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安甯接辦。
即速起程。
河南去京甚近。
着伊來京請訓後、再赴新任。
○又山西巡撫阿裡衮為湖廣總督。
調廣西巡撫阿思哈為山西巡撫。
仍兼管提督事務。
調安徽巡撫衛哲治為廣西巡撫。
以西安布政使定長為安徽巡撫。
湖南按察使周人骥為西安布政使。
廣西左江道沈世楓為湖南按察使。
○恤廣東廣州府巡海溺斃兵丁如例。
○旌表守正捐軀之江蘇昆山縣民張四觀妻沈氏。
○丙寅。
谕軍機大臣等、據四川總督策楞摺奏、朱荃案内各犯。
先後解川。
經司道等錄供具報。
該犯等供情狡賴。
疑窦甚多。
現饬悉心研鞫等語。
尹繼善現在赴川。
着将此案即交與該督。
令其逐一秉公嚴訊。
務得實情。
按律定拟。
并須加意嚴密防範。
毋使稍有漏洩。
緻逸犯聞風遠揚。
策楞摺并鈔寄閱看。
○又谕曰、富明在河南布政使任内。
辦差錯謬。
又懷私渎奏。
取巧乖張。
已照部議降調。
今因廣平府知府缺出。
令其補授。
到任之日。
着該督方觀承傳谕、将從前指派嶽浚唐縣城工。
即令富明承修。
效力贖罪。
○吏部議準、陝西巡撫陳宏謀疏稱、教職俸滿薦舉。
應專案具題。
至稱職留任。
及老疾庸劣斥退。
似不必逐員題請。
應照向例、随時分别咨部彙題。
從之。
○以翰林院侍讀學士錢維城充日講起居注官。
○丁卯。
上禦乾清門聽政。
○谕、現在京師米價。
雖不甚貴。
然較之常價。
未免加增。
八旗設立米局。
收買米石。
原視米價之低昂。
以備平粜之用。
今米價既不無稍昂。
若再行收買。
恐目下未受平粜之益。
轉滋食貴之虞。
着暫行停止。
如明春應需平粜之時。
令管理米局大臣、酌量需用米數、定議奏聞。
由倉支領。
○谕軍機大臣等、湖北按察使德文具奏、請嚴慣媒之罪一摺。
所見未協政體。
夫婦倫攸關。
小民非甚不得已。
讵肯輕言離析。
即或奸徒從中設局。
為風俗之累。
而買休賣休。
自有正律。
惟在地方官實力奉行。
平時則開誠化導。
嚴行禁止。
遇事何妨加等重懲。
若徒更張律令。
而行之不力。
何益之有。
且其奏摺。
文風庸猥。
詞語繁陋。
哓哓滿紙。
轉使事理不明悉。
當由文義未深。
故不之覺耳。
再聞德文自到任以來。
頗有欣喜自得之意。
雖人言未有确據。
但伊受朕特恩。
數年間擢任臬司。
升用甚速。
易于盈滿。
亦未必無因。
可傳谕德文、令其一切收歛務實。
有則改之。
無則加勉。
以為将來承受恩澤之地。
摺并發還。
○禮部議準、廣東巡撫蘇昌等疏稱、鶴山縣向設禀、增、各十名。
三年一貢。
現在人文加盛。
請将廪、增、各加五名。
其出貢、俟補足廪額後。
照例二年一貢。
選拔之年。
亦準一體選拔。
從之。
○四川總督策楞等奏、十月二十日、接據通判常明等禀稱、珠爾默特那木紮勒誅後。
公班第達暫理藏務。
幹戈遂息。
都統傅清等被難時。
現存兵八十餘名。
百姓一百一二十人。
齊赴布達喇。
俱系達賴喇嘛給銀養贍。
至二十三日、公班第達告知。
已将逆首卓呢羅蔔藏紮什拏禁。
逆黨已獲過半。
劫去饷銀。
亦追出大半。
通司岡等處已安。
常明暨兵民等、于二十四日搬回居住等語。
現所調大兵。
似可無庸進發。
請止帶兵八百名進藏。
仍酌留官兵、駐打箭爐彈壓。
得旨。
另有旨谕。
○以大理寺卿世貴、鄒一桂、翰林院侍講學士德保、并為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以右春坊右中允德爾泰充日講起居注官。
○散秩大臣公舅舅伍格故、遣散秩大臣帶領侍衛往奠茶酒。
并賞銀五百兩治喪。
○戊辰。
谕曰、京口将軍李繩武、現有差委。
一時不能赴任。
所有将軍印務。
着總督黃廷桂管理。
○谕軍機大臣等、副都統銜班第、原系自備鞍馬、效力贖罪。
現在前往駐藏。
一切行裝衛從。
體統攸關。
可傳谕總督策楞、俟班第到日。
一切俱照副都統品級、官為料理。
不必令其自備。
○又谕、策楞、嶽鐘琪、摺奏、公班第達将西藏行兇逆首卓呢羅蔔藏紮什、拉布坦等、及所有黨羽、俱已查拏收禁。
劫去饷銀。
