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十八年。
癸酉。
八月。
癸未朔。
上詣大高殿行禮。
○甲申。
以舉行仲秋經筵。
遣官告祭奉先殿。
傳心殿。
上禦文華殿。
講官暨侍班之大學士、九卿、詹事等。
行二跪六叩禮。
分班入殿内序立。
直講官四人。
出就講案前。
行一跪三叩禮。
複位。
直講官伍齡安、蔣溥、進講論語視其所以一章。
講畢。
上宣禦論曰。
所以所由所安雖在人。
曰視曰觀曰察則在已。
必也、如衡如石。
而物之懸者、自呈其輕重。
如水如鏡。
而物之照者、自露其妍媸。
故聖人教人。
無非自盡其力。
而更要在不存成見。
不然、萬理紛前。
一指或蔽。
其為以為由為安。
且不能辨。
又焉能緻視緻觀緻察。
以期人之不□□□((臼□□)□文)□庾哉。
雖然。
知人則哲。
惟帝其難。
是以聖人再三丁甯。
而不厭其詳者。
抑亦有懼于聽言觀行矣。
講官暨侍班官跪聆畢。
興、直講官介福、稽璜、進講易經君子體仁足以長人一句。
講畢、上宣禦論曰。
元足以包四德。
而仁亦足以貫四端。
體仁即所以體元。
體元即所以體乾也。
然四端無非仁。
而仁之本則在于博愛。
四德無非元。
而元之本則在于大生。
試觀四時之春。
而可知天地之心矣。
體仁長人。
又何待蓍占而龜蔔哉。
雖然。
無亨利貞、不能成其為元。
而無義禮智、亦不能成其為仁。
故聖人義制事。
禮制心。
不妨并用。
而其為全體大用之本者、必于仁焉是存。
肫然而無不愛。
廓然而無不容。
已饑已溺。
關切深衷。
曰教曰養。
籌之無窮。
此聖人之所以體仁也。
此其所以能長民也。
講官暨侍班官跪聆畢。
大學士傅恒等、奏曰。
皇上睿智符乎離照。
茂育合于乾元。
旁燭無疆。
物來而順應。
至誠不息。
時措而鹹宜。
固已會有極。
歸有極。
協平康正直之施。
養其欲。
給其求。
備輔相财成之道。
臣等幸侍經函。
親承睿訓。
不勝欽服。
奏畢、諸臣出就拜位。
行二跪六叩禮。
禮成。
上還宮。
賜講官及侍班官宴于協和門。
○谕、喀爾吉善覆奏、承審參案遲延一摺。
内稱浙省四案。
俱已審題。
閩省未結者三案等語。
閩省督撫同城。
所有喀爾吉善參劾之案。
自應陳宏謀查辦審題。
何以遲延不行完結。
陳宏謀着交部議處。
○谕軍機大臣等、邢台邪教案内、李起奉供出之韓世英一犯。
前據方觀承奏稱、該犯現住京師。
饬令哈達哈查拏。
今據拏獲、姓名住址。
雖屬相符。
而年貌與原供絕不相合。
且搜查家中。
并無留藏經卷。
又堅供與李起奉從未謀面。
看來韓世英、或系李起奉素日所知。
一時混行指出。
以為推延之計。
抑或向有嫌隙。
挾讐誣扳。
亦未可定。
現在韓世英已饬解直質審。
着傳谕方觀承、可将該犯等詳細研鞫。
務得實在情形。
不可令其妄供狡展。
○以原任青州将軍納延泰、署鑲白旗蒙古都統。
○乙酉。
谕曰、哈達哈現在丁憂。
步軍統領事務。
着雅爾圖暫行署理。
○又谕、據侍郎玉保奏稱、圍場所添官兵。
請照各口駐防之例。
一體給與口糧。
或照原議給與地畝等語。
添設官兵。
原因巡查圍場。
學耕地畝。
若撥給口糧。
反至有誤耕種。
亦非久遠生計。
将此寄與玉保查核。
将無礙圍場之處。
賞給官兵。
令伊等學習耕種。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高寶等屬、湖河異漲。
民田多有被淹。
降旨令策楞、劉統勳、就近前往确查具奏。
後聞該處于七月十二日。
猝被風雨。
堤壩漫溢。
即有人言、該處現在被水。
尚不及七年之甚。
今莊有恭摺報情形。
稱較乾隆七年被災更重。
闾閻既經被水。
自應亟加赈恤。
但乾隆七年災地廣闊。
朕不惜多用帑項。
加意撫綏。
今年高寶一帶。
雨驟水漲。
漫缺堤壩。
以緻民田淹浸。
人口損傷。
如果較之七年更重屬實。
即當照前辦理。
雖多費帑金。
而災黎可以不緻失所。
若系小民因災藉口。
冀邀格外之恩。
或地方有司。
及奸胥蠹吏。
借以張大其事。
希圖乘機中飽。
則此風亦不可長。
莊有恭所奏。
安知非即屬員禀報之詞。
着再傳谕策楞、劉統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