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十八年。
癸酉。
夏。
四月。
丙戌朔。
享太廟。
上親詣行禮。
○谕軍機大臣等、據湖廣總督永常奏稱、兩湖地方遼闊。
接壤江南、江西、河南、陝西、四川、貴州、廣東、廣西、八省。
此内又多邃谷深林、崇山疊嶂、人迹罕至之處。
若不設法巡防。
難保奸徒不無藏匿。
茲臣現就所轄地方。
某處應與某省、酌量訂期會哨。
第恐各省營制不同。
形勢互異。
必須彼此商同。
始能遵行永久等語。
永常此奏、雖因馬朝柱等前車之鑒而弭奸匪以安善良。
則原屬封疆大吏應辦之事。
蓋山谷險峻。
既易藏奸。
向來地方各官。
又以界聯兩省。
不免互相推诿。
若能彼此會同。
不時巡哨。
則宵小自必無從潛匿。
與其查辦于事後。
不若豫防于臨時也。
現在如河南之信陽、江南之英山、江西之上猶、與楚省交界各處。
已經定有會哨之例。
自當實力奉行。
其餘山陬水湄。
幽僻阻隘。
為人迹所不至之地。
尚複不少。
可傳谕各該督撫、令其确按地方情形。
将作何協力巡查之處。
一體留心分别酌籌、會同商辦。
則兩省巡哨之事。
歸于畫一。
而不緻有所捍格。
于安靖地方之道。
甚屬有益。
該督撫等、惟宜和衷商搉。
一切出以鎮靜。
不可張皇其事。
緻駭愚民觀聽。
倘各督撫中、有不能如此辦理者。
亦即據實覆奏。
尋兩廣總督班第、以咨商湖廣、江西、籌辦會哨事宜入奏。
下軍機議。
尋議、該督奏稱、兩省交界地方。
俱設有營弁。
自應責以定期會哨。
兌旗兌籌。
申報稽查。
至文職官、均有地方之責。
江西來咨。
議立總巡、季巡、月巡、立法過多。
似與出以鎮靜、不事張皇之谕旨未合。
而湖廣來咨。
又以道府州縣。
地廣事繁。
或不能親往。
聽委丞倅等官往代。
亦似責成不專。
請嗣後令道府州縣。
遇停訟、及公事出巡之便。
随時察勘。
不得全行诿卸武員。
應如所請。
交該部行文兩湖、及江南、江西、河南、陝西、四川、貴州、廣東、廣西、等省。
一體遵照辦理。
從之。
○又谕、牛羊群蒙古捆縛汛兵一案。
前因該鎮吳士勝、并無一字奏聞。
特命傳旨申饬。
及吳士勝具摺覆奏。
則稱惠色劄緻、曾有若遽入告。
恐增宸慮等語。
複令伊二人當面對問。
今覽惠色與吳士勝來往書劄。
是在吳士勝本意。
原屬遲疑。
而惠色之劄。
又與之适合。
雖其回護兵丁之處。
不因此而遂可稍為掩飾。
然惠色既經劄商于前。
又複自行繕摺具奏。
未免有意取巧。
看來惠色平日、尚不至如此詭詐者。
而此事則甚為不合矣。
着傳旨申饬。
○丁亥。
谕軍機大臣等、錢陳群所奏僞稿。
隐約其詞。
意在不必查辦。
甚為悖謬。
此案經軍機大臣、究出首惡。
複經議政王、大學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