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俟回營按扣。
其銀每日止三五分不等。
陝省歉收。
即将草乾酌中定數。
亦多不敷。
概于季饷扣除。
未免拮據。
應将不敷之數。
作正報銷。
凱旋兵口食。
雖應自備。
但遠道當差。
本年食物又貴。
請每日酌給四分。
均應如所請。
又查各台站、看守帳房兵。
一體應差。
可否照給口食。
得旨、亦着一體給與。
○癸亥。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陝省為入川要路。
其武功以西。
棧道綿亘。
較川省尤長。
所有大兵經過地方。
一切供億。
雖絲毫不擾闾閻。
而夫馬支應。
未免有資民力。
前曾降旨。
将川省己巳年地丁錢糧。
再行緩徵在案。
其陝省入棧、毗連川境之州縣。
應與川省一體加恩。
着該督撫查明各該州縣、本年應徵地丁錢糧。
全行緩徵。
以舒民力。
該督撫其悉心查辦。
俾窮黎均沾實惠。
以示朕轸恤民勞之意。
○又谕、山西雁平道一缺。
駐劄代州。
路當孔道。
現值川省用兵。
軍務絡繹。
必得幹練之員。
方足以資任使。
着山東鹽運使明德調補。
山東鹽運使員缺。
着巡撫準泰、于該省現任道員内、揀選一員調補。
其原掣山西雁平道之汪漢倬、交與該撫準泰、将揀選所遺之缺。
題請補授。
○甲子。
上詣壽皇殿行禮。
○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金川用兵一事。
朕本意欲以禁遏兇暴。
綏輯群番。
并非利其人民土地。
而從前讷親、張廣泗、措置乖方。
屢經贻誤。
是以特命經略大學士傅恒、前往視師。
熟察形勢。
相度攻剿。
經略大學士傅恒、自奉命以至抵軍。
忠誠勞勚。
超出等倫。
其辦事則钜細周詳。
鋤奸則番蠻懾服。
整頓營伍。
則紀律嚴明。
鼓勵戎行。
則士氣踴躍。
且終宵督戰。
不避風雪。
擊碉奪卡。
大着聲威。
誠為仰副委任。
朕思蕞爾窮番。
何足當我師顔。
而機政重大。
部務殷繁。
諸大臣皆為此一事。
馳驅經營。
經略大學士傅恒、乃中朝第一宣力大臣。
素深倚毗。
豈可因荒徼小醜。
久稽于外。
朕心實為不忍。
即擒獲渠魁。
掃蕩巢穴。
亦不足以償勞。
此旨到日。
經略大學士傅恒、着即馳驿還朝。
尚書達勒當阿、舒赫德、各有部職。
亦未便久曠。
總督尹繼善、統制全秦。
邊防綦重。
着一同回任。
所有軍營一切事宜。
交與該省總督策楞、提督嶽鐘琪等、盡現在兵力。
足以調派。
即傳爾丹、尚有滿兵在彼。
亦應暫留。
殚心籌畫。
妥協辦理。
以竣軍務。
○谕軍機大臣等、朕思用兵一事。
總系從前不知其難。
錯誤辦理。
今已洞悉實在形勢。
定計徹兵。
另有谕旨寄發。
召經略大學士傅恒還朝。
計此旨到日。
經略大學士抵營、已四十餘日。
番境所有可進之路。
自必熟悉。
而所帶京兵。
及各路滿兵。
至者約有三千餘人。
現在尚乘夜攻碉。
則滿兵亦必已令其及鋒而用。
利鈍之勢。
當已較然。
果能克捷漸進。
逼近賊巢。
成功實有指望。
此旨不妨暫留。
稍待時日。
或此四十日中。
續到兵多。
而經略大學士辦理。
又有就緒。
功有可成。
