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即多此數流通。
美利周溥。
存粜之法。
又經議定平買貴停。
可不緻昂米價。
其請捐收本色。
亦因采買妨民。
借茲酌劑。
又稱開墾疏浚以興利。
通販禁囤以濟乏。
躧麴燒鍋。
并行禁止。
均在各督撫、悉心饬屬辦理。
毋庸另議。
從之。
○廣西巡撫舒辂疏報、乾隆十二年分、桂林、平樂、梧州、郁林等府州屬。
開墾水旱田、共三頃三十畝有奇。
分年升科如例。
○是日駐跸半壁店。
○辛未。
谕曰、四川總督策楞奏稱、軍前運到米石。
除賞給各土司外。
尚存一萬六千餘石。
已照内地赈借兼施之例。
令番民承領。
準分限二年。
易以青稞。
運赴威茂營還倉等語。
自金川納款。
大兵凱旋以來。
朕業經降旨。
将從前出力之各該土司等。
屢加優賞。
并據該督奏明各土司土目。
俱經分别賞給米三百石、五百石、不等。
其存留餘米。
毋庸再為賞給。
但念連年用兵。
各該土司等、恭順效力。
番民轉饷從征。
遭荒失業。
情殊可憫。
所有領借之餘米一萬六千餘石。
即賞給各該土司。
聽其自行收交。
不必分限還倉。
以廣懷柔獎勵之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據策楞、嶽鐘琪、奏稱、沃日至天赦山以外。
共存米一萬六千餘石。
随傳谕小金川、沃日、雜谷、各土司、借給番民。
分派二年。
易以青稞。
運赴威茂營還倉。
以充兵饷等語。
該督等自為節省起見。
但辦理尚欠周到。
各土司等。
雖經該督于酌賞餘米時。
分别賞赉。
但前經降旨。
令該督等、查明實在出力最多之土司。
酌量給賞。
該督等即應将所有存留餘米。
作為遵旨加賞之項。
今乃借給番民。
令其分年交倉充饷。
番民本非内地百姓可比。
在内地百姓借給官米。
尚屢至催徵不前。
何論番衆。
恐徒緻有名無實。
且示番衆以瑣細非體。
有失柔遠之道。
已另頒谕旨。
賞給該土司。
不必令其分年交倉。
着再行傳谕該督知悉。
至德爾格甫經出兵。
旋即回巢之處。
或系前年初次調派。
抑系上年何時續派。
所奏亦未明悉。
所稱從容誡谕。
亦令該督酌量辦理。
現在金川全局已定。
不必因此再生枝節。
其地方大小。
與何處土司接壤。
有無關系之處。
該督亦一并詳悉具奏。
尋奏、德爾格、系明正司所屬。
原派出兵一千名協剿。
屢檄不至。
後經明正司、差大頭人往調。
于前年七月方到。
旋禀稱馬牛倒斃。
土兵多病。
不待号令。
即于派守之處回巢。
又經差官持谕另派精兵候調。
竟未前來。
斷不可一例賞給。
其應領坐饷。
仍系扣明起止月日、折米一千二百石零。
所奏從容誡谕。
原欲乘便因事教誨。
此時尚未辦理。
必不緻再生枝節。
再其地東西與上瞻對納奪、南北與昌都林蔥、各土司連界。
向來安分。
并無關系之處。
報聞。
○又谕曰、策楞奏覆、奉到廷寄稽查漢奸之谕旨。
摺内稱已于善後案内具奏等語。
前據策楞等奏善後事宜摺内。
稱嚴查漢奸出入。
必須官為各土司延請代筆。
并分别賞罰一條。
經軍機大臣等、議以地方官所辦公事甚多。
安能為土司延請幕賓。
即加結具詳。
亦不過增一具文套數。
至定以年限。
給以職銜。
益恐挾制滋事。
應令該督等仍遵前旨。
實力奉行。
漸次嚴密查察等語。
議駁甚為允協。
策楞等所請。
誠屬無益。
今伊等尚未接到議駁之稿。
故為此奏。
可再傳谕伊等、令其遵照前奉谕旨。
并軍機大臣所議。
留心查辦。
務期妥協。
俾衆番相安可也。
○又谕、今日吉林烏拉将軍永興摺内。
有副都統滿普、伊楞泰、福僧阿、滿福等請安摺。
想系滿普等豫作請安奏摺。
送該将軍一同奏聞。
天副都統等、如有應奏事件。
自當另摺請安。
否則何用此等浮文。
如許奏摺。
并無關系。
皆需朕親閱。
着傳谕吉林副都統等、嗣後伊等無應奏事。
其請安着告之永興。
入于請安摺内。
不必另摺。
各省将軍等奏事之便。
亦着傳谕知之。
○是日駐跸秋瀾村。
○壬申。
谕曰、侍郎兆惠已兼二部。
不必更兼護軍統領。
其員缺、着塔勒瑪善補授。
鑲黃旗漢軍副都統卓巴員缺。
着瑪蘭泰補授。
烏勒登未至之前。
着瑪蘭泰仍署理鑲白旗護軍統領。
○又谕、年來朕進哨行圍。
禦前乾清門行走。
及閑散行走之蒙古王公額驸台吉等。
皆迎至博羅河屯請安。
朕為遵家法行圍。
訓練兵丁。
閑散行走之王公額驸台吉等。
并無班次。
徒費牲畜盤費。
累及群下。
嗣後朕進哨行圍。
禦前乾清門行走之王公額驸台吉等。
皆遵朕原降谕旨。
赴博羅河屯。
俟朕派出者随圍行走。
餘令六盟長。
分别各盟、該劄薩克閑散行走之王貝勒貝子公額驸台吉等。
均為二班。
由今歲起。
一班前赴博羅河屯請安。
○禮部奏、勳臣專祀。
均有谥号。
大學士公傅恒之父李榮保、應否照例予谥。
得旨、予谥。
尋賜谥莊恪。
○兵部奏、金川在營大臣遵旨議叙。
得旨、嶽鐘琪着軍功加三級。
傅爾丹、達勒當阿、舒赫德、尹繼善、策楞、俱着軍功加一級。
紀錄二次。
餘依議。
○工部議覆安徽巡撫納敏疏稱、壽州安豐塘、鳳陽縣蘆塘等六塘、懷遠縣郭陂塘、均系要緊水利。
溉田廣闊。
年久淤墊。
應如所請。
動帑挑挖。
并增築塘堤。
從之。
○調鑲黃旗漢軍副都統卓巴、為天津副都統。
○是日駐跸梁格莊。
○癸酉。
上谒泰陵。
未至碑亭。
即降輿恸哭。
步入隆恩門。
詣寶城前行禮。
躬奠哀恸。
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員随行禮。
○上回銮。
○谕曰。
上驷院、奉宸院、武備院、皆屬内務府管理額缺多寡不等。
嗣後除特放大臣管理外。
此三處衙門卿缺。
各定為二缺。
分用侍衛内務府官各一員。
由侍衛補放者、穿黃馬褂。
遇缺出。
領侍衛大臣`、總管内務府大臣、會同該院大臣、揀選帶領引見。
将此載入會典。
現在上驷院卿缺。
着旺紮勒、那彥泰、補授。
班第、紮拉豐阿、着兼管上驷院。
奉宸院卿缺。
着博勒奔察補授。
三和着兼管奉宸院。
武備院卿缺。
着多爾濟、僧保住補授。
福拉納着兼管武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