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部議準盛京将軍阿蘭泰奏稱、查盛京各城旗倉粜谷。
例不準兵指饷認買。
又無現銀。
殊形拮據。
請嗣後有願指買者準給。
扣饷歸還。
既無抑勒。
又不緻短欠。
粜出米、以旗地應交米抵補。
餘米、遇米貴時。
不拘粜三例。
平價發賣。
倉貯不緻壅積。
無患黴爛。
前議收谷不收米。
及遇可開海運之年、許天津、山東、海船買米例、俱停。
從之。
○又議覆廣西巡撫舒辂奏稱、耗羨系随正收解。
粵省地丁銀。
俱次年五月奏銷。
耗羨完欠。
難于本年底核奏。
應如所請、于次年五月具題。
外省事同一例。
均此辦理。
從之。
○豁除廣東、肇慶、廉州二府水沖沙壓、難墾田地、百五十七頃、二十一畝額賦。
○禮部題、朝鮮國王李昑、遣使表賀萬壽、冬至、元旦三大節、及進歲貢方物。
賞赉如例。
停止筵宴。
○乙酉。
谕軍機大臣等。
據江西巡撫唐綏祖奏稱、今值軍需旁午。
請于本任倡捐養廉銀一萬兩。
并傳同司、道、府、廳州縣、着令分别預捐養廉。
解赴川省等語。
金川用兵。
軍需固屬浩繁。
但國家當全盛之時。
公帑所儲。
足敷撥濟。
官員養廉。
乃因事诏祿。
所以優體臣工。
用勵操守。
非可輕議捐扣。
如果經費不支。
朕何妨明降谕旨。
移緩就急。
今以一隅饋運。
遂至朘及外僚。
豈成國體。
唐綏祖、身任封疆。
以私意小見。
妄行陳奏。
甚屬不合。
着嚴行申饬。
○又谕、據陳宏謀奏稱、驿鹽道孫陳典、年過六旬。
精力漸衰。
請勒令休緻等語。
已降旨照所請行。
陝省為入川要路。
現在大兵陸續回程。
夫馬供億。
固須幹員料理。
即将來驿遞。
亦期得人整頓。
朕思上年揀發四川、交經略大學士傅恒委用之戶部郎中永敏。
人尚去得。
此時想早已抵川。
着傳谕經略大學士、即令該員星速前赴新任。
毋得遲誤。
○蠲免江蘇昆山、新陽、二縣荒瘠田蕩、乾隆元年二年分。
未完額徵、銀、一萬一千四百二十兩有奇。
谷、一萬二千七百三十石有奇。
○豁除山東栖霞縣、水沖沙壓、難墾田地、額徵銀、七十九兩有奇。
○是日起。
上以祭社稷壇。
齋戒三日。
○丙戌。
谕、朕撫禦寰區。
敉甯中外。
前因金川小醜。
緻煩王師。
經略大學士忠勇公傅恒、奉命專征。
威信克着。
朕命納降撫順。
振旅還朝。
從茲邊境乂安。
蠻氛永靖。
朕嘉績酬庸。
經略大學士傅恒、已晉封公爵。
所有中外在事諸臣。
或馳驅遠徼。
宣力封疆。
或夙夜在公。
懋襄機政。
宜加顯秩。
用獎勤勞。
太子太保大學士來保、着加太子太傅。
太子少保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陳大受、戶部尚書舒赫德、太子少傅四川總督果毅公策楞、太子少保陝甘總督尹繼善、俱着加太子太保刑部尚書汪由敦、着加太子少師吏部尚書達勒當阿、理藩院尚書納延泰、俱着加太子少保。
其兵部尚書梁詩正、協辦大學士刑部尚書阿克敦、工部尚書信勇公哈達哈、并久膺委任。
曆着清勤。
亦應一體加恩。
以昭風勸。
梁詩正着加太子少師。
阿克敦、哈達哈、着加太子少保。
○又谕、據長蘆鹽政麗柱奏稱、大軍凱旋。
辦理一切善後事宜。
官兵糧饷等項。
在在需用。
其撥協軍饷之各省歲支俸饷。
亦所必需。
請照康熙十四年之例。
蘆東每引增銀五分。
并請敕令兩淮、兩廣、河東、浙江等省、一體按引增課等語。
此奏殊屬猥瑣鄙陋。
金川用兵。
供億固為浩穰。
但國家當全盛之時。
無論已經降旨、允降班師即令尚在進兵。
公帑所儲。
足敷數年之用。
不至拮據。
且康熙十四年增加鹽課。
原因開創未久。
三孽煽動。
兵連數省。
正供缺乏。
不得已而為之。
旋即複舊。
今時勢懸殊。
豈可援以為例。
其近日議複米豆稅額。
則全不為軍興而然。
蓋自免稅之初。
即有以利商而無益于民為說者。
朕念切民依。
堅持不允。
乃行之數年。
米價不惟不減。
且視舊益昂。
無分豐歉。
騰湧如故。
則其果為無益。
殆可概見。
不若仍舊徵收。
以備赈恤優免之用。
朕尚慮複稅後。
奸商乘機增價。
或緻病民。
特旨詢問管理關稅之人。
今據倭赫奏、開徵一月有餘。
較前毫無增減。
足驗米稅複額一事。
洵為理勢之必當變通者。
朕辦理庶務。
悉斟酌時宜。
一出于大公至正。
豈肯稍有假借。
規小利而啟迎合之端。
而衆人不能體會。
轉以其私利小見。
臆度觀望。
紛起言利。
豈朕而容聚歛之說。
得以行于今時哉。
昨有唐綏祖倡捐養廉之奏。
朕已降旨申饬。
今麗柱複以增課為請。
是群情之不顧大體。
競思懸拟。
此風斷不可長。
若不加懲警。
将來效尤波靡。
習尚日益澆漓。
闾閻不無驚擾。
麗柱着交部察議。
罷兵之舉。
斷自朕衷。
即此而觀。
非特民命國儲。
得以休養生息。
而于人心風俗。
亦大有維系。
櫜弓偃革。
更何疑焉。
着傳谕中外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金川小醜。
僻處窮荒。
迥非吳逆三藩、及噶爾丹等可比。
上年勞師動衆。
實為不值。
徹兵之舉。
自今思之。
益信其萬無可易。
經略大學士遵旨還朝。
所有應辦事宜。
必已一一妥協料理。
朕偶憶及軍營所鑄二千餘觔銅炮。
徹師之後。
既未便委之番境。
而崇山峻嶺。
運回亦覺艱難。
不若镕取銅觔。
載歸省城。
以供鼓鑄。
搭放兵饷。
縱稍損成鑄工本。
而化無用為有用。
亦計之得者。
其自京運往之沖天九節諸炮。
皆國家利器。
皇祖時所造。
貯之禁中。
即成都省會。
亦不可存留。
自當從後從容運回京城。
少糜腳費。
亦所不惜。
此外炮位。
俱應收貯總督衙門。
其餘一切軍裝器械。
經略大學士行期迅速。
無暇兼顧。
着交總督逐一留心檢點。
○又谕曰、兆惠、班第、所奏辦糧一摺。
并王镗、範清注、捐銀一摺。
着抄寄舒赫德、策楞、令其閱看。
此番糧運。
頭緒紛煩。
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