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令方觀承嚴督速行趕辦。
尋奏、高山所修城工。
現在嚴督趕辦。
如逾期未竣。
即令該豐潤縣知縣詳報核參。
并行查東省。
原籍家産有無隐匿。
得旨。
舉一隅不以三隅反。
則不複也。
如勵宗萬之城工亦然。
○庚戌。
上詣黑龍潭祈雨。
○調甘肅西甯鎮總兵官張世偉、為山西大同鎮總兵官。
○辛亥。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奉列聖列後聖容于壽皇殿谕、壽皇殿、恭奉皇祖聖祖仁皇帝皇考世宗憲皇帝聖容。
朕以時躬詣行禮。
忾見僾聞。
得申逮事之悃。
仰惟太祖太宗世祖聖容。
列後聖容。
向于體仁閣函奉尊藏。
未獲修歲時展谒之禮。
粵稽前代。
安奉神禦。
或于宮中别殿。
或于寺觀淨宇。
本無定所。
國家緣情立制。
宜極明備周詳。
敬念列祖創垂顯承斯在。
永懷先澤。
瞻仰常新。
式衷廟祫之儀。
期協家庭之制。
應即于壽皇殿增修丹臒。
恭迎列祖列後聖容。
敬謹奉安。
于歲朝合請懸供。
肅将祼獻以昭誠悫所有應行典禮。
着内閣大學士會同内務府王大臣等詳悉具議以聞。
尋議、恭查太廟時享祫祭。
俱用太牢笾豆。
奉先殿前殿。
朔望用笾豆。
後殿節令用果供。
今壽皇殿聖容。
恭懸恭收之日。
請如奉先殿後殿節令例緻祭大祭日。
如奉先殿前殿朔望例緻祭笾豆用陶每歲除夕内監詣壽皇殿恭請聖容恭懸。
每案供乾鮮果品十二。
羊豖肉二。
清醬一。
爵三。
上香行禮。
元旦大祭。
獻笾豆。
上香行禮作樂。
獻帛爵。
不樂舞不讀祝。
初二日如除夕供。
上香行禮畢。
恭收聖容。
即殿尊藏。
元旦、詣堂子奉先殿行禮畢。
詣壽皇殿。
王公随行禮。
内務府前期奏請。
除夕、初二日、皇子輪班行禮。
掌儀司前期請樂章用奉先殿前殿朔望樂章。
掌儀司太監務習。
上元節、每日供饽饽。
案如常儀。
秋季開晾聖容。
宮殿監督領侍等、豫派内監報執事。
祭日。
司香、司帛、司爵、陳設祭品樂器。
贊禮、典儀、司樂、掌儀司、贊禮郎、執事如儀。
從之。
○谕、今年三月以前。
雨雪應時。
麥秋甚為可望。
乃自入夏以來。
雨未沾足。
麥收分數已減。
大田待澤尤殷。
朕心深切轸念。
現在虔申祈禱。
因思清理刑獄。
亦祈求雨澤之一端。
着刑部堂官照乾隆十年之例。
将徒杖以下等罪。
查明情節。
或應釋放。
或應減等者。
即行具奏發落。
其尋常案件。
亦着速為完結。
毋得稽延滋累。
并行直隸總督方觀承、一體辦理。
○又谕、科場為掄才大典。
向因士子懷挾作弊。
希圖僥幸。
朕于乾隆九年。
特派大臣侍衛等官。
嚴行搜檢。
至乾隆十二年。
複頒谕旨訓饬。
照例嚴查。
今值鄉試之年。
誠恐士子賢愚不一。
故智未忘妄意兩經辦理。
此次未必仍複如前。
因冀乘機舞弊。
此風斷不可長。
除順天鄉試屆期。
仍派員嚴查外各省監臨等着一體實力搜檢。
以杜弊端。
士子讀書向上。
志切觀光。
務須守法自愛。
傥不知悛改仍蹈前轍者。
定照例重懲。
決不姑貸。
至房考身膺分校之司。
遴拔真材。
尤當冰兢自矢。
近聞因外簾搜檢肅清。
而應試之士竟有幹求房考。
豫通關節。
冀圖閱薦者。
外閑頗有此論。
其弊更大現在雖未有實迹。
然至事後敗露。
則已悔之無及。
不教而殺。
朕不忍為。
是用諄切訓誡在京在外凡有司衡之任者。
各宜洗心滌慮。
守法奉公。
屏除私弊。
所有入場時一切行李。
俱着監臨嚴行搜檢。
毋得稍有瞻徇。
房考等如或心懷不肖以身試法一經發覺。
定行按律治罪。
科場作弊律所不赦。
如雍正年閑之俞鴻圖。
乾隆年閑之喀爾欽。
可為炯戒。
即使獲戾多人。
亦必盡法處治。
斷不因罰不加衆。
少存姑息。
法在必行。
朕不食言。
凜之慎之。
○定參劾屬員條例。
谕、各省督撫參劾不職屬員。
或請革職休緻。
或請降補改教。
皆地方公務。
并非應行密辦之事。
理當繕本具題。
方合體制。
近來督撫有先具摺奏聞。
聲明另疏題參者。
尚屬可行。
而亦竟有以摺奏代具題者。
究于體制未協。
所有摺奏之準泰等。
已傳旨申饬。
着通行各省督撫。
凡遇此等參奏。
概用題本。
以昭慎重。
再向例各省參案。
除特參貪酷拏問質審等犯。
一面具題。
一面摘印看守。
至其餘降革休緻改教之員。
必俟部覆允行。
方令離任。
此等人員。
既昏惰無能。
留一日即多誤一日之事。
理應即令離任。
另委賢員速為整頓。
方于地方有益。
且自該督撫出本以後。
該員即已豫知不可保全。
而幸其印猶在手。
往往乘機舞弊。
即瑣細無關緊要。
如田房稅契之類。
或本人、或子弟、或吏役、以及素相往來之紳衿俱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