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分。
且金天彩曾指授王顯修。
今其轉央龔英發、供系得自帥連及。
以圖不歸王獻有一線。
其設心狡展。
尤屬顯然等語。
金天彩、王獻有、二人。
情節種種可疑。
即應嚴密速辦。
聞金天彩之子。
中式舉人。
伊父現犯重案。
其子本應一并拏究。
着傳谕鄂容安、即派範廷楷、密往伊家。
将金天彩之子嚴拏。
由驿解京。
并于拏護時、體察該犯有無惶懼情景。
及伊家所有一應字迹等類。
俱即逐細搜查檢閱。
總之宜密宜速。
不得稍有透漏消息。
并暗為防範。
勿令畏罪自戕。
以圖滅口。
至遴員押解時。
更應饬其留心管押。
勿緻稍有疎虞。
看來金天彩等。
即非捏造正犯。
亦自必知來曆。
此事蹤迹愈近。
不可不嚴行查辦。
且該犯現被拏解。
倘有實在不能掩飾情節。
自必分外慌張。
範廷楷至彼。
即可看驗情形。
察其虛實。
若得有端倪。
該撫即速奏聞。
再外省胥役。
專與案犯關通。
豫為地步。
嗣後提拏要犯。
該撫俱應特派幹員。
令其親行前往。
方為妥協。
該省此案現在辦理嚴緊。
其捏造正犯。
或同謀知情之人。
自懼敗露。
必另有一番情狀。
以及街談巷議。
或于無意中吐露根源。
尤當密行暗訪。
廣為查察。
鄂容安于此等處所。
俱應詳悉籌及。
着一并傳谕知之。
○乙巳。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禦史書成奏稱、傳鈔僞造孫嘉淦奏稿一案。
外省督撫。
不能實力查辦。
特令廷臣分别提解省釋。
勢必曠日持久。
雖省釋出自天恩。
而株連終所難免。
懇将現在人犯。
概行免釋。
敕下督撫嚴密訪拏等語。
前因雲南發覺此案。
該督碩色、一面奏聞。
一面即咨查江西、湖廣、等省。
彼時朕意謂流言诪張。
原可置之不問。
但該督撫既經拏犯審訊。
斷無降旨反令不必查辦之理。
尚恐株連淹系。
早降旨密谕各省。
其僅屬傳看、及互相鈔播者。
即令分别發落。
嗣因江省傳布最多。
案犯最衆。
而該督撫等辦理錯謬。
以緻輾轉誣扳至施廷翰子侄。
奏請在京提犯。
因就近命軍機大臣等、審明實系無辜。
即予昭雪。
乃知外省辦理。
并未實心研究。
惟求上下接受有人。
便歸案完結。
轉緻草率株連。
正犯何由而得。
遂将該撫臬等、解任來京。
所有應行質訊之犯。
自應提解詳悉推鞫。
務得實情。
自京中查審之後。
其命外省提解人犯。
皆系實在傳鈔散布。
确有實據者。
承審各官。
亦皆知儆惕。
不敢牽涉影響。
猶慮此案查辦經年。
正犯或難究出。
特召廷臣面加咨詢。
佥謂頭緒漸近。
自不可忽為中止。
且在京辦理。
各犯省釋者多。
滋蔓日少。
情節漸次明晰。
若交外省督撫訪拏。
非浮混遞交。
即雠扳誣首。
徒益糾煩。
首犯終無弋獲之日。
此皆明切宣示。
中外所共知者。
今書成身居言路。
不思辦理重案。
必當水落石出。
當此政治清明之日。
忽為颟顸了事之見。
使如所言。
則朕與諸臣。
何必惟日孜孜。
托名清簡。
諸事皆可不理矣。
且伊系滿洲世仆。
似此喪心病狂之言。
如詛咒彼父祖者。
乃視為漠然。
則所系于敗壞滿洲尊君親上之風為尤甚。
着革職。
交武備院執傘苦差處、學習規矩。
○谕軍機大臣等、據黃廷桂奏稱、陝甘各标營生息銀兩。
