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
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十三年。
戊辰十二月。
丙申。
己巳年立春順天府進土牛春山寶座。
○谕、據嶽鐘琪奏稱十一月二十一日。
焚燒賊巢塔高山梁、及木耳金岡地方碉樓。
攻殺賊番之際。
三等侍衛丹泰奮勇攻擊。
直逼城邊。
殺死賊番三人。
矢盡力戰。
槍傷陣亡等語。
朕聞之。
深為恻然。
官兵鼓勇奮擊。
俱各安全惟丹泰一人、殚力殺賊以緻身亡。
實屬可憫其如何施恩賞給官職之處着該部查例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
經略大學士傅恒奏稱黔省兵丁計已抵川。
自應留用。
至雲南之兵。
未便停止等語。
朕觀川省道路情形。
馬匹應付。
實屬艱難。
日前經略大學士傅恒到彼。
随帶人數幾何。
即已不能承應。
而努三所帶第一起京兵。
據稱尚駐昭化、以待料理。
将來京兵陸續抵川。
台馬往返更換。
益加疲瘦。
更難迅速前進。
且兵多則糧費益廣。
雖據兆惠等奏稱現在籌辦。
計亦甚費周章。
而沿途山徑崎岖。
兵卒行裝及一切軍需。
在在須用人夫駝運。
幸而蜀民淳良。
雖勞不怨。
即如西安刁徒。
以牽馬伺候官兵小忿。
辄緻逞兇。
假令蜀民困憊過甚。
保無奸棍煽誘。
别滋事端耶。
經略大學士前在成都。
添設堆撥。
想亦慮及此。
而征途綿遠。
億兆繁庶。
又安能處處防範。
倘内地有意外之虞。
而滿兵隔越蠻徼。
其何以應之。
朕心甚為懸切。
又前據湖督新柱奏稱、兵丁皆已成行。
其已至者、有不能趕回之勢。
在伊等奉調經理。
自必克期星發。
而川省種種情形。
原亦未能備悉。
自朕思之。
滇兵到齊。
計已在三四月間。
彼時自當奏捷凱旋。
或在納降振旅之際。
屯集多兵。
徒費無益。
經略大學士、應速行詳悉酌量。
定限諸路官兵、在二月以内可到者。
速催前進。
其路遠有逾二月之期者。
一面飛檄停止。
一面奏聞。
至經略大學士進兵。
自應直由黨壩一路為是。
卡撒防禦。
交與傅爾丹。
足可勝任。
昨覽嶽鐘琪所奏黨壩情形。
深用嘉悅。
黨壩乃攻取勒烏圍正路。
而莎羅奔、郎卡、現聚勒烏圍。
豈非上蒼孚佑。
拘此二酋。
待經略大學士之至。
成此大功耶。
要之此事總不可過四月望前。
必應定局。
更無疑慮。
在經略大學士丹誠自矢。
立志甚堅。
亦須群力輻辏。
共奏膚功。
況外省形勢。
向所未經。
從來遠近異緻。
内外異情。
即如六部辦事不如内廷。
畿輔不如六部。
他省又不如畿輔。
此亦情理之必然。
今以軍旅重務、而欲一一繩以内廷辦事之道。
雖經略大學士一人、忠誠擔承。
而亦賴衆力之佐。
官員與兵丁。
豈能保其日久而不心變耶。
經略大學士亦宜深體此意。
至王秋、良爾吉、不過金川餘波。
張廣泗業經正法。
無庸置問。
正可不必辦理。
總以急圖于三月内成功。
若過三月。
便應許其求降。
以省帑費。
以惜人力。
朕意已定。
諒不出此。
一并傳谕經略大學士知之。
○又谕。
