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無庸裁去。
○以大理寺少卿張映辰、為太仆寺卿。
○以編修謝溶生、充日講起居注官。
○以工部侍郎吳達善、兼鑲藍旗滿洲副都統。
○甲辰。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幸瀛台。
○谕軍機大臣等、據署甘肅布政使史奕昂奏、西路進剿兵丁。
由直隸、河南、設撥入陝。
今準河南藩司咨送直隸鈔冊。
照金川例。
官兵尖宿處所。
另備飯食。
查撥站應付。
既有廪給口糧。
又供飯食。
似屬重複。
現拟于甘省各站。
廣招鋪戶。
多備食物。
毋許高擡價值。
以便官兵随便買食等語。
所辦甚是。
金川案内。
直隸、河南、于廪糧之外。
豫備飯食。
原系該督等均屬滿洲。
不過偶給一飯。
非每站于廪給之外。
又備飯食。
不可援以為例。
此次出兵。
按站行走。
自不必另行豫備飯食。
前已傳谕直隸河南。
令将兵丁沿途飯食。
折給錢文。
自行買食。
此項錢文。
即應按其廪糧之數給與。
可傳谕方觀承、蔣炳、照甘省之例。
一體豫備鋪戶飯食。
聽兵丁自行平價買食。
毋庸重複給飯。
并将該二省現拟給與錢文。
是否即照廪糧數目之處。
據實奏聞。
○又谕、前阿睦爾撒納等會議、明歲往額爾齊斯種地一事。
業經谕知班第。
所有遣兵看守種地人民之處。
俟阿睦爾撒納抵軍營後。
與班第面酌辦理。
今據舒赫德奏、由紮薩克采買馬匹。
逾期始至。
均欠膘壯等語。
看來此項馬匹。
必須豫為籌辦。
着寄知班第、令将軍營現有馬匹。
并從前護送采買馬匹内。
選擇備用。
如不足額。
即會同青滾雜蔔、于喀爾喀遊牧處所馬匹。
選取備撥。
○是月。
江西巡撫範時绶奏、逆犯馬朝柱、日久未獲。
現饬屬加意查拏。
得旨、汝等徒為是言。
何嘗盡心緝捕。
若各督撫其言果實。
則馬朝柱能翼而空行乎。
○新授浙江巡撫周人骥、奏請陛見。
得旨、汝新陛見而去。
不必來。
莫生滿足之念。
一切實力認真。
浙省風氣澆浮。
切不可為好名之事。
○閩浙總督喀爾吉善奏、閩省藤牌兵、精悍靈便。
現在西北兩路分剿準夷。
如需用、即選派前往。
得旨、朕此次即滿兵亦不多用。
仍以新歸順之厄魯特、攻厄魯特耳。
福建藤牌雖好。
恐過阿爾台、即凍僵而無所施技耳。
○福建台灣總兵馬大用奏、台屬早稻豐收。
晚稻雖被風稍歉。
民情安怗。
得旨、汝但奏民情安怗。
而一切鎮靜彈壓之處。
全未奏及。
非留心海疆之道也。
○湖南巡撫胡寶瑔奏、郴、桂、二州。
銅鉛各廠。
向系專員董理。
一年期滿更替。
但礦務繁多。
驟易生手。
弊窦滋生。
請先期選派新員、令赴廠與舊員協辦。
俟熟悉一切。
然後屆期接替。
免緻交代疎漏。
得旨、覽奏俱悉。
○協辦陝甘總督尚書劉統勳等奏、承準廷議、遴員購買馬駝。
今買獲馬七千三百二十九匹。
駝七千五百六十三隻。
查西路進剿兵丁。
共約需戰馬五萬八千九百餘匹。
駝一萬四千八百餘隻。
有本省營馬、涼州滿兵自騎本馬、東晉北口解來馬、合現買馬、共六萬五千七百餘匹。
本省備戰、及餘牧孳生、合現買駝、共一萬五千六十一隻。
馬駝俱已充裕。
青海及沿邊地方。
所産馬駝。
原屬有限。
此次購買。
非甚從容。
臣等度既足用。
已饬停買。
得旨、所辦尚妥。
○陝西巡撫陳宏謀奏、由郃陽、韓城。
等處。
行抵延榆。
查勘沿邊一帶情形。
親見民人樂業。
商販流通。
其延榆二郡、地近鄂爾多斯。
每年内地民人。
租種夷地。
彼此相安。
蒙漢不分畛域。
雖該處邊牆、間有殘缺。
而夷漢一體。
可以無庸議龁。
惟定邊、靖邊、兩縣。
牆外草地。
常有水患。
現饬地方官、設法疏浚。
得旨、覽奏俱悉。
具見一切留心。
但鄂爾多斯蒙古。
乃屬世仆。
不應目之曰夷。
此皆俗吏刀筆之談。
如雲夷漢蒙漢等語。
甚屬不經。
朕惡觀之。
此後但稱蒙古漢人可。
○吏部尚書管四川總督黃廷桂奏、據前任總督慶複、巡撫紀山、議奏。
将天全州境内紫石關、改建仙人橋。
峨眉縣屬太平墩、建造城署營房。
移駐守備。
添撥兵丁。
經部覆準在案。
後因瞻對、金川、連歲用兵。
延攔未辦。
臣思設關移兵。
原為彈壓重地。
今查紫石關、乃通爐僻徑。
并非要隘。
打箭爐久隸内地。
土民恭順。
絕無絲毫滋事。
至太平墩、雖路通涼山。
并不逼近夷巢。
若無故建城添兵。
不惟糜費帑項。
轉緻野夷猜懼。
非鎮靜安輯之道。
所有原議改設添駐之處。
均請毋庸興舉。
得旨。
甚是。
○兩廣總督楊應琚奏、粵西興安縣陡河。
俗名北陡。
為轉運楚米。
流通商貨之要津。
久未修浚。
壩身坍損。
河流漸緻淺涸。
舟楫難通。
臨桂縣陡河。
俗名南陡。
下達柳慶。
溉田運鉛。
亦關緊要。
近日陡壩傾頹。
且有陡門相離太遠。
并需酌添閘壩之處。
均請動項興修。
得旨、如所議行。
但期帑歸實用。
永資保障可耳。
○廣州将軍錫特庫奏、前據福州将軍新柱奏、福州駐防。
請照舊例、将領催等豫行揀選保送。
覆準在案。
查廣州駐防八旗防禦、骁騎校、等員。
遇有缺出。
向系将記名領催、派委代理。
廣州距京。
較福州尤遠。
其從前揀選領催。
豫行保送之處。
請照舊辦理。
得旨、着照舊例行。
○貴州巡撫定長奏、臣查閱古州一路營伍。
各兵丁技藝娴習。
該管将備、頗能盡心訓練。
臣俱分别獎賞。
惟定旦汛、一無可觀。
應将該汛守備、遊擊、參處。
臣因節制通省兵馬。
先行參奏。
未及與督臣會銜。
得旨、外省督撫、皆因此等小節。
以緻不和而誤大事。
此即按例會銜。
有何不可待。
若果有不可待之大事。
恐汝又謂宜會督臣。
而生觀望之心矣。
此見甚屬可鄙。
卷之四百七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