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十六年。
辛未。
春。
正月。
己亥朔。
上詣奉先殿行禮。
○詣堂子行禮。
○率王以下。
文武大臣。
詣壽康宮。
慶賀皇太後。
禮成。
禦太和殿受朝。
作樂宣表如儀。
○詣大高殿。
壽皇殿。
行禮。
○遣官祭太廟後殿。
○禦乾清宮。
賜宗王公等宴。
○庚子。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
朕奉皇太後懿旨。
貴人巴林氏。
貴人陸氏俱晉封為嫔。
欽此所有應行典禮。
該部察例具奏。
○又谕。
朕奉皇太後懿旨。
常在林氏封為貴人。
欽此着傳谕内務府知之。
○又谕朕巡行江浙。
問俗省方。
廣沛恩膏。
聿昭慶典。
更念東南貢賦甲于他省。
其曆年積欠錢糧。
雖屢準地方大吏所請。
分别緩帶。
以纾民力而每年新舊并徵。
小民終未免拮據。
朕宵旰勤勞如傷在抱。
茲當翠華親莅。
倍深轸切。
用普均沾之澤。
以慰望幸之忱。
着将乾隆元年。
至乾隆十三年江蘇積欠地丁。
二百二十八萬餘兩。
安徽積欠地丁。
三十萬五千餘兩。
悉行蠲免。
俾官無诖誤民鮮追呼。
共享昇平之福。
夫任土作貢。
歲有常經。
自應年清年款。
江蘇積欠。
乃至二百二十餘萬之多。
催科不力。
有司實不能辭其咎。
而疲玩成習。
豈民間風俗之澆漓。
尚有未盡革欤。
朕以初次南巡。
故特加恩格外。
嗣後該地方官。
務宜諄功勸谕。
加意整頓。
其在小民。
亦當湔除舊習。
勉效輸将。
勿謂曠典可希冀屢邀。
而惟正之供。
任其逋負也。
其浙江一省。
雖額賦略少于江蘇。
而節年以來。
并無積欠。
豈犬牙相錯之地。
不齊乃至是欤。
此具見浙省官民。
敬事急公之義。
而江蘇官民。
所宜懷慚而效法者也。
朕甚嘉焉。
着将本年應徵地丁錢糧。
蠲免三十萬兩。
以示鼓勵。
各該督撫。
其仰體朕惠愛黎元之意。
嚴饬所屬。
實力奉行。
使闾閻鹹沾實惠。
倘有不肖官吏。
以完作欠。
希圖侵蝕。
察出。
即行糾參。
從重治罪。
并将此通行曉谕知之。
○又谕。
朕上年巡行嵩洛問俗省方。
清跸所經。
已疊沛恩膏。
彰行慶施惠之典。
但念該撫鄂容安、不能體朕保赤殷懷。
有捐輸辦差之舉。
而該省紳民。
踴躍急公。
就瞻恐後。
其歡欣鼓舞之誠。
不惟無怨而益肫。
至今猶為擊念。
所宜再沛恩施者也。
其河南省乾隆十四年以前積欠。
帶徵緩徵錢糧。
三十五萬餘兩。
着再加恩概行蠲免。
俾該省小民。
催科不擾。
益宏樂利之休。
該撫鄂容安、務董率有司。
實力查辦。
使闾閻均沾實惠。
該部遵谕速行。
○又谕、朕惠養黎元。
哀矜庶獄。
昨歲推恩中外。
曠典特頒。
已将五次緩決罪犯。
查明減等發落。
鹹予自新。
顧念比年以來。
獲罪之犯。
尚有羁禁圜扉者。
其情罪重大之案。
數經谳鞫施行。
其餘緩決之人。
案情自屬稍輕。
而淹擊經時。
爰書日積。
朕心恻焉。
自昔行慶施惠。
載在孟春。
欽恤之仁。
宜加推廣。
所有直省朝審秋審各犯。
緩決至三次以上者。
即着該部查明。
酌量案情。
分别請旨減等發落。
用宏肆赦之恩。
以副協中之治。
○谕軍機大臣等。
朕前降旨。
令準噶爾夷使。
于朕起銮前到京。
原欲俾奏事後即速回巢。
今據鄂昌等奏報一次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