昨據經略大學士傅恒奏稱、自成都起身制辦行裝。
向例。
大臣、每員給銀三百兩。
侍衛、每員給銀一百二十兩。
步軍校、拜唐阿、每名給銀四十兩。
兵丁、每人、馬二匹。
如不用馬。
折銀十二兩。
此番調撥官兵。
為數甚多。
若照向例支給。
除夫馬外。
幫費尚須二十餘萬兩。
未免過多。
以後難于應付。
應酌減定數。
令其一體遵照等語。
朕思官兵按站前進。
各驿給有廪糧。
其自成都至軍前。
既無廪給。
則鹽菜口糧。
在所必需。
至治裝銀兩。
官弁起程時。
業于各該處支領。
今至成都。
又重複給發。
且為數浮多。
自應量裁。
此例、從前系何人所定。
昨已批谕經略大學士、遇便查奏。
今思此事。
想系慶複、張廣泗、所辦。
外此不過班第耳。
慶複、張廣泗、現已治罪。
就令查實。
亦罪無可加。
班第、俟凱還再為酌奪。
未為不可。
目下竟可不必查辦。
恐緻人心惶惑。
且經略大學士以進剿成功為急。
此等小節。
無庸分心。
将來傳谕該督撫等。
即可料理。
至所奏頭二起官兵夫馬銀兩、已照前例支給、今既酌減定數、所有富餘之馬、自應令其繳回之處。
至已領之銀。
官兵原系循例請領。
并非額外求索。
況領銀入手。
不無花銷。
應從寬免其追繳。
嗣後俱照新例給發。
自屬妥協。
着傳谕經略大學士知之。
○工部等部議準。
廣西巡撫鄂昌奏、請修被水沖塌之義甯縣城垣。
從之。
○以故正藍旗降襲奉恩将軍新岱之子富勒申襲奉恩将軍。
○以故鑲黃旗滿洲二等子覺羅伊靈阿之侄阿保襲封。
○貸黑龍江、齊齊哈爾地方、霜凍成災地、八旗水師營兵丁、并驿站人等口糧。
○丁酉。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禦乾清門聽政。
○谕。
前經降旨。
策楞授為四川總督、管巡撫事。
策楞今已來京。
着即馳驿前往。
沿途照料台站軍馬事宜。
策楞一入川境。
尹繼善即回陝甘總督之任。
陝省一應軍行諸務。
皆尹繼善專責。
策楞尚有前赴軍營會同經略大學士傅恒查辦之事。
經略大學士總統軍機。
督撫皆聽節制。
其舊川陝總督關防。
暫着策楞接受。
策楞既在軍前。
于地方刑名錢谷之事。
難于兼顧。
班第着駐劄成都。
專辦巡撫衙門事務。
兆惠仍專辦糧運。
如此、則各供厥職。
事權得以歸一。
俟新印鑄給到日。
尹繼善繳回欽差大臣關防。
策楞繳回川陝總督關防。
班第于凱旋之日。
再将巡撫關防帶回繳部。
○又谕。
軍旅乃國家第一重務。
軍法從事。
成例綦嚴。
今查律本内。
玩寇老師。
有心贻誤。
竟無正條。
非所以慎重軍務。
儆戒失律也。
夫科場作弊。
尚即正典刑。
若以行軍相較。
孰為輕重。
自應稽查舊案。
明着刑章。
俾衆知畏法。
方能鼓勇用命。
此非朕欲用重典。
實昭示師武臣、肅紀律而勵勇敢、辟以止辟之義。
現在纂修會典。
着軍機大臣、會同該部、議酌定議具奏。
以便載入。
尋議。
凡統兵将帥。
玩視軍務。
苟圖安逸。
故意遷延。
不将實在情形具奏。
贻誤國事者。
又凡将帥。
因私忿媢嫉。
推委牽制。
以緻糜饷老師。
贻誤軍機者。
又凡身為主帥。
不能克敵。
轉布流言。
搖惑衆心。
