萦懷西顧。
毅然請行。
仔肩重任。
自奉命西征。
冒曆風霜。
均勞士卒。
步陟岩阻。
晨夕辛勤。
拜發封章。
裁決軍務。
常至達旦。
事事妥協周詳。
至則申明紀律。
誅賊腹心。
雪夜督師。
攻碉隳卡。
必欲焚巢掃穴。
一舉蕩平。
大振聲威。
番酋震懾。
始稽颡歸命。
出于至誠。
迨承朕旨、納降班師。
奉诏還朝。
星馳就道。
咨詢庶務。
仍系丙夜辦理奏答。
此所謂誠貫金石。
信格豚魚。
是以時未七旬。
兵不血刃。
而番酋洗心革面。
永矢勿谖。
現據策楞等具奏、守備王如林、前往黨壩。
夜過勒烏圍。
馬上遺失衣裝。
為番民拾取。
次日莎羅奔、專差送還。
即此一端。
足見威信威孚。
群蠻恭順之效。
從此邊徼敉甯。
闾閻樂業。
而中外大臣。
鹹知所取法。
股肱一體。
休戚相關。
夙夜匪躬。
緩急足勝倚任。
實我大清萬年無疆之慶。
國家酬庸盛典。
原非朕所得私也。
今茲疊沛殊恩。
昭示風勸。
亦為朝廷遠大之計。
不僅為金川平定、一時一事而然。
在大學士公傅恒、實應欣承無愧。
不然、則莎羅奔番蠻小醜。
即迅奏膚功。
亦與當年嶽鐘琪之樹績青海。
大學士鄂爾泰之綏靖苗疆、等耳。
朕于臣工勸賞大權。
悉有衡量。
铢黍不爽。
天下臣民宜所共悉。
所賜大學士公傅恒、照宗室公式之朝帽頂、并四團龍褂。
着于朝賀典禮之處。
均宜時常服用。
不必懇辭。
其尋常入朝入部辦事。
應從所請。
随宜即用公品緣補褂、以成謙挹之美。
○谕軍機大臣等。
據舒赫德奏稱、稽核軍需銀米一事。
已會同兆惠、将一切收發款項。
逐細查辦。
頗有頭緒。
但條款之章程雖定。
司庫之支發雖清。
而大小屬員。
輾轉支發。
作何實用之處。
更須詳核。
現已設立公局查辦。
俟谕旨一到。
臣即可起程、前赴滇黔等語。
舒赫德所辦。
固已得其要領。
但款項繁多。
稽核不厭精詳。
據奏、策楞三月初旬、可以回省。
逐案與之面商裁奪。
更為妥協。
此旨到日。
計舒赫德查辦。
又已半月。
着自行酌量。
如已有定局。
應遵朕前旨、詳悉交策楞接辦。
即前赴滇黔。
若尚有未清。
不妨少為留駐。
庶無滲漏。
至于兆惠、即多留三五月。
俟各項款冊、徹底清厘後。
再行回京。
亦無不可。
何亟亟于歸來乎。
其清單内所開、如大學士公傅恒、養廉賞需。
俱系自備。
應令按月核給等語。
此奏所見甚小。
養廉等項。
雖屬題有定例。
但大學士公傅恒、如尚在軍前。
自應奏明照例支給。
自下既已回京。
則應給之項。
将于藩庫動支、解送來京乎。
抑令大學士自京遣人往取乎。
抑于部庫扣支乎。
大學士公傅恒、受朕恩澤。
至為優渥。
其諸凡用度。
何一非朕所賜予。
且其立心之忠正。
辦事之周詳。
超越倫等。
朕即賞以數萬金。
亦不足以盡嘉獎之心。
大學士公傅恒、即辭此數千金之養廉。
亦不為廉。
此項既經自備。
竟可不必言及。
今乃以此具奏。
在大學士公傅恒、不惟有所不肯受。
并懇辭亦覺為難。
是他人或尚可循照常例而行。
而豈所論于大學士公傅恒者乎。
此奏誠可謂不知大學士公傅恒之心。
将來還京時。
試以朕旨宣示。
亦必感朕曲體之恩也。
再尚書達勒當阿、随大學士公傅恒、前往軍前。
原無專辦事件。
其班第、兆惠、所辦。
不過運糧一事。
即紙張等項。
類皆地方官豫備。
與督撫辦理本任事務、需用繁重者。
相去懸殊。
況從前西北兩路、所支公費。
皆因統兵大臣。
既兼辦地方事務。
并商運米糧。
悉歸經理。
是以需費頗多。
今班第、兆惠等、豈可援以為比。
且班第複經署理巡撫。
自有應得養廉。
糧運原屬帶辦。
亦不得重複支給公費。
其府尹胡寶瑔、及司員等。
或支八十兩。
或支四十兩、二十兩。
數亦過多。
俱應酌核辦理。
着傳谕舒赫德、并谕策楞、兆惠等、知之。
○大學士等奏、經略大學士忠勇公傅恒凱旋。
似應派王大臣往迎。
得旨、色布騰巴爾珠爾、查拉豐阿、于初八日随大阿哥前往迎接。