即掣回此旨。
亦無不可。
如堅碉難破。
尚徘徊卡撒臘嶺之間。
即稍進而離賊巢尚遠。
則遲待亦無可望。
足見一夫當關。
萬夫莫敵。
天險非人力可施。
用兵之道。
在知彼知己。
滿兵雖屬骁勇。
而所長乃在騎射。
平原曠野。
實可以一當百。
若以攻碉。
則石難飲羽。
長技舉無可展。
即據奏石卡守禦僅十一人。
我以七百人攻之。
祇斃其半。
而土兵綠旗死者已十一人。
傷者至七十餘人。
若以百人敵一賊。
則賊徒三千。
當用三十萬衆。
有是理乎。
卡撒、臘嶺、堅碉如此。
即予以一月之功。
未必能克。
勒烏圍、刮耳崖、險必更甚。
即有坦道、可以直抵勒烏圍、刮耳崖、而賊巢仍是堅碉。
舍攻碉更有何策。
二千餘觔大炮。
安能運往施用。
況懸軍深入。
歧徑莫測。
設伏斷後。
種種可虞。
險着讵宜嘗試。
用兵原非易事。
但可希冀成功。
勞瘁自所不惜。
不然、則以身所目擊、萬無可望之舉。
欲違其本心。
勉強從事。
雖愚者亦不出此。
君子見幾而作。
不俟終日。
豈宜固執成見。
結為癡想。
今朕所降谕旨。
名正言順。
實經再四籌酌。
見其确不可移。
經略大學士遵谕而行。
于國家已為有益。
于顔面已為有光。
況事無钜細。
不能全求美善。
而遠近異勢。
中外異情。
直省辦事。
不如六部。
六部不如内廷。
此理易見。
何況蠻荒徼外。
何況軍務機宜。
又何況屢經贻誤。
難于措手之會。
而為所難為。
欲求快意。
其将能乎。
經略大學士、乃國家第一宣力大臣。
贊襄機務。
所關綦重。
早還一日。
早辦一日之事。
即達勒當阿、舒赫德等、亦各有部務。
豈容久曠。
從前準噶爾用兵。
僅委一二大帥。
金川小醜。
何值聚如許大臣。
與之相持。
經略大學士整理營盤。
欲變綠旗風氣。
今既徹兵。
則營盤亦無所用。
而綠旗風氣。
非旬日可以整頓。
且亦安能以一人之力。
遍天下之綠旗而整頓之耶。
況人情勞苦則怨生。
經略大學士徹夜督戰。
固由受恩深重。
圖報心殷。
不知其然而然。
即朕意亦謂理當如是。
然他人受恩。
舉能如經略大學士乎。
大臣或猶知大義。
然大臣中即有受恩最重。
而已成負恩者。
何論随營員弁。
又何論士卒。
今無故而驅之鋒镝之下。
其有功可圖者。
尚踴躍争先。
若确知其必不可成。
而使之捐軀命。
冒矢石。
其誰甘之。
即嶽鐘琪之在黨壩。
奏報多不據實。
亦因勢處至難。
無足深責。
且此事錯誤。
朕君臣同之。
朕既知而速改。
所謂以七年之病。
求三年之艾。
不早圖則将無及。
乘此收局。
猶為未晚。
若更日引月長。
無所底止。
何以善其後。
部庫帑藏。
内地民力。
皆所當惜。
經略大學士、獨奈何明知錯誤而遷就之。
且孝賢皇後、念經略大學士手足至親。
教導成就。
恩意笃摯。
即朕亦因孝賢皇後諸弟中、能如此忠誠任事。
殊不易得。
是以優加眷遇。
今孝賢皇後服紀已及小祥。
經略大學士理應奔赴行禮。
此旨月内可到。
若二月初旬起程。
尚可屆期而至。
經略大學士甯或忘之耶。
營中諸事。
可交與傅爾丹、策楞、令其次第籌辦。
因勢納降。
此事原不值經略大學士親身料理。
交與伊等承辦。
更為得體。
其滿漢官兵。
當陸續徹回。
各整隊伍。
分起就道。
酌令嶽鐘琪、帶兵駐守打箭爐。
