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乾隆十五年。
庚午。
三
月。
己未。
上至皇長子殡前奠酒。
○皇太後臨奠。
○上随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曰。
内務府禮部等議皇長子和碩親王喪儀。
于第三日移殡靜安莊東園。
辍朝三日等語。
定議之意。
想因皇長子别室。
近在禦園之内。
不欲延留。
恐傷朕心。
其辍朝之期。
亦照親王定例。
但三日移殡。
為時太速。
朕實有所不忍。
且齒序居長。
禮當從優。
着改于第五日發引。
殡既未移。
亦不忍遽易常服視事。
着辍朝素服五日。
○庚申。
上至皇長子殡前奠酒。
○谕。
據貝勒羅布藏奏稱、世子成衮紮布。
現在腳氣病作。
俟稍覺痊愈。
赴京治伊父葬事。
前所世子成衮紮布來京請安。
因患腳氣。
經賞醫醫治。
看其光景。
似尚有他疾。
今病作即不能動。
實切朕懷。
此際成衮紮布如欲來京。
羅布藏務須詳察情形。
如稍有勉強。
即行勸止。
朕意成衮紮布人尚體面。
心地明白。
可繼伊父職任。
如伊疾未痊愈。
勉強來京。
即為拘執小節。
有負朕期用之意。
羅布藏即以朕旨止之。
迨痊愈來京。
及事畢而回。
為日頗多。
其間軍營所有應辦應奏事件。
着羅布藏妥辦具奏。
羅布藏系朕深知之人。
量伊必能仰副朕意。
若成衮紮布竟成殘廢。
不能理事。
将軍職任緊要。
不易得人。
亦即委任羅布藏。
将此密寄羅布藏知之。
前成衮紮布染患腳氣。
曾由禦醫陳治經醫治痊愈。
今朕已遣侍衛鄂什、帶領陳治經馳驿前往。
着留陳治經用心醫治。
先令鄂什回京。
再三月十五日。
大阿哥病故。
羅布藏聞知。
亦必為朕憂傷。
大阿哥乃朕長子。
朕固愛惜。
但朕躬甚關緊要。
必量度輕重而行。
羅布藏其勿以為慮。
伊躬亦殊緊要。
令其善為調攝。
辦理軍營事務可也。
○江西巡撫兼提督銜阿思哈奏。
各營操習連環槍。
不裝鉛子。
平日習慣自然。
臨事手法倉迫。
須将裝放手勢。
一并練習。
俾免生疎遺誤。
又各營愛惜馬力。
恐兵丁餧養偷減。
多于公所另委弁兵朋餧。
惟于操演日給馬兵騎射一二次。
往往人馬失調。
鮮能娴熟。
且日逐閑養。
雖膘壯可觀。
而素未操勞。
行走辄多疲倒。
嗣後應令兵丁自餧。
常騎熟習。
如有偷減刍豆、以緻疲瘦者。
分别責處。
再兵丁技藝。
習一器。
得收一器之實用。
其身段步法架勢。
不宜屢易。
各營積習。
每一新員接任。
必以己見紛更。
彼或去任。
而後來又另立一式。
靡所适從。
學習迄無成效。
現在移知兩鎮。
并通饬各營将弁。
一切務求實濟。
毋事更張。
得旨。
所言可謂得要。
實力行之。
○命兵部侍郎雅爾圖、兼管太醫院事務。
○辛酉。
上詣安佑宮行禮。
○至皇長子殡前奠酒。
○壬戌。
上至皇長子殡前奠酒。
視移靜安莊。
○谕軍機大臣等。
甘肅巡撫鄂昌奏、甘省乾隆元年至十三年民欠正賦。
及十四年額徵銀兩已未完各數。
約計舊欠銀完過五萬餘兩。
十四年額徵銀仍未完七萬餘兩。
舊欠糧完過二萬三千石零。
十四年額徵糧仍未完一十九萬餘石。
是本年正額未完之數。
轉浮于曆年積欠所完之數。
朕思甘肅地方。
向因軍興之後。
民間輸納不前。
自乾隆元年以來。
積欠銀至二十餘萬。
積欠糧至八十餘萬之多。
每年新舊兼徵。
舊欠既未清償。
而正額又成積欠。
如此年複一年。
徒有追呼之擾。
而無輸将之實。
着傳谕該督撫。
詳悉确查實在情形。
若果由于地瘠民貧。
實屬拮據。
則不但從前未完之項。
應與豁除。
即正額亦應量為酌減。
庶幾年清年款。
永遠可無逋累。
否則徒長刁風。
而無禆于實際。
亦非政體。
倘系地方官辦理不善。
不能實力催徵。
或吏胥從中滋弊。
亦着查明據實具奏。
○閩浙總督喀爾吉善奏。
臣查勘禦道營盤處所。
竊以南省道路。
山水交錯。
不似北地平曠。
可以随宜布置。
且杭嘉二府。
道旁彌望皆桑。
平原頗難多得。
臣與向導大臣、恭閱禦舟所經河道。
纖路最寬者。
不過一丈以上。
或尚不及一丈。
臣等不敢過求開闊。
有損田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