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十六年。
辛未。
八月。
己酉。
上奉皇太後自避暑山莊回銮。
○谕、今歲浙東被旱成災。
經朕多方籌畫。
降旨截留該省漕糧五十萬石。
以備赈粜之用。
更念此次被災較重。
所有本省漕糧内。
即有應行緩徵帶徵之項。
尚應多為籌備。
以資接濟着加恩将江蘇省應運漕糧。
再行截留三十萬石。
運往浙省。
交該督撫以為酌量動撥赈粜之用。
其各州縣屬倉儲有應行酌補者。
于本省截留五十萬石内。
從容通融撥補。
朕轸念民艱。
不惜屢施格外之恩。
該督撫等、務期董率屬員。
實力妥辦。
副朕加惠災黎之意。
該部遵谕速行。
○是日。
駐跸喀喇河屯行宮。
○庚戌。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兵部議奏、署正紅旗滿洲都統等、參奏騎都尉唐凱等、從牧廠私自回京。
應照例革職治罪。
得旨。
着照所奏行。
唐凱等、潛回京城。
皆由牧廠副都統等、不行約束所緻。
伊等若果于波羅河屯。
交馬事畢。
即将随來官兵。
查明帶領行走。
唐凱等焉敢私回。
況此事已據該旗參奏。
而派出牧廠之副都統等。
竟若罔聞。
殊屬不合。
再、此次補給木蘭圍上随來人等。
自廠趕來馬匹。
皆甚疲瘦。
該副都統等、猶以回自江南。
出廠日淺。
未能膘足為辭。
朕自江南回銮後。
随往人等騎回之馬。
數止四千匹。
其從前留京馬匹内。
出廠者有八千匹。
今計波羅河屯補給馬匹。
僅需六千。
此項趕來馬匹。
自應在京城出廠八千匹内。
揀選膘好者趕來。
豈有反将江南騎回。
最後出廠馬匹趕來之理。
明系借端取巧。
甚屬不堪。
着将派出牧廠之副都統等、交部嚴察議奏。
○是日。
駐跸常山峪行宮。
○辛亥。
谕、金朝陵寝。
近在房山。
歲久榛蕪。
未經修葺。
朕惟金太祖、金世宗、功德載在史書。
景仰傳之奕<衤異>。
我世祖章皇帝。
聖祖仁皇帝。
隆禮有加。
并禦制碑文。
勒石建亭。
以垂不朽。
顧念國家祀典光昭。
雖以時遣官将事。
而一切享殿缭垣。
儀制所存。
觀瞻宜備。
其令直隸總督方觀承、前往相度。
應增修除治者。
即行奏聞。
率屬鸠工庀事。
工竣之後。
朕将躬親展奠。
以昭敬禮前朝之意。
○又谕、朕于九月十三日。
恭谒泰陵。
着各該管官照例豫備。
王等不必前往。
仍令此次扈從大臣等随去。
至拜唐阿兵丁等、亦于此次扈從内酌派。
着加恩各賞給一月錢糧。
○又谕、前因八旗生齒日繁。
命大臣等詳悉籌畫。
其有情願前往屯莊務農之人。
給予官田。
并置立牛具房屋銀兩。
俾得勤習農務。
以為生計。
今據直隸總督方觀承奏稱、遣赴屯莊之人。
力田謀生者甚少。
并有冒領官地官銀。
任意花銷。
逃回京城者。
當日舉行此事。
原為裨益旗人起見。
今行之數年。
不特無益。
轉開不肖匪徒。
冒領銀地之弊。
實屬有負朕恩。
着八旗大臣等、将逃回之人。
嚴行治罪外。
嗣後應否仍遣務農。
及如何調度之處。
并着軍機大臣等、會同八旗大臣等議奏。
尋奏、屯田旗人。
共派一千二百六十四戶。
内未往者九十九戶。
據報、惟鑲黃旗漢軍高大紀潛逃。
餘或脫逃在外。
或系本佐領隐匿不報。
