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十八年。
癸酉。
八月。
戊戌。
上以秋狝木蘭。
奉皇太後自圓明園啟銮。
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行在兵部祗有侍郎觀保一人。
着阿裡衮暫行兼管。
○是日。
駐跸南石槽行宮。
○己亥。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遣官祭賢良祠。
○谕、此次巡幸木蘭。
所有經過州縣。
着加恩蠲免本年應徵地丁錢糧十分之三。
總督方觀承照例查辦。
該部即遵谕行。
○是日駐跸密雲縣行宮。
○庚子。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軍機大臣等、南河此番發覺之案。
殊出意外。
當富勒赫奏到時。
朕意高斌、張師載、渾厚易欺。
為屬員蒙蔽。
咎止失察耳。
乃據高斌所奏、九萬餘兩之數。
既經查出。
仍不行參奏。
而聽河員之自為彌縫。
是竟成通同故縱。
雖高斌、張師載、身無染指。
而明知侵冒。
其罪非僅失察公過而已。
今全河積年陋弊。
盡行敗露。
若不極力整頓。
将來仍不過革職留任。
勒限着賠。
則國家之功令不行。
不但河員視侵虧為分所當然。
将各省督撫、瞻徇屬員、通同舞弊之惡習。
何所底止耶。
但俟策楞、劉統勳、逐一清查。
具題着追。
則虧空人員。
久不離任。
将益肆侵虧。
又一時不得如許接辦之員。
亦非所以慎重河務。
着傳谕策楞、劉統勳、就所查出、及得之采訪查。
約舉大數。
一面奏聞。
請揀發道府以下人員。
往南接辦。
一面将虧空各員摘印看守。
策楞暫行署理南河河道總督印務。
并高斌、張師載、應得處分。
俱俟奏到日另降明旨。
所有虧空之項。
竟不必行文原籍查産。
□□皿河員信息最速。
一聞清查之信。
隐匿寄頓。
亦無所不至。
其前任應賠之河道何煟等輩。
欽差甫出都門。
其赀财先已密為運寄。
即照例行文查産。
亦複何益。
将來惟予限一年。
限内不全完者。
無論本年勾到不勾到。
即行正法。
庶河員稍知儆畏。
嗣後工料尚不至全歸子虛。
朕意如此。
将此一并谕策楞、劉統勳、知之。
又下河災務。
時切朕懷。
何不速奏。
以慰懸念。
尋奏、下河被災等處。
業經委司督率各員查赈。
其結茆就堤栖止者。
均已撫恤。
餘戶現在挨查。
分别極貧次貧。
尚未得有确數。
所有疏洩積水、借給耔種各條。
亦已行司查案。
分别定議。
報聞。
○是日駐跸要亭行宮。
○辛醜。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湖廣總督永常出差事竣。
前已降旨、令其由安西順道回任。
俟伊到楚後。
開泰即仍回貴州巡撫之任。
定長着來京陛見。
○是日駐跸兩間房行宮。
○壬寅。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兩淮鹽政普福奏稱、兩淮商人、共望翠華載莅。
願捐銀二十萬兩。
建造臨江等處行宮等語。
此奏錯謬已極。
上次南巡時。
該督黃廷桂等、以聖祖仁皇帝巡幸。
所建行宮。
曆年已久。
兩淮商人、情願捐赀修葺。
事屬可行。
是以允其所請。
後見其增飾過華。
甚非朕本意。
曾經降旨申饬。
上年為僞稿事。
尹繼善來京。
常同軍機大臣等入見。
伊乃奏請南巡。
朕面谕以甫經曆覽。
無事重巡。
即閱數載有展義之舉。
亦必絲毫不令商捐。
一椽不令增置。
朕方允爾之請。
如竟以商捐建置為例事。
是乃不欲朕南巡耳。
此旨衆所共聞。
今普福忽有是奏。
殊屬不解。
朕之巡幸。
原以省方問俗。
豈遊觀是務。
此在平時尚所不可。
況現在江南淮揚等處。
被水成災。
朕心轸念。
截漕拯救。
議赈議蠲。
日夜焦勞。
惟恐一夫失所。
更何心問及懷居。
所有商人捐項。
即着增備淮揚赈濟之需。
斯商人之忱已效。
而仍以為惠彼桑梓之用也。
普福着交内務府大臣嚴行議處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江南淮揚一帶。
被水成災。
赈恤需米。
朕恐于鄰近省分采買。
轉緻市儈聞風居奇。
為鄰省之累。
是以特降明旨。
不令赍帑采買。
今據黃廷桂奏稱、本年川省豐收。
米價處處皆賤。
則以豐補歉。
乃理所當然。
着将該省現貯倉谷。
酌撥二三十萬石。
即着黃廷桂委賢員運往江南。
以資接濟。
該省于秋成後。
陸續買補還倉。
則川省米價。
既可不緻一時騰貴。
而川米由江運下江省。
亦緩急有賴。
于赈務甚為有益。
前者恒文聞川省豐收。
籌撥溢谷運楚。
該督未允。
彼為倉儲起見。
非所急需。
不允為是。
則此助赈恤災。
非楚省還倉可比。
該督其詳悉妥協辦理。
副朕轸念。
如已經運米若幹石。
即于數内扣除。
知會恒文、由楚運赴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