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薩克往征達瓦齊。
博羅塔拉以外。
已被搶掠。
谕軍機大臣等、阿睦爾撒納将阿克珠勒等所告、巴特瑪車淩與哈薩克人衆、往征達瓦齊之處奏聞。
可見達瓦齊勢已窮蹙。
準噶爾業成瓦解之形。
若不迅速進兵。
必緻哈薩克幸獲其利。
着阿睦爾撒納度量馬力。
或五六千。
或三四千。
務期奮勇前進。
迅奏膚功。
先因察達克等、為包沁人言所诳。
即行徹兵。
朕已降有明旨。
今觀阿克珠勒之言。
則其為欺诳愈見。
俟達什敦多布到彼。
仍遵前旨。
與察達克、圖倫楚、帶兵前往。
在阿睦爾撒納所領大隊之前。
另作一隊哨探兵。
方有裨益。
再朕曾降旨令西路哨探兵。
聽候北路起程日期。
亦于原定日期之前。
先行進發。
今已另谕薩喇勒、若西路先至博羅搭拉。
有機可乘。
則不必更候北路。
倘北路先至亦然。
如必需兩路合攻。
則仍守候一齊進發。
總之兩路将軍大臣。
皆為朕出力之人不論孰先孰後。
惟期克日成功。
可傳谕阿睦爾撒納等知之。
○又谕曰。
阿睦爾撒納奏到。
朕已谕令速即帶兵前進。
着并谕薩喇勒、紮拉豐阿、鄂容安等。
遵旨辦理。
但朕所微慮者。
巴特瑪車淩、系阿睦爾撒納之兄。
現在力量稍強。
恐達瓦齊被伊擒獻。
阿睦爾撒納因此恣意。
不可不慮。
何如我兵擒獲。
更足示威。
薩喇勒等努力為之。
見阿睦爾撒納時。
毋露此意。
○又谕曰。
巴朗等負恩逃叛。
情甚可惡。
即使窮蹙來降。
究非投誠可比。
現在伊父車淩孟克、在西路進兵。
或巴朗逃避額林哈畢爾噶、至伊父前懇求。
藉稱招撫。
希圖寬宥。
亦未可定。
着傳谕薩喇勒、一聞巴朗等消息。
即徹回車淩孟克、另派精兵擒拏。
則伊等無可藉口。
擒獲時、即将巴朗、孟克特穆爾等為首之人。
解送來京。
其所屬人等。
酌量派人管轄。
具奏請旨。
○乙未。
谕、前因拉林、阿勒楚喀、移駐滿洲。
由打牲烏拉、三姓、移駐兵一千名。
曾經奏準。
但此項兵丁。
一經遷移。
不無勞苦。
移駐伊等。
原為移駐京師滿洲起見。
同一滿洲。
而将伊等移于遠方。
亦屬不合。
着于此一千兵内、減去五百名。
就近移駐拉林、阿勒楚喀。
該管官員。
倘不敷用。
應如何設立管轄之處。
着該将軍副都統議奏。
尋議、三姓官兵内。
佐領骁騎校各三。
八姓佐領骁騎校各二。
此五佐領、兵五百。
并防禦八。
一并移駐。
佐領内。
選委協領二。
防禦内。
選委佐領五。
領催内。
選委骁騎校五。
所遺之佐領缺。
請照吉林烏拉例。
由防禦内揀補。
各處協領缺。
準此項佐領并選。
防禦缺。
準此項骁騎校并選。
至新舊兵缺。
由京師所遺滿洲、與拉林、阿勒楚喀、三姓所移餘丁内挑補。
從之。
○又谕曰。
範時绶奏、因緝拏劉衍基。
錯誤根究。
緻新任鉛山幫千總李芳春自刎斃命一摺。
其中必有别故。
看來皆由于範廷楷之乖張好事。
範時绶特為其所愚耳。
李芳春供自謝祥。
然使謝祥到案。
即有确據。
方可根究。
今觀其輾轉混供。
非範廷楷之刑求嚴逼。
何以至此。
李芳春以現任職弁。
非誣屈難堪。
亦何至憤激自戕。
設使劉衍基未即拏獲正法。
将益株連無已。
而李芳春之逼抑緻死。
亦将冤累無伸矣。