現饬八旗行查。
如由該督查出。
将該佐領治罪。
逃人家屬。
發遣拉林耕種。
至未經前往者。
業給安插之資。
令限期遣往。
嗣請無庸再派。
其贖回民典旗地。
應行徵租處。
另議請旨。
從之。
○是日。
駐跸兩間房行宮。
○壬子。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浙省辦災。
該撫過于張皇。
已屢經傳谕訓示。
今閱喀爾吉善奏摺。
既稱從前應赈戶口原冊。
率混開報。
無所紀極。
而永貴摺内。
亦稱已照前開戶口。
删去力能自贍之家。
十之四五。
可見永貴張大其事。
無怪官吏紳民等、聞風效尤。
多方冒濫。
必至于此。
果不出朕之先見矣。
至該省所需赈恤米石。
前既協濟鄰封。
後複采買免稅。
并照樂善好施之例。
勸谕富戶出粜。
近經降旨。
截留漕糧至八十萬石。
自可通融濟用。
又該督撫所奏、續經得雨之後。
晚禾雜糧。
皆已可望有收。
目下米價。
每石二兩以外。
在被災地方。
亦不為甚昂。
所請開捐一事。
本非辦災正理。
豈得以一省夏收被旱。
即行援例興舉。
況揆之該省情形。
籌備之策。
現已次第經理。
所請亦不必行。
若如永貴所奏、三百萬石米糧。
為必不可少之項。
又欲撥奉天山東之雜糧。
以充食用。
是全不思該處民人。
已經被災。
而欲統計其失收之數。
盡行仰給于官。
且隔數省之地。
為之絡繹轉運。
自古荒政多端。
有如此辦理者乎。
所有籌辦事宜。
前後頒到谕旨。
不啻至再至三。
惟在該督撫等、董率屬員。
實心實力。
一切遵照妥辦。
朕勤求民瘼。
宵旰焦勞。
于凡各省議蠲議赈。
甯使失之過厚。
此中外臣民所共知者。
今以該督撫等張皇失措。
緻朕廑念訓饬。
轉似為之節制者然。
其實準情酌理。
事在必不可行。
若不示之節制。
是又過猶不及。
且各省水旱不齊。
設有似此者。
何以處此。
現因該省災黎。
時刻廑念。
吳進義、以武臣身在地方。
尚将得雨之後。
民情甯帖各情形。
詳悉入告。
以慰朕懷。
該督撫豈轉計不及此耶。
着将原摺鈔寄閱看。
前覽該督撫奏摺。
彼此不無各存意見。
是以諄切開導。
今既奏稱、現在和衷辦理。
自是封疆大臣。
奉公敬事之道。
然此特其一端耳該督撫不能慰朕者多矣。
此谕到、着将目前情形。
速行合奏以聞。
尋奏浙省本年旱災。
仰蒙逾格之恩籌畫備至。
災黎無不鼓舞歡欣。
秋來各屬得雨後。
晚禾雜糧俱見暢茂自撥運招商。
市價較夏大減。
從前節次所奏。
臣永貴、因災地甚廣。
積儲空虛。
是以冒昧入告。
今通盤籌算。
所有赈恤口糧。
雖尚需米一百三十餘萬石。
而照例一半折色。
可酌留餘米。
以備平粜兵糧之用。
報聞。
○又谕曰、阿思哈所奏、流寓介休王肇基、呈獻詩聯。
毀謗聖賢。
狂妄悖逆之處。
着傳谕該撫、令其速行嚴密訊鞫。
務得确情。
按律問拟。
毋得稍有漏網。
至摺内所稱、總督碩色、前奏赴滇過普之客人一案。
王肇基迹涉可疑等語。
該犯果否知情。
該撫尤應悉心根究。
如實系彼案黨羽。
證據确鑿。
即徹底密行嚴辦。
不得希圖速結。
遂立時杖斃。
緻情罪重大之惡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