藉以傾陷他人。
緻誤軍機者。
均屬有心贻誤。
應拟斬立決。
從之。
○又谕。
前據嶽鐘琪奏報、三等侍衛丹泰、進攻塔高山梁等處、奮勇捐軀。
朕已降旨、交部定議加恩。
今思丹泰因力戰身殁。
甚屬可憫。
伊長子現在護軍行走。
着授為藍翎侍衛。
在打牲處行走。
所遺護軍之缺。
即将伊次子補授。
遇便傳谕經略大學士傅恒。
曉谕軍營官兵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
據瑚寶奏、陝提、延、河、二鎮、及甘撫标、河西各标營、所派之兵共一萬二千二百名。
已于十一月初十、十二、十五、十六、十八等日、俱經起程。
約在明歲正月二十以外、二月十五以前、可抵軍營。
如此、則攻剿可資矣。
其興漢鎮兵一千八百名。
據該鎮呈報、亦于十一月二十、并二十三等日起程。
計興漢官兵起程之際。
正經略大學士經過之時。
應否停止。
聽經略大學士酌奪等語。
陝提、延、河、二鎮、及甘撫标、河西各标營兵、既久已陸續起程。
于二月十五以前可以齊抵軍營。
應令其速行前進。
其興漢官兵。
既據奏聽經略大學士酌奪。
此項官兵應停應調之處。
想經略大學士已經酌定。
應速奏聞。
○又谕。
金川用兵一事。
朕并非利其土地人民。
亦并非因禦極十三年來從未用兵。
欲振揚威武。
成此殊功。
誇耀史冊也。
第以賊酋私放夾壩。
又騷動番境。
逼近爐地。
雖已驅逐回巢。
未經懲創。
怙惡如故。
巡撫紀山、奏請緻讨。
一面出師。
朕因張廣泗娴于軍旅。
調任總督。
委以進剿之事。
而張廣泗初不以實在情形入告。
惟妄為大言。
自秋涉春。
師期屢易。
班第料理糧運。
見伊措置乖方。
迄無成效。
奏請特遣重臣前往。
班第職任本兵。
又系軍機大臣。
豈不當身任其事。
所奏自屬巧于卸責。
但軍務重大。
原應另遣大臣。
而十三年來受恩深重者。
孰如讷親。
伊在皇考時。
已在軍機處行走數年。
辦事原屬勤幹。
維時大學士傅恒、适遇孝賢皇後大事。
未便釋服即戎。
且亦老練不及讷親。
此遣讷親前往之由也。
孰意其福淺孽深。
臨事乖戾。
迥異平日。
一至西安。
将軍巡撫迎見。
讷親傲慢睥睨。
仰面不顧。
于地方情形。
全不置問。
秦蜀接壤。
軍營動靜。
亦概弗咨詢。
而其沿途。
肩輿自适。
驺卒動遭鞭撲。
流血浃背。
或至颠踣。
為人馬踐踏。
轉在轎中視而笑之。
此豈複有人心者耶。
及至軍營。
安坐帳中。
從不親身督戰。
每日至已午間方起。
屬員概不接見。
遂緻諸務歧誤。
而張廣泗當讷親初到。
曲意逢迎。
欲得其歡心。
及見伊漫無成算。
則轉谄佞為诽議。
為讪笑。
又見伊大局将敗。
則複轉輕慢為傾害。
布散流言。
搖惑士衆。
欲擠之死而攘其職。
而于其種種贻誤。
并無一語參奏。
此小人之尤。
經朕于瀛台親鞫。
具得實情。
是以立寘重典。
至蜀地民力之凋敝。
賊境進取之險阻。
士馬刍糧跋涉輸挽之艱難。
從未見伊兩人據實敷陳。
而讷親獲罪後。
始私對富成雲。
番蠻難辦。
以後不可輕舉。
我豈敢形之筆墨。
必俟面陳。
不思伊在朕前。
何事不可摺奏。
伊向日奉命出差。
屢有密封。