臬司為通省刑名總彙。
谳獄必宜虛公詳慎。
範廷楷之為人。
遇事辄欲見長。
往往孟浪固執。
悻悻自用。
鄂容安原曾于摺内參奏。
朕以其小有才具。
谕令教訓成全之。
鄂容安既離江省。
範時绶自不能駕馭節制。
不覺堕其術中。
此案在範時绶尚不過失于詳察。
至刑訊一語。
原自有輕有重。
若範廷楷任意鍜煉。
固當重處。
即屬錯誤。
亦有應得處分。
範廷楷着解任。
交範時绶将實情嚴行審出治罪。
○谕軍機大臣等、範時绶另摺所奏請動庫存平餘銀兩、交埠生息。
以為捕役賞需一事。
範時绶不應如此謬戾。
亦必出于範廷楷之意。
捕役誣良之案甚多。
懸以賞格。
既不能禁其豢盜作奸。
徒縱使肆無忌憚耳。
且直省州縣。
皆有捕役。
若盡如此辦理。
成何政體。
一并傳谕範時绶。
令知警悟。
勿始終為其所愚也。
○又谕。
去年收服紮哈沁時。
努三、烏勒登、即應往擒巴朗。
乃與薩喇勒等商議。
便爾回營。
伊等之意。
不過謂既有薩喇勒之言。
即與已無涉。
努三、烏勒登、皆系禦前行走舊仆。
今又領兵。
即薩喇勒不去。
亦應向前。
豈得反借薩喇勒為推托。
況察達克、圖倫楚等。
間隔兩三月前往。
尚将包沁人等收獲。
伊等彼時若即領兵前進。
巴朗猶未遠揚。
亦可一并擒獲。
且新厄魯特擄掠。
不能禁止。
并聞其選取隹物。
牲畜成群。
不料無恥至于此極。
努三、烏勒登、着即解任。
拏往軍營。
交阿睦爾撒納審明具奏。
努三駐處。
着策楞、烏勒登駐處。
着舒赫德前往。
務将所得擄掠物件。
徹底查出。
再哈達哈辦理馬匹事務完竣。
即令帶兵在烏勒登處駐劄。
其努三駐處。
令塔勒瑪善前往。
○又谕、前色布騰巴勒珠爾奏稱、阿睦爾撒納曾言瑪木特系軍威收服。
與傾心降附者不同。
乞将伊在哨探兵内領兵之處停止。
朕因降旨在前。
忽爾中止。
啟其疑心。
随即批示曉谕。
今據阿睦爾撒納奏稱、二月十五日内、兵即前進。
瑪木特于正月十七日、始自京起程。
斷難馳赴。
朕思阿睦爾撒納自到軍營。
諸事盡心。
辦理井井。
此次進兵。
惟伊是賴。
瑪木特之去否。
原屬無關緊要。
若既到軍前。
自不便不令其前往。
今已遲延。
不能同進。
伊自不妄生疑慮。
原派紮哈沁兵三百名。
仍着阿睦爾撒納帶往。
再額爾齊斯屯田兵。
前命努三帶往。
今努三已解任。
着以塔勒瑪善代之。
親王成衮紮布。
向請效力軍前。
朕原派往額爾齊斯屯田。
着仍派伊前往辦理。
原定屯田兵丁。
僅派車淩等數十人。
及喀爾喀綠旗兵數百名。
尚未敷用。
着阿睦爾撒納酌留厄魯特兵一二百名。
于屯田處展放卡倫防守。
又前哨大隊兵俱進。
烏裡雅蘇台不可無人鎮守。
着留莫爾渾駐劄辦事。
此際辦理糧饷馬匹。
亦屬需人。
着舒赫德以章京銜協辦事務奏事一體列名。
着傳谕班第、阿睦爾撒納等知之。
○江西南昌鎮總兵王守乾、以病解任。
以署福建漳州鎮總兵興化協副将馬龍圖、為江西南昌鎮總兵。
○丙申。
谕軍機大臣等、軍營撥運。
禁帶私物。
原為無用、徒滋糜費。
茶葉布疋。
官兵蒙古。
日用所需。
乘便帶售。
與蒙古有益。
在商賈得利。
着寄信恒文、富昌。
由歸化城運米往軍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