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甯、等縣。
開墾乾隆十三年分。
田地山蕩塘園、八十二頃有奇。
招回人丁三十七丁口。
○是日。
駐跸要亭。
○己未。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軍機大臣等。
據安徽巡撫衛哲治奏稱、安省已成偏災之各州縣衛。
應徵漕米漕項銀兩。
按現在情形酌議。
壽州、鳳陽、臨淮、懷遠、鳳台、泗州、盱眙、五河、霍邱、九州縣。
請按分數蠲免。
宿州、定遠、靈璧、虹縣、阜陽、颍上、亳州、貴池、石埭、合肥、滁州、全椒、來安、和州、十四州縣。
請分年帶徵。
各衛、随坐落州縣。
分别蠲緩。
漕米例應十月開徵。
為期已近。
所有壽州等州縣衛、應徵漕米、漕項銀兩。
懇恩分晰蠲緩等語。
漕糧關系天庾。
偶值偏災。
例不輕議蠲免。
或系被災較重。
必該督撫具奏。
然後特降谕旨。
此殊恩、不可視為例也。
衛哲治所奏。
俱系偏災。
乃視為例所宜然。
請按分數蠲免。
又請分年帶徵。
且既雲漕米。
又有漕項銀兩。
種種俱未明晰。
着将此摺鈔寄黃廷桂、将被災各州縣衛、實在情形。
及安徽漕糧款項分數。
如何徵收。
現在應否蠲緩。
并如何分别加恩之處。
逐一确查。
據實詳悉速奏。
俟奏到再降谕旨。
○是日。
駐跸密雲縣。
○庚申。
定各省秋審覆奏例。
谕。
朝審情實人犯。
例由刑科三覆奏。
其後各省秋審。
亦皆三覆奏。
自為慎重民命。
即古三剌三宥遺制。
謂臨刑之際。
必緻其詳審。
不可稍有忽略耳。
非必以三為節也。
朕每當勾到之年。
置招冊于旁。
反覆省覽。
常至五六遍。
必令毫無疑義。
至臨勾時。
猶必與大學士等斟酌再四。
然後予勾。
豈啻三覆已哉。
若夫三覆奏本章。
科臣忽遽具題。
不無亥豕。
且限于時日。
豈能逐本全覽。
朕思為政惟當務實。
而師古不在徇名。
三覆奏之例。
行之雖久。
實不過具文。
若不詳閱招冊。
即照例十覆。
亦不過照例票旨。
此廷臣所共知者。
徒事繁文。
何益于政。
嗣後刑科覆奏。
各省皆令一次。
朝審仍令三覆。
亦足寓存羊之意。
實敦行簡之風。
○谕軍機大臣等。
吳偉度、糾衆遏粜搶當一案。
吳偉度于事發後自缢。
伊身家頗裕。
恐不無假捏。
從前曾降旨詢問。
雖經該撫覆稱缢死屬實。
然該撫不過憑信保總、及被告人等。
供稱認明。
并未實心體訪。
近有廣東省袁安煜之子、捏報身死。
該督撫查獲人犯。
及所隐匿贓私。
将具詳之知府題參。
可見诪張為幻。
無所不有。
吳偉度一犯。
着黃廷桂、雅爾哈善、再行确訪。
有無虛捏。
不得僅以行文取結。
潦草了事。
○又谕。
朕閱江蘇省秋審招冊。
該撫原拟緩決。
經九卿改拟情實者六案。
内如王品調奸雇主侄女。
複糾衆搶婚。
刁惡已極。
既傷風化。
且關名分。
必不可不行正法。
又如胡連、吳佩元、皮大成、三犯。
乃吳偉度糾衆案内附和遏粜搶當首惡。
李皮猴兒、雖經伏法。
而此等助亂逞兇餘犯。
不處以立決。
已屬寬典。
今至秋後處決。
實為法所不宥。
他如鳳林、緻死胡全。
則系蓄意謀害。
從無不勾。
至周富、則緻死胞兄。
張鎖、周英智、則俱緻死缌麻服兄。
皆服制倫常所系。
而該撫概以緩決定拟。
此外尚有可矜改緩決者四犯。
夫刑名為制治之要務。
而秋審尤明法敕罰之大典。
豈可任意徇縱。
雅爾哈善、姑息邀名之習。
屢加訓谕。
看來毫未悛改。
着傳旨嚴行申饬。
如仍若罔聞知。
必從重處分。
以儆廢弛。
○豁除浙江海甯、松陽、二縣。
水沖沙壓田地額賦銀、一千六百兩有奇。
米、一石有奇。
○是日駐跸<髟了>髻山。
卷之三百四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