裕親王、履親王、諴親王、恒親王、奇通阿、哈達哈、豐安、宏凱、羅布藏、色貝、趙宏恩、那木圖、特庫、阿岱、李元亮、海望、德通、德齡、介福、三和、馬靈阿、雅爾圖、勒爾森、于郊外迎接。
○浙江巡撫方觀承奏、溫州府為閩浙商賈叢集之地。
煙戶繁多。
米糧不通外販。
易形绌乏。
去冬糧少價昂。
士民請通乍浦海運。
臣以海禁所關。
未便暫弛。
查台州府、黃岩、太平、二縣。
與溫州相連。
海道系内港、非外洋。
不在禁内。
路止三百餘裡。
順風乘潮。
朝發夕至。
查明殷實商民。
給票買運。
仍饬營汛稽查。
得旨、覽奏稍慰。
仍應加意調劑。
○緩徵安徽、颍上、霍邱、二縣、乾隆十三年被水田畝、應徵額賦。
○甲寅。
上詣堂子行禮。
○谕、上年陝省、西、同、鳳、乾、耀州等、二十五州縣。
秋禾被旱成災。
業經多方赈恤。
小民糊口有資。
惟是目前已屆停赈。
而距麥收之期。
尚有月餘。
該處積歉之後。
又經大兵過往。
軍需供億。
民力未免拮據。
着将西、同、鳳、乾、耀州等、二十五州縣、上年成災之區。
查明極貧乏食災民。
加赈一個月口糧。
折給銀兩。
俾得接濟。
以待麥秋。
副朕轸恤災黎之意。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
西安布政使武柱。
看來不能勝任。
着來京以京員用。
其布政使員缺。
着山東按察使定長補授。
○谕軍機大臣等。
據碩色奏稱、澳門番夷啞嗎嚧等、打死民人李廷富、簡亞二、一案。
尚未審結。
夷目口□委嚟哆、辄将啞嗎嚧等、附搭洋艘。
照伊本國夷例。
押發地滿地方。
安插受罪。
理應追回審究。
但地滿遠隔重洋。
勢難即獲。
啞嗎嚧等、毆死竊盜、罪不至死、可否邀恩照夷例完結、免其追拏等語。
凡外夷久居内地。
馭之之道。
必當輕重适宜。
恩威并濟。
如本無大故、而有意刻核搜求。
招怨啟釁。
固為不可。
若既幹犯國憲。
因恐其生事。
姑息優容。
夷人罔知禮法。
由此益加驕縱。
必緻犯案漸多。
是欲圖省事而反以滋事也。
今此案辦理。
已覺示弱外夷。
但既經遠揚。
勢難複行追獲。
祇可就案完結。
嗣後遇有此等案件。
必須執法處置。
使夷人知所敬畏。
不宜稍為遷就。
至碩色平日為人、雖稱安靜。
未免流于畏葸。
今甫經到任。
即為此奏。
其居心之苟且退縮若此。
何以伸國紀而戢外夷。
并傳谕申饬之。
○以山東運河道高晉、為山東按察使。
○乙卯。
上禦乾清門聽政。
○奉皇太後至靜安莊、孝賢皇後梓宮前臨奠。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人子報本之忱。
必念爾祖。
國家酬庸之典。
爰及所生。
大學士公傅恒、夙夜宣猷。
襄贊機務。
前因金川番蠻不靖。
丹誠奮發。
自請督師。
維時朕以其世笃忠貞。
服勞王家。
鐘慶椒塗。
聯輝懿戚。
悉由乃祖乃父、積厚流光。
誕茲良弼。
陛辭之際。
朕欲加恩賜立祠堂。
秩于祀典。
大學士公傅恒奏、臣仰蒙高厚。
榮贲先人。
實出至願。
如果憑仗天威。
肅清荒徼。
凱旋之日。
拟當懇請殊恩。
今威信遠孚。
番酋效順。
膚功克奏。
美着旂常。
宜考懿章。
以示優錫。
其照勳臣額亦都、佟國維之例。
敕建宗祠。
春秋緻祭。
增光俎豆。
用獎忠勳。
着該部、即遵谕詳議具奏。
○又谕、十一日、孝賢皇後周年祭畢。
阿哥等孝服。
即收放靜安莊。
嗣後前往。
不必穿孝。
俟滿二十七月。
穿孝釋服。
○谕軍機大臣等、據山東學政李因培奏稱、東省連遭荒歉。
今春雨旸應候。
二麥滋長。
而天恩疊沛。
所有積欠。
久令分年帶徵。
然僅及有田有糧之人。
而貧者未能沾溉。
請于将屆麥秋。
持頒谕旨。
令撫臣廣行勸谕。
有田者、将本年糧粒、與佃民平分。
積年宿逋。
不得一概追索等語。
佃民終歲勤動。
固宜體恤。
東省積欠之後。
尤應加意培養。
但有田之戶。
經營業産。
納糧供賦。
亦圖自贍身家。
豈能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