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禁令。
俾其推以予人。
況佃民多屬貧無聊賴。
其中賢否不一。
豐收之歲。
尚不免陵其佃戶。
抗負租息。
今若明降谕旨。
令地方大吏。
出示饬遵。
在田主既不能強以必從。
而頑佃更得藉端抗欠。
甚至紛争鬥毆。
獄訟繁興。
田主懲前戒後。
勢将收田另佃。
貧民轉緻失所。
是欲以施惠。
而适以長奸。
欲以恤貧。
而适以贻累。
地方有司。
奉行不善。
徒以是為沽民邀譽之具。
而刁風由滋漸長。
不可不為遠憂也。
朕意他省固未可通行。
惟東省前年被災較重。
元氣一時未複。
且國家尚緩其積欠。
則田主亦可推惠于佃戶。
暫為權宜變通。
然亦祇可令州縣官斟酌情形。
善于開導。
使有田者好義樂從。
佃民得沾惠濟。
似亦因時補救之一道。
着傳谕準泰、詳加酌量。
妥協籌辦。
毋急遽以滋擾累。
毋粉飾而事虛文。
務期農佃相安。
用收姻睦任恤之效。
并谕李因培知之。
以擴其識見。
○又谕、準泰奏稱、東省上年蝗蝻生發之處。
不無遺子入地。
現在勸民挖掘。
每蝗子一鬥。
給錢三百文。
所有登、萊、兩屬。
應動價值。
請于本年耗羨項下動支等語。
蝗蝻遺子。
自應翦除。
但地方官當于萌糵将動之時。
善為勸導。
令農民自顧田疇。
豫行防範。
非概可經官辦理者。
至于動項收買。
雖屬向曾舉行。
亦祇可因時斟酌。
偶一行之。
若定為歲額。
非特于經費之中。
又添出買蝗一項。
且水邊江浒。
食葦之蟲。
亦有遺子。
小民趨利如骛。
一見官為收買。
必将以僞為真。
是以愚民防患之舉。
轉為滋長奸利之圖。
成何政體。
今歲雨旸應候。
二麥敷榮。
為大吏者。
不以五風十雨。
百谷順成為望。
而沾沾于收買蝗子。
抑何所見、而謂将來之必有蝗災耶。
準泰所見非是。
着傳旨申饬。
○又谕、據潘思榘奏稱、閩省民風不靜。
半在私藏軍器。
請将通省各府州縣。
鳥槍、腰刀、長槍、藤牌等類。
勒限全數交官。
永遠不許制造等語。
民間私藏軍器。
原有例禁。
但地方幅<巾員>遼闊。
戶口繁衆。
收藏兵器。
為數必多。
豈能一時查清。
況有司奉行不善。
授權胥吏。
勢必逐戶搜索。
藉端擾累。
刁悍之區。
轉以抗違滋事。
且閩省山海交錯。
匪類易于潛藏。
人民聚族而居。
不無賴軍器以資守禦。
此亦該省風俗使然。
若慮其習熟技勇。
動辄械鬥。
亦祇可先時詳為化導。
臨時嚴加懲處。
饬令追繳。
如欲過為厲禁。
不幾于吾邱壽王所雲、邪人挾之而吏不能止。
良民以自備而抵法禁。
是擅賊威而奪民救者乎。
潘思榘此奏、不過謂伊于地方。
能留心辦理此一事耳。
其是否可以通行無礙。
及行之有無實效之處。
恐未經籌及。
着傳谕令其斟酌妥協。
務期安靜無擾。
毋得驚駭物聽。
能發而不能收也。
○又谕、據班第奏稱、參革知府周歧、因贻誤糧運。
查封赀财一案。
經署布政司使高越、委員查明具詳、家産寥寥。
随饬司提拏家屬嚴究。
茲據保甯府知府傅梅、禀據周岐家丁董成、首稱伊主未奉查封之前。
曾遣長随閻明弼等、攜銀一千四百五十兩。
赴通、涿、二州。
置買房産。
業經具詳藩臬二司。
尚未批示。
此項情節。
該司等自應刻日轉詳。
迅即咨部行查。
方免隐漏。
乃高越并不轉詳。
及臣據禀劄查。
亦竟置之不覆。
又奉到再行嚴查張廣泗、赀财谕旨。
臣前赴川北時。
令其嚴密查辦。
直至臣由川北回省。
高越尚未辦理等語。
高越身任藩司。
此等指名交辦之事。
理應徹底嚴查。
迅速辦理。
乃周歧一案。
高越承辦之初。
即遺漏失實。
及該署撫據禀行查。
又竟置之不覆。
至張廣泗一案。
曾屢經谕旨饬查。
而洩視如故。
更屬延緩。
高越前因贻誤夫馬。
身罹重譴。
朕格外施恩。
複加委用。
自應感激奮勉。
實力任事。
以贖前愆。
似此有心姑縱。
玩誤重案。
殊非意料所及。
着嚴行申饬。
令其将前後情節。
據實明白回奏。
尋奏、二月十三日。
始自軍營回省。
據保甯守、詳稱周岐家人。
