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
以示綏遠。
○谕、軍機大臣等。
王師回奏松江府各屬得雨情形。
殊未明晰。
據稱自四月初一等日得雨。
入土數分、至二寸五分不等等語。
南省水鄉。
于待雨之時。
得雨僅及分寸。
不得謂之調勻。
王師如此陳奏。
尚存粉飾之見。
不知地方水旱。
所關最钜。
而天時豐歉不齊。
亦年歲所常有。
惟在人事補救有方。
此則地方有司專責耳。
必能辦理妥協。
黎庶得所。
方克副如傷保赤之誠心。
豈奏報輕減。
遂足仰慰耶。
江蘇财賦重地。
近日雨澤若何。
田畝光景若何。
民情若何。
深切廑念。
着據實詳悉即速具奏。
毋得稍有回護粉飾。
尋奏。
現在江、蘇松、常、各府州屬内。
溧水、宜興、等縣。
具報雨少。
上元、江甯、高淳、等縣。
亦續報雨少。
其餘各屬。
自閏五月下旬以來。
俱得透雨。
禾苗秀發。
至淮、徐、海、三府州縣。
自閏五月下旬以來。
或暴雨時降。
伏水漫灘。
清河、邳州、銅山、沛縣、等處。
低田積水。
秋禾間浸。
所有被水及缺雨之各州縣。
臣現在飛饬查明無力農民。
酌借耔本。
并确勘如果成災。
照例妥辦。
得旨。
覽奏俱悉。
○又谕軍機大臣等。
據永貴奏浙西杭、嘉、湖、三府。
小暑後仍未得雨。
有燥烈亢旱金、衢、嚴、等八府。
得雨終未十分沾足。
現在确查實在情形。
議籌災赈事宜等語。
永貴具摺。
在閏五月二十三日。
未知此後曾否得雨。
可能沾足。
如果得透雨。
速行據實馳奏所有赈恤事宜。
着會同該督喀爾吉善。
先事熟籌。
悉心妥辦。
以慰群黎皇皇待澤之情。
如有查勘成災之處。
即一面奏聞。
一面實力撫綏。
毋緻失所。
地方水旱不齊。
金賴人事補救。
此封疆大吏第一要務。
上年溫、台、等處。
收成已屬歉薄。
今附近各府。
雨澤尚未沾足。
尤宜董率屬員。
加意料理。
不得稍存粉飾之見。
将此詳悉傳谕永貴。
并令喀爾吉善知之。
○戊申。
谕曰。
策楞奏稱此番赴藏官兵人等。
沿途所買口糧草料。
雇用騎<馬犬>烏拉。
俱自番地應付。
所過地方。
踴躍從事。
毫無遲誤等語。
番衆等急公效順。
甚屬可嘉。
所有明正司、裡塘、巴塘、三處。
本年應納夷賦。
着加恩優免一半。
乍了、察木多、類烏齊、三處呼圖克圖。
着各賞給緞八疋。
以示獎勵。
○谕軍機大臣等。
近聞江西米價甚昂。
其最貴之處。
有每石需價三四兩者。
前據該撫于閏五月十七。
及本月初八等日摺奏。
因上年贛州、吉安、臨江、等府。
晚禾稍歉。
米石不能運省出售。
湖廣上江米船。
到省亦少。
是以省城糧價稍昂。
但亦止稱二兩二三錢。
與所聞殊不相符。
此或系道路傳聞之過當。
抑系該撫前摺奏報稍減。
不無存粉飾之見。
着傳谕舒辂。
令其即速查明。
據實具奏。
至碾米平粜外。
作何設法籌辦。
以裕民食處。
該撫悉心酌議。
并近日雨旸若何。
民情若何。
詳查據實速行奏聞。
尋奏。
江西省城。
四月分糧價。
每倉石銀一兩六七錢。
至五月中旬。
長至二兩二三錢。
随照常例。
開倉出粜。
複碾米設廠平粜。
旋減至二兩及一兩九錢不等。
餘各屬總在二兩之内。
惟廣信府屬之弋陽、貴溪、等縣。
至二兩五六。
亦不出三兩之外。
至于四兩。
實系道路傳聞。
現在省城谷價。
因早禾登場。
已減至一兩五錢一石。
其各屬。
亦經漸減。
得旨。
覽奏俱悉。
○工部議準、直隸總督方觀承疏稱。
喀喇河屯通判所屬灤河渡口。
設橋船十六隻。
渡船二隻。
已經十載。
船隻殘壞。
請照急工之例興修。
從之。
○赈雲南劍川等處地震災民。
○己酉。
改鑄永順縣王村巡檢司。
保靖縣裡耶巡檢司。
會同縣洪江巡檢司。
靖州兼理猺務州判各印記。
從湖南巡撫楊錫绂請也。
○旌表守正捐軀之陝西定邊縣民李之民妻韓氏。
○庚戌。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卷之三百九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