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否得有雨澤。
是否成災。
并作何料理撫恤之處。
一面妥協辦理。
一面速行奏聞。
尋奏、查會甯、靜甯、通渭、鎮番、四州縣。
自五月二十四五日、得有透雨。
二麥雖稍減分數。
不緻成災。
惟臯蘭、金縣、靖遠、三縣。
暨狄道、渭源、二州縣。
二麥大半枯槁。
現借給耔種。
翻種晚秋。
其被災較重處。
分别赈恤。
至于備辦軍需。
雖地方偶被偏災。
毫不累民。
查軍需案内、運糧腳價。
河東、每京石、每百裡、給銀一錢六分。
河西、每百裡、給銀二錢。
災民領運腳價。
盡可營生。
不但不緻拮據。
且甚有益。
得旨、覽奏稍慰。
○又谕、丁士傑于馬中骥案内、前據定長參刻。
及來京陛見時。
面奏為地方起見。
冒昧緻書酌調等語。
朕以丁士傑尚系舊人。
且稱為地方起見。
情尚可原。
因将伊降補總兵。
迨李現祥一案。
據該署督以扶同侵隐等情具摺參奏。
該部照例議以降調。
朕猶以其失察之咎。
或出無心。
是以未即降旨。
今據碩色、宋愛、同日奏到。
丁士傑侵克草豆等銀。
私用存公款項。
則伊前次奏對。
全以虛詞矯飾。
尤屬欺詐。
似此身為大員。
而營私狡詐。
豈可姑容。
丁士傑着革職。
解交貴州。
俟伊應追、應賠、各項清楚之日。
該督撫再行請旨。
○己未。
谕軍機大臣等、将軍策楞等奏稱、瑪木特所遣鄂勒哲依哈什哈、來至邊卡。
向侍衛六格等告稱、達瓦齊使沙克都爾曼濟台吉為首。
領兵三萬。
往征阿睦爾撒納、讷默庫、已将伊等遊牧劫奪。
又使名塔爾巴什者。
由烏梁海調兵三千。
将阿睦爾撒納、讷默庫、牧群收取。
阿睦爾撒納、讷默庫、帶領千人。
在額爾齊斯夔搏和碩地方固守。
此際不識如何。
阿睦爾撒納如在。
必來投順天朝等語。
阿睦爾撒納等、如來歸附。
所有堀援接應。
以及迎禦準噶爾追兵。
在在所關緊要。
杜爾伯特貝勒色布騰、内大臣薩喇勒、于伊等性情。
及彼處事宜。
均為熟悉。
着将策楞所奏之摺。
以蒙古語譯出。
發給伊等。
薩喇勒看畢。
即行起程來赴熱河。
俟朕面問情形。
訓饬後、再行前赴軍營。
色布騰之遊牧。
既與軍營相近。
接見此書。
一面奏覆。
繕寫蒙古文、由驿馳送。
一面即行起程。
會同将軍策楞、公同商議辦理。
即由彼前赴邊卡。
相機而行。
色布騰此行。
将伊親信之人多帶。
以備差委。
此項帶往之人。
着策楞務将路費等項。
寬為辦給。
無事之時。
再各回原處。
将此亦寄信策楞知之。
○庚申。
谕軍機大臣等、今年春、薩喇勒等、帶兵驅逐準噶爾之烏梁海等。
俱已遠避前去。
我兵既徹。
正青草發生之時。
烏梁海等、或仍在遠處逃避。
或即潛回舊遊牧居住。
未經查辦。
若仍回原處。
明年大兵進剿時。
伊等或暗行送信與準夷。
或在大兵之後尾行。
乘間攘竊。
俱大有關系。
應即遣兵先為辦理。
着傳谕策楞等、先遣卡上人等。
查驗确實。
俟薩喇勒、色布騰等、到軍營時。
公同商酌。
應如何辦理之處。
詳悉具奏。
○又谕、貝勒羅布藏多爾濟、統領所屬阿拉善、蒙古兵五百名。
前赴巴裡坤。
羅布藏多爾濟、着賞銀五百兩。
○辛酉。
谕、此次考試甘肅等省拔貢。
若候至回銮後、帶領引見。
未免守候需時。
着交在京總理王大臣等、驗看揀選。
其應行引見者。
即送至熱河行在。
帶領引見。
○谕軍機大臣等、方觀承奏、本月初七日、永定河盛漲。
随饬将舊河身内穿堤引河頭開放。
分流北注。
工程均各平穩。
再河身内、舊有董家務、惠元莊、居民瓦土草房。
悉被淹淤。
墾量為賞給、每戶倉谷一石等語。
穿堤引河。
惟藉分減盛漲。
此次開放。
自因水勢陡漲。
一時難以宣洩。
但祇可偶一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