饬令極力招商領運。
其無商僻遠營分。
将本銀提至省城。
設法代運。
如此經理。
庶四五年之内。
原本可以全繳等語。
此又誤會朕旨矣。
綠營生息。
原為惠濟兵丁而設。
所撥本銀。
皆系庫項。
原議利息充裕之後。
即将原本陸續歸款。
乃各省辦理不善。
經管弁役。
不免從中侵蝕挪掩之弊。
以緻原本懸宕。
能歸全者。
甚屬寥寥。
是以降旨傳谕。
令其善為料理。
亦欲厘剔積弊。
使原本可以漸次歸足。
而此後以息作本。
源源生息。
仍不失惠濟兵丁之本意。
并非專為歸本起見也。
乃督撫提鎮中。
竟惟以急圖歸本為事。
或請酌減賞需。
或請增添利息。
種種舛謬。
不一而足。
業經傳旨通饬。
黃廷桂豈尚未經奉到耶。
然黃廷桂久任督撫。
似亦不應誤會若此。
可再行傳谕知之。
○又谕、據陳宏謀奏稱、能溪等縣。
拏獲民人崇奉西洋邪教。
現在嚴究有無交通外國。
并此外傳教夥黨。
一并嚴拏務獲。
分别按拟等語。
西洋人之崇奉天主教。
自是該國習俗。
閩廣瀕海愚民。
多有習于其教者。
究之尚與邪術煽誘有間。
即如京師現有天主堂。
亦何能遂至惑衆。
現在李阙娘、嚴恐等。
既經獲報到案。
自應照例查辦。
若必概行查拏。
則未免滋擾。
且于整饬人心風俗之處。
亦未見有益。
當以不必深究為是。
可傳谕陳宏謀知之。
○又谕、陳宏謀所奏、查明莆田縣童生、觀榜喧擁。
審無脅衆罷市緣由一摺。
此事雖由曆任學政。
辦理不善。
以緻釀成事端。
然刁風惡習。
自不可不加以懲儆。
且貿易人一時徹閉。
尚非罷市而何。
觀陳宏謀所奏。
似猶不免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之意。
此甚不可。
着傳旨申饬。
○吏部議準、調任廣西巡撫定長疏稱、雒容縣、平樂縣、典史二缺。
應請改為腹俸。
照例歸部铨選。
其橫州大灘司、融縣思管鎮、賓州安城鎮、遷江縣平陽墟、巡檢四缺。
亦歸部選。
又羅城縣通道鎮、懷遠縣梅寨、巡檢二缺。
請照沿邊煙瘴之例。
在外調補。
三年俸滿。
咨部辦理。
從之。
○丙午。
谕、随祭壇廟。
事關大典。
多羅額驸圖拉。
後總管佛倫之子。
且曾為侍衛。
乃本年曆次随祭。
竟俱稱病不到。
甚屬懶惰。
着革去額驸品級。
發粘竿處效力行走。
其五次以上、随祭不到之大學士史贻直、協辦大學士孫嘉淦、侍郎嵇璜、雅爾圖、散秩大臣公馬赟。
俱着交部察議。
佛倫不能教訓其子。
亦着交部察議。
○又谕、捏造孫嘉淦奏稿也犯。
系有心傳播逆詞。
搖惑人心。
為王法所不容。
該督撫一見傳稿。
即行追究。
自屬應辦之事。
若但經具摺密奏而未宣布。
朕尚可自為裁酌。
即不令查辦。
亦未可知。
乃業由外省查辦。
遠近彰着之事。
如此而尚謂可不必辦理。
則凡命盜等案。
牽連難結者。
舉不必辦理矣。
且所追究者。
皆經傳看。
或鈔錄傳播。
伊等身為大清國赤子。
見此等逆詞。
不稍動心發指。
而稱為新聞。
不問事之有無。
樂為傳錄。
此皆幸災樂禍。
不安本分之流。
既各有證有據。
有給有收。
并非流言無根。
腹诽道謗。
系風捕影。
驅良民而加之罪也。
其輾轉根尋。
自必到案。
方可辨其虛實。
且根尋首犯。
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