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事。
○是日、駐跸呼魯蘇台大營。
○庚戌。
上行圍。
○是日、駐跸準烏拉岱大營。
至壬子皆如之。
○辛亥。
世宗憲皇帝忌辰。
遣官祭泰陵。
○禮部以繙譯會試中額請。
得旨這繙譯會試。
滿洲取中十六名。
蒙古取中二名。
○又以會試中額請得旨這會試滿洲蒙古取中七名。
漢軍、取中一名。
直隸、取中二十二名。
奉天、取中一名。
山東取中十三名。
山西、取中十五名。
河南、取中十名。
陝西、取中十二名。
江南、取中三十一名。
浙江、取中二十九名。
江西、取中二十五名。
湖北、取中十名。
湖南取中四名。
福建、取中十四名。
廣東、取中十四名。
廣西、取中五名。
四川、取中八名。
貴州、取中七名。
雲南、取中七名。
○浙江巡撫雅爾哈善疏報、上虞、壽昌、龍泉、等三縣乾隆十六年、首墾田十五頃三十八畝有奇。
○壬子上行圍。
○蒙古王、額驸台吉、等進宴。
○谕軍機大臣等阿思哈奏稱、蒲州府屬之永濟等十州縣、雨澤稀少。
現在委員查勘。
加意撫恤等語。
晉省夏秋缺雨。
頗有旱象。
朕已早有所聞。
正深廑念今覽阿思哈所奏。
但稱雨澤稀少。
不無乾旱。
及約計大略亦不過十分中之三四似不免粉飾回護之意。
封疆大吏。
當地方災祲見告豈可如此淡漠相視耶。
至欲望接濟于陝省。
欲其禁止遏籴。
秦晉接壤。
甯不知陝省今秋旱象已成。
現在籌辦撫恤。
豈有餘糧能借晉省之用耶。
其河南一省。
前已降旨、令該撫蔣炳、豫撥米石。
以備秦晉兩省接濟。
并曾傳谕阿思哈、想伊具奏時尚未奉到耳。
據該撫現奏回省後。
親赴蒲解查勘。
着即據實勘明。
督率屬員實心經理。
再大同朔平、一路既屬有秋以本省之豐收。
酌量采買以資赈粜于勢較便但未知道路相距幾何。
是否易于挽運。
着即速通盤籌畫。
一面辦理。
一面奏聞。
尋奏、蒲解等屬各被災輕重不等。
臣籌備赈粜糧石。
即拟于附近之臨汾、襄陵、洪洞、浮山、趙城、太平、曲沃、翼城、嶽陽、平陸、绛縣、河津、稷山、垣曲、等十四縣撥運協濟至借資豫省糧石。
除劄商撫臣蔣炳、酌撥河陝各屬貯糧五萬石外。
尚需若幹俟通查完畢。
再行酌定具奏。
得旨。
此時尚在未定。
甚屬遲緩。
○兵部尚書舒赫德奏臣接準江督尹繼善咨稱、施奕學、在江南供認僞稿來曆。
系前在京時。
伊叔施廷臯次子皂保、自官學持回給看。
并稱此案發覺後。
伊弟施奕源、遣家丁陳谷、趕赴江西。
囑其不可供出皂保等語。
臣随拘拏皂保、并伊弟官學生施純德、再四研訊。
堅不承認。
查此案查辦已逾一載。
各處人犯、展轉狡賴。
無可質對。
請飛咨尹繼善、令将施奕學、施奕度劉士祿陳谷等、解京對鞫。
得旨。
是令其一路各别起解。
不得串供。
又批汝不無畏難之意。
此大不可。
○命京畿道監察禦史李師中、提督山西學政。
○癸醜。
上詣皇太後行幄問安。
上行圍。
○是日、駐跸敦達烏拉岱大營。
○甲寅。
上行圍。
○谕軍機大臣等、施奕學、在江南供出皂保給稿。
及施奕源差陳谷前往囑其不可供出皂保等情。
此供似實。
若非實有其事。
何緣又拉出一皂保。
此皆伊親兄弟。
非誣扳他人可比。
其施奕源堅不承認。
則因無人質對。
且恐與施廷臯有礙。
此案為日已久。
伊早已串定供詞矣。
皂保尤應嚴加鞫訊。
即堅執不承。
亦當設法嚴審。
其官學生豈止皂保、施純德、二人自當從伊二人逐一追問。
施廷臯亦必知情。
即應傳訊。
舒赫德豈見不及此。
總之舒赫德承辦此案。
初意即存畏難推托之見。
今雖奏請将施奕度等、解京對質。
亦非出于本意。
仍屬取巧推卸。
此時在江在京各犯。
俱已串定口供。
即解京亦不過挨延時日耳。
非實在辦理之道。
舒赫德非不能辦理此事之人。
不應如此。
着派劉統勳、會同嚴審。
皂保、施純德既系官學生。
可從官學中追問。
從前無從蹤迹。
疑是江西人。
今既有官學可尋。
則又不必論其是江西人與否矣。
施廷臯、着即解任。
可傳谕施廷臯、伊尚系明白人。
伊子侄中既有此事。
伊亦曾追問過。
家庭間必得其實在來曆。
若能将此案究辦明晰。
得其由來。
不但原職可複。
仍當加賞。
如欲置身事外。
不從實供明。
朕親審張廣泗、伊所目見。
回京時即将伊照張廣泗之例。
親加嚴鞫。
其時衆犯供明伊必無從狡飾。
噬臍何及。
将此嚴行傳谕施廷臯。
并谕舒赫德、劉統勳、将審出情節。
即速奏聞。
劉統勳、系特派承審。
若亦附和推诿。
豈任用之大臣。
舉不肯出力耶。
一并傳谕知之。
○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