此等軍國重務。
何不便摺奏之有。
可見人心善變。
靡有常形。
此正聖人所謂君子上達。
小人下達。
讷親之變而乖謬。
實非意計所及。
而經略大學士傅恒。
平日固屬明敏周詳。
朕亦不料其此番諸務練達。
識見高遠。
妥協能至于此也。
經略大學士傅恒、昨奏川省馬匹應付拮據、及成都添設堆撥諸事。
大學士自請督師。
仔肩重務。
必不肯于進取之時。
為畏難之語。
但所陳奏川省可慮情形。
以朕度之。
尚不過十言其五耳。
然即此而觀。
則用兵一事。
斷不可過朕面谕四月望前之期。
更不必遊移矣。
川省民番雜糅。
加之啯噜流匪。
遇事逞兇。
所賴年來秋成豐稔。
小民尚有樂生之心。
得以少安無事。
今烽燧連年。
人苦勞役。
設有奸徒。
從而煽誘。
以易動之民。
當困憊之際。
内地少有疎虞。
諸事深為可慮。
即如官兵經過西安。
督标匪卒、以牽馬伺候小忿。
辄持刀恣斫。
傷及三人。
川民疲于供億。
背負軍裝。
徒步陟險。
甯不較此更甚。
在成都省會。
可添堆撥。
而關外長途纡折。
出入重箐之中。
安能在在周防耶。
朕若早知如此。
并此番調遣。
皆可不必。
此皆讷親、張廣泗、贻誤、不據實入告之咎也。
目下既有為山九仭之勢。
則一篑之勞。
難于中止。
今滿兵陸續前進。
初拟二月初可以取齊。
茲觀大局。
須至二月中旬。
然自到齊以至四月初五。
已五十日。
以此為期。
大功何難速就。
倘過此以往。
則暑雨時行。
饋饷難繼。
此際幾用至千萬。
豈可更滋繁費耶。
目今若能直搗勒烏圍。
擒其渠首。
固為快惬。
或鼓勇摧鋒。
屢有克捷。
賊酋窮迫乞命。
因而開三面之網。
俯準納降。
亦可綏靖邊徼。
經略大學士即當于三五日内振旅凱還。
舒赫德亦相随返旆。
其善後事宜。
即交策楞辦理。
朕思賊巢踞此絕險。
攻剿費如許物力。
若仍以付之番酋。
取彼予此。
是殄一寇複增一寇。
實多未便。
應于勒烏圍駐一副将。
卡撒、黨壩、列營防禦。
而打箭爐駐一總兵。
可以外控諸番。
内衛疆圉。
聲勢庶為聯絡。
如四月初十間。
莎羅奔、郎卡、尚稽天讨。
未遽殄滅。
則于要害地設弁置守。
打箭爐鎮以總兵。
是在策楞、嶽鐘琪、詳悉籌辦。
滿兵分隊徹回。
沿途督撫、善為接應。
班第、兆惠、以次在後徐行。
其會審讷親一事。
計舒赫德抵川。
與策楞相去不過數日。
軍前無鞫訊之暇。
應聽大學士傅恒酌定。
至班滾一節。
竟不必辦。
慶複之罪已定。
得班滾亦無可加。
而一經搜捕。
至速亦須旬日。
以日費萬金計之。
何必過耗帑項。
購一逃蠻之首耶。
策楞因伊弟身罹重譴。
慚憤極為誠切。
夫父子罪不相及。
何況兄弟。
策楞自屬可用。
但伊倘以讷親退縮為前車。
或至冒險不顧。
伊乃國家大臣。
自宜善為持重。
不可任其一往。
緻有意外。
一并傳谕經略大學士。
令其留心。
○軍機大臣等會同吏部議。
大學士管南河總督高斌、于查周學健家産時。
徇私瞻顧。
應降三級調用。
前經革職。
應革任。
得旨。
高斌人好沽名。
實無贊襄之益。
身成廢疾。
久缺進退之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