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得人實心任事之道着傳旨申饬。
○是日駐跸。
端村行宮
○甲辰。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遣官祭黑龍潭昭靈沛澤龍王之神玉泉山惠濟慈佑龍王之神。
○和碩莊親王允祿等。
奏報京師得雪得雨情形。
得旨。
此間微雪而繼之以雨。
正慮雪大。
則傷麥。
若雨則實佳耳。
○是日駐跸圈頭行宮。
○乙巳。
上奉皇太後禦舟、至池魚澱閱水圍。
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遣官祭關帝廟。
○直隸總督方觀承奏、經、理各倉告成現捐貯谷二十八萬餘石。
将各州縣村莊裡數。
繪圖镂闆呈覽得旨、知道了圖留覽
○是日、駐跸趙北口行宮。
○丙午。
上詣皇太後行宮。
問安。
恭送皇太後啟銮回暢春園
○遣官祭昭忠祠。
○兵部議覆原任四川總督策楞疏稱重慶府屬之金佛山。
與黔省正安婺州、接壤離城窎遠。
應于西面三岔溝。
設外委一員。
帶兵二十名。
再于南面淨石寺之西北、獅子口兩處。
安設塘鋪。
每鋪駐兵五名。
于重慶鎮中左右三營。
各撥兵十名。
陳家場地方。
亦于重慶鎮中營。
撥兵三名。
合舊額五名。
仍歸南川汛管轄。
并每月會同南川縣典史、帶領拴役巡查。
應如所請。
從之。
○蠲免河南永城、鹿邑、夏邑、商邱。
柘城等、五縣、乾隆十六年分被水田賦、一萬七千六百四兩有奇。
并緩徵本年額賦有差。
○鑄給沔陽州管理水利州同關防。
從湖北巡撫恒文請也。
○是日。
駐跸霸州行宮。
○丁未。
谕軍機大臣等。
據禮部具奏。
暹羅國進貢使臣。
現在已經到京。
但西洋貢使。
計由粵起。
程。
亦将次可到。
兩處使臣。
同時在京。
一切料理賞赉事宜。
或稍有參差。
轉屬未便。
着傳谕大學士來保、會同該部。
俟朕于二十四日。
至南紅門時。
帶領該使臣。
在彼接駕。
令即于路旁瞻仰其一應加恩賞赉之處。
一面即行酌量辦理俾得迅速起程回國。
可即傳谕來保知之。
○命戶部侍郎兆惠、赴藏辦事以内閣學士夢麟、署戶部侍郎。
○是日。
駐跸馬家鋪行宮。
翌日知之。
○戊申。
上禦舟。
閱視永定河工。
○定三品京堂京察例。
谕、前經降旨。
部院堂官、稱職與否。
久悉朕懷。
自可随時黜陟。
京察之年。
停其自陳。
四五品京堂。
特派王大臣秉公分别去留。
奏聞引見。
至三品堂官。
則非尚書侍郎比也。
今既不令自陳。
轉得以散地容其濫竽。
可乎。
其令吏部、于京察時。
将伊等事實。
另繕清摺進呈。
候朕親為裁奪。
○谕軍機大臣等。
近年準噶爾台吉喇嘛達爾紮、奏懇延請喇嘛、及往藏熬茶等事。
朕俱未允行。
今一年以來。
未有遣使入觐之信。
或陰懷不軌。
潛圖入藏。
亦未可知。
所當密為防備。
今遣兆惠前往。
協同多爾濟、舒泰、辦事。
可傳谕多爾濟等、俾其乘便曉示達賴喇嘛。
一切機宜。
務宜豫為留意。
○己酉。
上閱視新夏口堤工。
○谕、緣河堤埝内、為河身要地。
本不應令民居住。
向因地方官不能查禁。
即有無知愚民。
狃于目前便利。
聚廬播種。
罔恤日久漂溺之患。
曩歲朕閱視永定河工。
目擊情形。
因饬有司出示曉谕。
并官給遷移價值。
閱今數年于茲。
而朕此次巡視。
見居民村莊。
仍多有占住河身者。
或因其中積成高阜處所。
可禦暴漲。
小民安土重遷。
不願遠徙。
而将來或緻日漸增益。
于經流有礙。
不可不嚴立限制。
着該督方觀承、将現在堤内村民人等、已經遷移戶口若幹。
房屋若幹。
其不願遷移之戶口房屋若幹。
确查實數。
詳悉奏聞。
于南北兩岸。
刊立石碑。
并嚴行通饬。
如此後村莊煙戶。
較現在奏明、勒碑之數。
稍有加增。
即屬該地方官、不能實力奉行。
一經查明。
定行嚴加治罪。
○軍機大臣等奏、酌裁辦差成例。
向例聖駕巡幸地方。
安設台站。
兵部派撥各衙門筆帖式領催。
前往馳送本報。
此項廪給口糧。
俱地方官支應。
恐有借端需索。
及家人滋事等情。
地方官以由京派往人員。
或緻掣肘。
應令該部嚴行訓饬。
又每次内閣、理藩院衙門、随從人等。
向有支給驿馬之處。
究于驿務有礙。
應請停止。
兵部向有随營馬三十匹。
該部馱載帳房等項。
于此内撥用。
嗣後應。
令自行雇備。
但酌留馬二十匹。
備緊急差務。
至欽天監派出之博士、天文生等。
除酌給八旗官馬、及順天府雇備長車外。
均不得向驿站支給。
又銮儀衛校尉、署史等、人數衆多。
賢愚不等。
需用車馬。
每站分班更換。
但據兵部派委之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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