達勒當阿、舒赫德、亦一同回任。
經略大學士在營。
行師節制。
皆衆人所親見。
回京後。
傅爾丹、烏爾登等、自可循照辦理。
如不能妥協。
咎有攸歸。
朕此旨原為收局。
傅爾丹等當知領會。
如策楞尚未抵軍。
經略大學中途相遇。
亦當以此意密告之。
此朕國家大計。
日夕懸注。
經略大學士不速還不可。
并非欲經略大學士之前進。
而以此相激。
經略大學士如存此見。
是不以誠心視朕。
誤更甚矣。
朕前謂将在外。
君命有所不受。
此惟當理而切于事機者方可。
然孔子又雲。
君命召不俟駕而行。
其理原互相發明。
若不論理之當否。
而謂在外即可不受君命。
是不明君臣大義。
而與不俟駕之言相悖矣。
從前讷親在營。
惟圖安逸畏縮。
諸事并不據實陳奏。
朕降旨令其回京。
因其本有思家之念。
自蹈罪愆耳。
經略大學士行走如此勤勞。
辦事如此周到。
鋤奸如此妥貼。
營伍如此整頓。
臨陣督戰。
徹夜露立風雪之中。
此豈常人所能堪。
特召還朝。
實出于朕心之不忍。
經略大學士甯不能深體朕意耶。
且番境情形。
人人共睹。
必不可再有遷延。
經略大學士、及參贊諸臣、共閱此旨。
以為于理如何。
于事勢如何。
悉心公議。
如于理勢尚有未合。
不妨據實陳奏。
倘無可疑議。
自應以遵旨為是。
蓋臣不可違君。
子不可違父。
乃天經地義之當然。
不遵朕旨。
為人臣者敢當此乎。
經略大學士在京時。
觀朕辦理諸事。
凡所豫料。
是否俱有先見之明。
若能切中窾要。
則此事之難易進止。
自不出朕之範圍。
經略大學士顧可不熟思而深念之耶。
朕于今年正月初三日。
始定徹兵之計。
今日皇太後聖母慈谕。
此即朕新運順暢之機。
适與朕前日向軍機大臣所論符合。
實願大學士同此嘉祥也。
着将此旨并谕傅爾丹、達勒當阿、舒赫德、尹繼善、策楞、知之。
○又谕、據福建巡撫潘思榘奏稱、制錢攸關民用。
各省開爐鼓鑄。
期于泉布流通。
源源利賴。
乃不法鋪戶。
竟敢剪邊易換。
奸商越省興販。
至八九十千之多。
現據閩縣、侯官、長汀、三縣。
拏獲奸販鄭梅梅等。
并起有剪邊錢文、及器具碎銅等項。
饬發司府嚴審定拟等語。
制錢為民生日用所必需。
奸棍營私射利。
敢将錢質剪锉。
偷販外省。
以緻錢文日少。
錢價益昂。
殊屬不法。
閩廣既有此弊。
他省或不能無。
着傳谕各督撫、令其轉饬各屬員、留心稽察。
如有前項弊端。
立即查拏究處、以示懲警。
事關錢法。
定例綦嚴。
毋得視為具文。
虛應故事。
亦不得任聽胥役、藉端滋擾。
○又谕、前命侍衛鄂實赍旨交尚書舒赫德、将讷親帶往軍前。
會同經略大學士傅恒審明、于軍門正法。
續據福成奏稱、讷親不進飲食。
卧床不起。
舒赫德過甯羌時。
已交法保、押赴川省等語。
讷親負恩誤國。
宜正典刑。
今心知情罪重大。
欲求自斃。
不得聽其幸免。
着傳谕鄂實、如讷親尚在中途。
鄂實即暫留成都。
催令讷親到日、會同該署撫藩臬、及副都統等。
宣布此旨。
于該處将讷親正法。
鄂實仍赴軍營。
留住一二日、即行回京。
若已過成都。
着速行押赴軍營。
遵照前旨辦理。
鄂實亦于一二日後回京。
○順天府行鄉飲酒禮。
卷之三百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