首伊主遣人攜銀。
赴通涿置産。
愚昧之見。
疑系情虛串捏。
以免川省究審。
即差提周岐。
及該家人赴審未到。
并非玩視重案。
至張廣泗赀财。
從前審詳。
并移行密查。
文卷可稽。
不敢負恩瞻徇。
得旨、另有旨谕。
○丙辰。
遣官祭黑龍潭昭靈沛澤龍王之神。
○丁巳。
遣官祭先蠶之神。
○經略大學士忠勇公傅恒、奏凱還京。
上親率傅恒、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金川平定。
邊徼敉甯。
實由大學士忠勇公傅恒、克振國威。
殊勳茂着。
而提督嶽鐘琪、聽大學士指示。
克集厥事。
其功可稱其次。
今大學士公傅恒、凱旋陛見。
據稱臣雖勉效馳驅。
而番酋歸命。
悉仗天威。
至于曆練戎行。
信孚蠻部。
深入賊巢。
膽勇雄決。
則嶽鐘琪洵為克勝委任。
此固出于大學士公傅恒之讓能推美。
然嶽鐘琪之奮往任事。
實屬可嘉。
已降旨晉階太子少保。
交部從優議叙。
伊前于青海奏捷。
曾封公爵。
茲複樹績蠻方。
收桑榆之效。
着再加特恩。
授兵部尚書銜。
于本身封為三等公。
以昭錄功懋賞之典。
俾宣力疆場者、知所勸焉。
○又谕、十二日筵宴。
随往之軍機處官員、及在京軍機處行走官員、俱着入宴。
○兵部議覆、署河南巡撫鄂容安奏稱、河南駐防兵内。
滿洲蒙古閑散、多寡不均。
遇披甲缺出。
或應挑無人。
或人材壯健。
弓馬娴熟。
候缺淹久。
應如所請。
所有十佐領入冊閑散、共百七十一名。
核算均分。
遇缺挑選。
從之。
○增設浙江洲泉鎮、五河泾、楓德港、石彙漾、十字溪、蔡家塘橋、九裡橋、塘汛巡船。
各建官署營房墩台。
從閩浙總督喀爾吉善請也。
○戊午。
上以金川平定。
禦太和殿受賀。
經略大學士忠勇公傅恒、率凱旋諸臣謝恩。
王以下文武百官、表賀如儀。
○谕、朕賜大學士忠勇公傅恒四團龍褂。
先經大學士公傅恒奏請、于朝賀大慶之日。
遵旨服用。
其尋常仍服公品級補服。
朕谕以入朝入部辦事。
姑從所請。
以成謙挹之美。
今日朕升殿禮畢後。
大學士即易公品級補服。
朕思章服之榮。
原以旌有功而勵臣節。
從前勳舊大臣。
蒙賜者皆時常服用。
若僅服于朝賀典禮之時。
而尋常入朝。
又旋易本爵服色。
轉覺參差非體。
嗣後入朝。
着即遵前旨時常服用。
其入部及在家。
聽其自便。
以終成大學士之謙吉。
蓋朕之加賜。
初不為大學士一人。
且不為其一時一事立功而然。
如以功而論。
較之開國元勳。
自有不及。
而其忠純堅定之心則一。
是以能感格上蒼。
諸事順遂完美。
而威信所孚。
番蠻向化。
且金川不過幺幺小醜。
即俘馘其酋。
殄滅其衆。
亦無關輕重。
惟是從前張廣泗、既乖張貪縱。
不肅軍紀。
因特命讷親前往。
更不料其毫無實心。
惟安逸是耽。
傲慢是恣。
番蠻初聞特遣重臣。
意其必有過人之略。
乃見其所為如此。
将謂中朝大臣。
舉皆相似。
其贻笑外番。
可勝言耶。
今大學士公傅恒、自奉命以至抵軍。
本精白自矢之悅。
殚夙夜匪躬之誼。
曆艱難而逾壯。
誅奸宄而不疑。
用是威懾窮番。
信孚異類。
革心歸命。
一出至情。
俾向日之見輕蠻服。
玷辱班聯者。
盡為湔洗。
實足稱國家倚任。
于朕顔面有光。
即舉朝大臣。
亦因此大為增色。
朕因此益信天人感應之理。
惟在一心。
其有心作僞者。
天讨之所不容。
而立心忠實者。
天庥必所嘉佑。
我君臣當善承天意。
交修罔懈。
庶幾亮工熙績。
海宇乂安。
為我大清永奠丕基。
垂慶無疆之至計也。
着宣谕中外知之。
○又谕、大學士公傅恒、今既回朝。
自應仍兼管吏戶兩部事務。
但大學士承辦公事繁多。
動勞過甚。
精力亦宜節養。
着照大學士伯張廷玉、從前辦理部務之例。
祇畫題稿。
所有咨行案件。
各該堂官皆可辦理。
不必閱看。
其戶部事務。
海望不必署理。
○谕軍機大臣等、嶽鐘琪以廢棄之餘。
朕加恩錄用。
委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