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
天津鹽政兼總兵官吉慶、初未經心。
及朕降旨督饬。
即親率員弁。
往來撲捕。
實心宣力。
俱屬可嘉。
胡寶瑔、吉慶、着交部一并議叙。
○谕軍機大臣等、黃廷桂奏稱、夷商交易畜貨。
俱已遵旨如例。
現在定期過山等語。
夷人貪得無厭。
必當示以節制。
今既将浮多畜貨駁回。
該商等俱遵奉約束。
已得天朝控馭之體。
所有伊等應得貿易利息。
及本分賞賜。
觀瞻所系。
雖不必加厚。
亦不可矯枉過正。
故為裁抑。
前經将此意傳谕綽爾多。
今黃廷桂署理甘肅撫篆。
皆伊任内所應辦之事。
當酌中區畫。
務令輕重得宜。
至夷目阿布都拉、患病回巢。
未必非将現在辦理情形。
告知伊台吉。
是以托故先回。
欲于貢使未起程之前。
抵該部落耳。
其求醫胗視。
正欲使知遘疾非虛。
以掩先回之迹。
皆其詭詐伎倆。
無足言者。
邊防宜加整饬。
但當不動聲色。
密為防範。
夷商數百人。
耳目窺伺。
不可稍露形迹。
緻駭觀聽。
以啟其疑。
黃廷桂當善體此意。
新撫鄂樂舜到甘肅。
并将此谕知之。
○又谕、從前朕赴木蘭圍場時。
應來之蒙古王台吉等、皆迎至波羅河屯。
今歲朕在避暑山莊過中秋節。
于八月十六日。
起銮進哨。
該衙門行文蒙古王、台吉等、令不必赴波羅河屯。
于八月初旬。
至避暑山莊領賞。
其不應随圍者。
即由彼處各回遊牧。
并行令青海貝勒達什策淩等知之。
○乙醜。
谕軍機大臣等、蔣炳參奏光山縣知縣譚龍一摺。
立言殊屬非體。
此等怠玩偷安之劣員。
深負司牧之任。
固不可姑息贻誤。
但摺内措辭。
謂其一切政務。
亦多廢弛。
而專參其不親曆稽查保甲。
地方保甲。
固應實力查辦。
亦政務之一事耳。
又豈在一切政務之外乎。
州縣中誰為實力查點保甲者。
參之其可勝參乎。
又以緝拏逆匪馬朝柱等案犯為由。
豈廢弛政務之縣令不當參。
乃因緝拏馬朝柱、不親曆稽查之一事。
始當參乎。
如此立言。
無知者不謂廢弛溺職。
自當斥革。
而轉議用法之過重。
且謂州縣之難于奉職矣。
将此傳谕蔣炳知之。
○又谕、今日召見侍郎裘曰修、詢及歸途經曆情形。
據奏、南來将至滕縣二十裡。
有營房處一人。
衣冠長跪輿前。
舉動迂疏。
語不可了。
後為營兵驅逐而去。
但聞雲有章奏之事。
詢之輿人。
雲其人王姓、系監生。
在縣城居住。
瘋病年餘。
凡遇欽差過往。
皆如此跪訴等語。
東省往往有此不安分之人。
其所稱章奏者何事。
于地方實有關系。
是否病狂。
抑或托為瘋癫之狀。
着傳谕鄂容安、詳悉查明。
據實具奏。
○和碩簡親王德沛故。
賜祭如例。
○丙寅。
谕軍機大臣等、年來米價。
在在昂貴。
深廑疇咨。
上年大學士高斌、曾奏動帑委官采買。
數盈萬千。
克期取足。
市價鮮不驟昂。
有妨本地民食。
請永行停止。
經軍機大臣等議。
令該督撫、量其緩急。
通融籌辦。
近複有以停止采買為言者。
夫采買以裕倉儲。
本為民食計耳。
乃因采買而市價益昂。
是未得向後接濟之益。
而先受當前貴食之苦。
市儈共知采買在所必需。
甫屆西成。
豫為擡價之地。
小民嗜利。
習為當然。
地方官亦以奉行為職。
務在取盈。
年複一年。
有增無減。
籌米價者率以停采買為言。
非無所見。
雖未可明立禁令。
永行停止。
而以今歲情形而論。
各省倉儲。
尚多有備。
即或有需。
亦可于附近撥給。
所有存貯實數得十分之三四。
即不必亟資買補。
其動帑委員采買之處。
似可概行停止。
官買少則市粜多。
米價庶可望其漸平。
于民食有濟。
着傳谕詢問各該督撫、令将本地收成情形。
據實查明。
詳悉妥酌具奏。
如應行停止。
即一面奏聞。
一面出示曉谕商民。
俾共知悉。
尋奉天府府尹鄂寶奏、奉屬倉貯實數。
雖及十之三四。
但民倉米向有旗人借支之例。
貯備宜裕。
且該處旗民、多以務農為業。
一切費用。
仰藉于糧石。
如停止采買。
恐本地銷售無多。
勢必他處運粜。
本年尚屬有秋。
請量為收買。
價昂即停。
直隸總督方觀承奏、直屬倉糧。
有應買補者。
止系春月平粜之數。
尚屬無多。
現今谷豐價賤。
請陸續酌買還倉。
至八溝一帶。
每年交十一月後。
蒙古各處米糧紛集。
向來動項收買。
頗有利益。
本年屆期另行籌辦。
兩江總督尹繼善、江蘇巡撫莊有恭奏、江省地窄民稠。
食指繁庶。
倉貯尤宜充裕。
但委員動帑。
全數取盈。
恐于民食有礙。
今酌議各屬貯糧、已及十之五者。
停止采買。
其不及五分者。
買至五分而止。
浙江巡撫覺羅雅爾哈善奏、浙省各屬倉貯。
已足原額十之七。
應停采買。
湖廣總督永常、湖北巡撫恒文奏、楚北各屬倉貯。
尚屬有盈無虧。
本年被旱各州縣、雖赈粜或有不敷。
仍可銀米兼赈。
應将動項采買之處停止。
署湖南巡撫範時绶奏、湖南如永州、常德、辰州、沅州、各府、并郴、靖、澧、桂、各州、每年例用倉糧。
碾運兵米。
兼以湖北、江西、浙江、等省、向資接濟。
亦須緩急有備。
今查常平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