亦經追出。
現在兵民相安。
大兵無庸進發。
其善後事宜。
正須料理。
請于督提兩标、并就近泰甯等處、撥兵八百名。
或特差大臣赴藏。
或于臣等二人内派往等語。
前令策楞等帶兵五千名進藏。
原因藏地為逆黨擾亂。
非厚集兵力。
無以為安輯地方、搜擒逆黨之用。
今覽所奏。
藏地大局已定。
重兵已無所用。
若仍照原定五千之數帶往。
不但費兵力于無用之地。
且足啟班第達之疑。
藏内人心。
亦不無驚恐。
策楞等所見甚是。
着照伊等所請、撥兵八百名。
仍着策楞帶領進藏。
會同派出侍郎兆惠、那木紮勒、及駐藏大臣班第等、将一切事宜。
悉心妥辦。
策楞着即起程。
不必等候兆惠、那木劄勒。
嶽鐘琪業已在途。
亦可不必抵藏。
着将所帶官兵、在打箭爐駐劄。
以資彈壓。
所有頒發達賴喇嘛、班第達、谕旨。
一并鈔寄策楞、嶽鐘琪、閱看。
○又谕達賴喇嘛、管噶隆事公班第達、及衛藏所屬番衆等、前因珠爾默特那木劄勒肆行暴虐。
與達賴喇嘛為雠。
又荼毒所屬番衆。
戕殺伊兄。
種種不法。
駐藏大臣傅清等、目擊番衆人人怨恨。
且恐其不利于達賴喇嘛。
奏請辦理。
朕本欲降旨。
令前往駐藏大臣班第、會同達喇賴嘛、明正珠爾默特那木紮勒之罪。
以為達賴喇嘛除患。
且為藏地番民、除兇暴而抒公憤。
設令駐藏大臣、于接到此旨之後。
遵照辦理。
逆黨自不緻擾亂。
乃駐藏大臣傅清等、迫于事勢。
未及奉到谕旨。
即行便宜誅戮。
以緻逆黨乘機倡亂。
人衆驚惶。
朕聞信。
即降旨遣四川總督策楞、提督嶽鐘琪、統領官兵前往。
安撫藏地。
搜捕逆黨。
此外一無所問。
今據總督策楞等、奏到藏地近日情形。
又據班第達奏稱、卓呢羅蔔藏紮什、并其餘黨。
以次就擒。
藏地現已甯谧等語。
朕心深為欣慰。
珠爾默特那木紮勒、罪惡昭着。
藏地人衆。
既可共洩雠怨。
且知天朝駐藏大臣奮不顧身。
乃為爾等翦除兇惡。
今餘黨就擒。
地方甯谧。
自可無庸派動大兵。
緻滋驚擾。
故特谕令前所派官兵、不必赴藏。
提督嶽鐘琪、亦不令赴藏矣。
惟令總督策楞赴藏。
問候達賴喇嘛。
及辦理一切事宜。
班第達辦理此事。
甚屬可嘉。
着加恩賞賜内庫緞疋。
即着派往大臣帶往。
所有已獲餘黨。
着牢固看守。
俟總督策楞、欽差大臣兆惠、那木紮勒、班第等、公同查審。
照内地之例。
分别首從。
惟誅首惡、及附和為惡者。
其餘脅從人等。
俱從寬概無株及。
所有擒獲逆黨之頭目人等。
着班第達查明。
俟策楞到日。
酌量賞賜。
以示鼓勵。
其劫奪銀兩。
事甚微末。
當擾亂之時。
乘機攘竊。
無從一一查究。
轉恐累及無辜。
其已追得者、交司員收貯。
未得者、免其查追。
朕此番辦理。
惟欲藏地永遠甯谧。
敬奉達賴喇嘛。
令人心悅服。
達賴喇嘛、班第達、将朕此旨通行明白曉谕所屬番衆人等。
令其安靜樂業。
永享昇平之福。
以副朕恩德綏懷之至意。
○又谕、前因嶽浚在巡撫任内。
并不實心任事。
且瞻徇屬員。
于侵帑婪贓各案。
漫無覺察。
已降旨革職。
俟伊到京之日。
問明情節。
從重治罪。
并令派修城工。
效力贖罪。
伊父嶽鐘琪、亦深自引咎。
奏請将嶽浚交部治罪。
本無可寬。
但念嶽鐘琪一聞西藏之信。
親自帶兵。
迅速前赴。
急公宣力。
甚屬可嘉。
伊年老遠行。
未必不為伊子之事。
心切憂懸。
着加恩将嶽浚應行治罪之處寬免。
并免其修理城工。
遇有京堂缺。
仍欲量加擢用。
以為老臣戮力封疆、奉公體國者之勸。
将此傳谕嶽鐘琪知之。
○戶部議準、四川總督策楞疏稱、甯遠府瓜别安撫司已角等處番民。
認納糧七十石。
折倉鬥米三十五石。
例應于會鹽營完納。
供支兵食。
該番離城遙遠。
背負艱難。
會鹽營兵丁。
離營亦不下一二百裡。
關領糧石。
背負回汛。
往返經旬。
沿途并無宿店。
将糧炊煮日食。
回汛所剩無幾。
今據各番民請每鬥折徵銀一錢二分四厘完納。
于兵番兩有裨益。
從之。
○監察禦史胡蛟齡奏、徐州邳、宿、并海州贛、沭、等處。
皆河淮下流。
而海州上承東省來源。
下逼海浦。
每春夏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