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着為令。
○谕軍機大臣等、楊應琚奏續得雨澤情形一摺。
殊未明晰。
東省四月以後。
農田待澤甚殷。
必期深透沾足。
方慰懸望。
今所奏五月十一二等日。
各屬或得雨一二寸、或四五寸不等。
而是否沾足。
抑或尚未深透。
其正當虔誠祈禱、及豫為設法調劑之處。
并不詳細奏明。
至該省閘河。
朕聞現在水淺。
摺内亦不行奏及。
看來楊應琚、雖不至有心粉飾。
然深染外省習氣。
着傳谕該撫、令其詳悉查明。
另行據實速奏。
又另摺所奏搜查蝻孽情形。
蝗蝻生發。
為地方民生攸系。
惟在大吏督率搜捕。
實力行之。
毋徒多設規條。
為好言以悅聽聞也。
将此一并傳谕知之。
○己卯。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閩粵等省。
民俗刁悍。
官司差捕罪人。
動辄聚衆毆奪。
而定例止坐首犯。
其未經傷人者、即首犯亦罪不至死。
附和之徒。
俱得遞從末減。
故愚民無所惕畏。
罹法者衆。
而各省近來效尤者亦多。
從前康熙年間、因直省盜案甚多。
特嚴不分首從之例。
而盜風遂輯。
嗣後各省有毆差奪犯、緻斃人命者。
俱着不分首從。
即行正法。
其但經聚衆奪犯。
無論曾否毆傷差役。
即照因而傷人律、從重拟絞。
若數年後、此等案件漸就減少。
再為酌量降旨。
仍複舊例。
該督撫可通饬所屬。
嚴切曉谕。
俾愚頑鹹知奉法。
不犯有司。
亦辟以止辟之道也。
○工部覆奏、禦史李文駒、參奏臣部查估萬安蒼工程遲延之處。
着臣等明白回奏。
查三月十二日、臣部接到該倉來文。
随派司員、并移知該倉委員、會同查估。
因倉員意欲增估。
不肯與臣部派員、公同畫押。
複經文催。
至今尚未覆到。
得旨、此事明系工部遲延。
及令查奏。
并不将遲延之處。
據實奏明。
殊屬取巧。
工部堂官、着一并交部察議。
其現在估計工程。
該司官與旗員、有無意在增減。
着公德保侍郎德爾敏、前往據實确估具奏。
○豁除甘肅中衛縣白馬寺灘、水沖、沙壓、鹻亢地、一萬八千四百九十畝有奇額賦。
○庚辰。
谕軍機大臣等、今日馬燝奏報、訪聞武清續生蝻孽一摺。
殊未明晰。
所屬果有續生蝗蝻。
尚足為災。
即當極力搜捕。
以期不留餘孽。
如已淨盡不緻遺患。
即當回京。
不必久羁郊外、逡巡觀望也。
再京師自初間得雨之後。
今閱半月有餘。
目下又複望澤。
其馬燝經過地方。
田禾光景若何。
亦應不時入告以慰轸念。
摺内何以竟未奏及耶。
可一并傳谕知之。
○又谕、直隸各屬。
前據方觀承奏報、于本月初十十一兩日、得雨之後。
又将及兼旬。
京師天氣炎燥。
望澤甚殷。
不知各屬中、亦曾續得甘霖否。
此時麥收已畢。
秋禾光景如何。
何不随時奏聞。
以慰懸切。
傳谕方觀承、接到此旨。
即将地方情形。
速行繕摺具奏。
○辛巳。
上禦勤政殿聽政。
○谕軍機大臣等、據楊應琚所奏登、萊、青、三郡、麥收分數。
均在八分以上。
其登州所屬之蓬萊等十縣、于五月十一二日、各得雨二寸至六寸等語。
已于摺内批谕矣。
但東省自入夏以來。
雨澤殊未沾足。
今登郡十邑。
雖稱續得微雨。
而各屬之皇皇待澤。
其情形究竟如何。
何不一并奏聞。
此際務宜竭誠祈禱。
仰冀大沛甘霖。
如秋禾稍或有損。
其應行豫為籌備之處。
亦宜即行酌量布置。
又不得但以一奏為了事。
再各屬蝗蝻光景若何。
曾已撲滅淨盡否。
然總不如早晚得有透雨之為快也。
可再傳谕楊應琚知之。
○又谕、據方觀承奏稱、永定河南北兩埝、刊立石碑一摺。
于現在村莊戶口。
毋許稍有增加。
其饬禁稽查之法。
亦不過如此。
将來碑文刊刻竣工。
可即搨印二本進呈。
以一本存于軍機處、遇朕閱視河工時。
即帶往查驗。
如不實力嚴禁。
緻埝内戶口。
逐漸增添。
惟方觀承是問。
至直隸地方。
現在望雨甚殷。
月内若再不得透雨。
則恐于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