。
朕故不罪。
今經略視師在彼。
一應滿漢将弁。
俱着寬其既往。
以勵将來。
尚其各知奮勉。
思蓋前愆。
使壁壘一新。
旌旗生色。
共成偉績。
伫待策勳。
布告軍營。
鹹使知悉。
○又谕曰。
達勒當阿現赴金川軍營。
所有鑲藍旗滿洲都統事務。
着貝勒羅布藏兼管。
○以兩廣總督尹繼善、為戶部尚書。
○辛卯。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幸豐澤園。
賜經略大學士傅恒、并随征将士等宴。
○詣雍和宮行禮。
○谕、旗人因孝賢皇後梓宮暫安觀德殿。
不敢舉行嫁娶。
亦未可定。
今皇後梓宮已經安奉靜安莊。
其有未經嫁娶者。
着照常舉行。
○又谕、戶部侍郎員缺。
着三和調補。
其工部侍郎員缺。
着班第補授。
班第未到任之前。
仍着三和兼理。
○又谕曰。
參将永柱、統領馬柰一路官兵進攻。
尚屬奮勇。
所有從前革職之案。
着該部準其開複。
○谕軍機大臣等。
班滾雖未拏獲。
而羅于朝、革松結、皆曾親見。
且此二人、皆慶複所信用。
伊等既有确供。
即可服慶複之心。
着将羅于朝、革松結、密行拏解來京。
以憑訊結此案。
如讷親已經起程。
着即傳谕班第、傅爾丹等、遵旨辦理。
無得疎脫。
并宜詳慎嚴密。
勿得稍有漏洩。
○四川提督嶽鐘琪奏。
九月十二日。
同護軍統領法醜、派侍衛京皎、丹泰、鐘秋等、協同副将鐵景祐等、領兵攻康八達山梁。
大敗賊番。
是夜。
參将烏德納等、領兵暗擊康八達山下河邊跟達等處。
奪毀大戰碉二座。
小戰碉三座。
平房四十間。
木石各卡十座。
石洞二座。
焚賊糧十二倉。
十四日。
又攻取石洞一座。
計得跟雜一帶地方、南北約四十餘裡。
東西約二十餘裡。
是夜。
賊番來犯營卡。
遇伏傷敗。
十八日夜。
守備張漢等、領兵由沿河一帶、克取葛布基大碉八間。
小平房六間。
木城一座。
石卡四處。
斫破大皮船四隻。
前後殺賊甚衆。
查看彼處。
左倚山險。
右近大河。
前有惡爾溪大戰碉六座。
周圍俱有石城。
賊番甚衆。
又有日旁山賊、及康八達山上賊衆救應。
我兵攻戰一夜。
未免疲乏。
後無接應。
因暫收兵。
奏入。
谕軍機大臣等。
據軍營奏報、黨壩一路官兵、九月内斬獲賊番、燒克戰碉、奪取倉舍等情形。
較之别路。
大有起色。
良由嶽鐘琪調度得宜。
是以有此克獲。
金川軍務。
從前因讷親、張廣泗、乖張遲誤。
深負朕恩。
今已重治其罪。
特命大學士傅恒前往經略。
大學士矢志笃誠。
必能使壁壘一新。
功成迅速。
不似讷親等之偷安自逸。
緻餒士氣。
但軍機惟在呼吸之間。
嶽鐘琪現在軍中。
身膺重寄。
乘此破竹之勢。
如有應行奮往、取效當前者。
即相機董率将士。
鼓勇先登。
縱未能犁庭掃穴。
而多克堅碉。
擒剿醜類。
長驅深入。
亦足以壯先聲而褫賊魄。
即經略到後。
諸事雖屬同功一體。
尚不若經略未至之先。
嶽鐘琪自行出力奏捷。
足以見伊感激圖報之實心。
仰副朕棄瑕錄用之本意。
豈不更于顔面有光耶。
其目下進取光景若何。
着一并具摺速行奏聞。
可傳谕知之。
○又谕、此次嶽鐘琪所報、攻克跟雜、葛布基、等處看來似距賊巢不遠。
但此處圖中未經注明。
着将軍機處奏片、并金川輿圖、寄與傅爾丹、嶽鐘琪。
令其将現在攻克地名。
并各路官兵、某人所領已至某處、某人所領尚駐某處、計離賊巢道裡若幹。
