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宮前奠酒。
○臨奠定安親王。
○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幸圓明園。
○谕、今日過橋後。
聞侍衛等漢語。
夫侍衛在禦前當差。
理合熟練技藝。
勤習清語。
從前氣習流壞。
朕曾屢頒訓旨。
由今觀之。
不但不能改易。
反加谑浪。
編造刻薄言語。
豈侍衛等所宜。
此次朕施恩寬免。
嗣後如仍有此等惡習。
重責不貸。
将此通谕侍衛等。
奇通阿、豐安、所司何事。
伊等在後随侍。
而使侍衛在朕前漢語。
甚屬非是。
奇通阿、豐安、侍衛章京。
着交該處查議。
○谕軍機大臣等、據駐藏辦事侍郎拉布敦奏稱。
珠爾默特那木紮勒、将恭布等處火藥攜去四十九馱。
調去兵一千五百名。
看此情形。
藏務尚在未定。
請将更換臣等之處。
暫行停止等語。
此奏亦系慎重地方之意。
但前降旨派出同甯、令換拉布敦之後。
旋即停遣。
另派副都統班第代之。
嗣又降旨令紀山來京請訓。
前赴西甯。
俟紀山至西甯時。
班第再行赴藏。
伊等尚未接奉此旨。
此旨到時。
紀山來京。
由京再至西甯。
必需數月。
班第俟紀山到彼後。
起身赴藏之時。
而珠爾默特那木紮勒已回。
諸事俱定矣。
今若謂珠爾默特那木紮勒有叛逆之意。
豈有伊于藏内不藉端舉事。
至他處而始反之理乎。
此絕無之事也。
朕意珠爾默特車布登、或未必身死耳。
何則。
珠爾默特那木紮勒與伊兄不和。
若生事日久。
我必發兵。
大兵至時。
伊之殘暴畢露。
恐或将伊順便擒獲。
故捏報伊兄已經病故。
現始前往辦理。
亦或有之。
不然。
則因查辦伊兄信用之人。
調兵以衛其身。
譜未可定。
然即珠爾默特那木紮勒實系往讨其兄。
或往約束阿裡克之人。
俱不足慮。
但恐珠爾默特車布登未死。
不能敵伊弟之兵。
投往準噶爾。
勾引準噶爾侵藏。
反多可慮。
果如朕之所慮。
藏地路遠。
亦須俟實在事出之時。
不得已而辦之耳。
今安可妄舉乎。
爾等可寄信于傅清、拉布敦、切勿使珠爾默特那木紮勒生疑。
辦理一切事務。
惟期計出萬全。
勿使我疑彼而彼知覺。
緻滋事端也。
今伊等惟将珠爾默特那木紮勒如何行事。
如何舉動之處。
詳勘具奏。
慎勿輕忽。
至遣人更換拉布敦之旨。
既雲未曾宣布。
尚在彼處收貯。
着暫停止。
俟珠爾默特那木紮勒回時。
伊等将一切情形。
詳查具奏。
朕另降旨後。
将此旨宣布。
拉布敦再行來京。
○癸未。
谕、前因王等、與部院滿洲大臣。
俱各偷安坐轎。
竟不騎馬。
朕曾降旨禁止。
此特令伊等勤習武藝。
不至有失滿洲舊規。
非謂王大臣等、不宜坐轎。
不可坐轎也。
今聞王大臣内有坐車者。
坐車與坐轎何異。
伊等誤會朕旨。
轉緻相激。
豈朕諄諄垂訓本意。
嗣後祇準王等、與滿洲一品大臣等照常坐轎。
其餘概令騎馬。
再都統等不可坐轎。
業經禁止。
今坐車行走者有之。
伊等又有何事。
又有何等苦差。
亦求安逸乎。
都統既有訓導官兵之責。
理宜習勤表率。
豈可偷安。
此次訓饬之後。
倘都統與部院二品以下堂官等、再有坐車者。
禦史等指名參奏。
朕必将違禁之人治罪。
斷不輕貸。
○吏部議準、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疏稱。
籌辦移駐佐雜弁兵事宜。
一、建安縣房村街、煙戶二百有奇。
應将現駐縣城之籌嶺巡檢移駐。
其籌嶺事務。
歸迪口縣丞兼轄。
于建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