逐一粘簽、即速馳奏。
○護川陝總督傅爾丹奏謝。
得旨。
讷親等辜恩負國。
已有處分。
卿今護理總督。
董兵臨敵。
豈可坐視。
且朕今命大學士傅恒前往經略。
卿豈可待大學士之至、而後告成功耶。
此際宜勉之。
可進則進耳。
此旨到。
将近日情形。
卿何以鼓勵布置。
何以進取攻奪。
一一據實速奏。
以慰朕望。
不可仍似讷親、張廣泗、之流也。
○工部等部議覆。
大學士管南河總督高斌奏稱、江南堤工。
每歲加高五寸。
銷銀不過三萬兩。
綿亘千有餘裡。
經曆一年。
人畜踐踏。
風雨摧殘。
所加五寸。
僅抵剝蝕。
是以不能如豫、東、兩省之高厚。
請将歲搶二修、樁埽錢糧節省之數。
斟酌多寡。
每歲相度平險。
于歲加五寸外。
随宜加培。
所用錢糧。
總不得過四十萬兩。
統于該年樁埽等工、彙冊報銷等語。
查歲搶報銷。
向無定額。
今若以四十萬兩為準。
恐開捏報侵冒之漸。
應行令河臣。
督同該道。
親行确勘。
審視水勢之大小。
工程之平險。
有應加培者。
逐一妥辦。
仍照例分案造報。
從之。
○命署刑部尚書阿克敦、管理翰林院掌院學士。
○壬辰。
上至靜安莊孝賢皇後梓宮前奠酒。
○谕、督撫丁憂。
不得遽行送印。
任内文卷。
擇司道一人代行。
聽候谕旨。
方行離任。
此定例也。
今據湖廣總督新柱奏報、湖南巡撫楊錫绂丁憂。
援照前撫趙宏恩之舊案。
将印信交與布政司護理。
在楊錫绂之意。
不過以守制為重。
欲博盡孝之虛名耳。
不思定例既有司道代行。
一切政事。
自可無庸分心。
于盡孝之道。
兩不相妨。
而巡撫責任封疆。
印務關系重大。
定例候代。
殊有深意。
趙宏恩所行。
豈可援以為例。
即如吳同仁、一聞母病。
棄官而歸。
經督撫參劾。
朕以其尚知子道。
格外寬免。
今乃以賄托薦舉敗露。
好名究何益耶。
嗣後督撫、俱着遵例行。
有似此者。
以違制論。
○谕軍機大臣等。
現據傅爾丹奏請、添調滿漢官兵二三萬。
朕已命軍機大臣酌量分派調往。
計其陸續到營。
當需時日。
從前嶽鐘琪減徹土兵。
召募新兵千有餘人。
頗稱精銳。
昨奏到黨壩進攻情形。
屢有克捷。
固由嶽鐘琪調度有方。
而新募士卒之奮勇得力。
已着明效。
現在所有缺額。
自應盡數召募充補。
其各路軍營。
據報現存二萬五千餘人。
此内老弱傷病不堪臨陣者。
着于經略大學士傅恒未至之先。
即行實力裁汰。
就近召募骁勇。
以實軍伍。
務期士皆果銳。
饷不虛糜。
如機有可乘。
即宜鼓勇深入。
不必坐候經略之至。
前降谕旨甚明。
再、前據讷親奏報。
哈攀龍在軍前、尚有勞績。
而後此并未見伊出力之處。
哈尚德向負勇名。
董芳等亦經朕特遣。
諸人現在進剿何地。
有無奮往行走。
着傅爾丹傳谕詢問。
令其各行具摺。
交傅爾丹、由驿站速奏。
尋護川陝總督傅爾丹、署四川巡撫班第、四川提督嶽鐘琪、覆奏。
現在軍營缺額、及老弱傷病等。
遵旨召募裁汰。
查定例、陣傷亡故兵丁。
應于軍務事竣後。
查明伊屬眷口、養贍無資者。
準給半饷。
但出師日久。
必俟事竣查辦。
家口待哺堪憐。
前任督臣張廣泗。
令各營陣亡者。
如系守兵。
悉停募補。
以其糧給故兵家屬。
系戰兵。
則令守兵充補。
以所遺守糧給故兵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