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二十年。
乙亥。
二月。
乙巳朔。
日食。
○谕軍機大臣等、兆惠奏請同哨探兵前進。
與富德辦理台站事務。
哨探兵進發。
随營安台。
既有将軍指麾。
又有富德查辦。
可以無庸兆惠前往。
烏裡雅蘇台。
甚屬緊要。
莫爾渾一人。
尚恐不能周詳。
着兆惠即留烏裡雅蘇台協辦事務。
在領隊大臣上行走。
○山西巡撫恒文奏。
盂縣生員孫琇、調奸有服弟婦、知縣徐石峰。
責懲。
教谕耿炳乾等徇庇。
請革職究拟。
得旨、士子身列膠庠。
以敦倫植品為重。
孫琇調奸缌服弟婦。
實為名教罪人。
該縣欲以撲教了事。
已屬從寬。
而教谕耿炳乾。
訓導李述白。
平日不能訓課。
複敢袒護劣生。
咆哮于縣堂之上。
甚屬可惡。
士習之嚣淩。
皆此不職教官。
縱容姑息所緻。
耿炳乾、李述白、俱着革職拏問。
交該撫、與案内有名人犯。
一并嚴審究拟具奏、知縣徐石峰、不過失出之罪。
即交部議。
止于降級罰俸處分。
若令解任。
是與曲庇劣生之教員同科。
非所以正士習。
該撫此奏非是。
着饬行。
○予故多羅恂郡王允禵谥曰勤。
多羅貝勒允祎谥簡靖。
俱祭葬如例。
○是日起。
上以祭社稷壇。
齋戒三日。
○丙午。
谕曰。
朕近于幾暇。
恭讀皇考世宗憲皇帝谕旨。
于禁止貢獻。
嘗諄切訓誡。
至再至三。
而逆犯查嗣庭日記。
有進硯頭瓶湖筆一事。
形諸記載。
可見人心險薄。
何所不至。
益以仰見皇考聖明洞照。
防微杜漸之淵衷。
所以維持世道者。
至深且遠。
因憶禦極以來。
雖曾禁臣工貢獻。
而朕四十壽辰。
臣工于方貢外。
亦有進玩器書畫慶祝者。
在督撫諸臣。
受朕委任。
若因辦覓貢物。
而使屬員得以乘機迎合。
或贻累于富戶商人。
稍有人心者。
當不出此。
設令有之。
亦斷不能逃朕洞鑒。
然佥邪好事之徒。
未免因此妄生疑議。
構造浮言。
是亦查嗣庭者流耳。
當此光天化日之下。
雖伊等技無所施。
而究不若概行禁絕者之為善也。
嗣後廷臣督撫。
其毋有所獻。
并谕中外知之。
○又谕曰。
朕昨因論臣工終養一事、降旨宣谕、今日嵇璜、彭啟豐、各具摺陳情終養。
此奏若在降旨之前。
出自伊等至情迫切。
固當曲體允從。
茲特以面聆朕訓。
感發天良。
則所請乃導之自朕。
而伊等本未嘗有迫不及待之情。
此亦如禮部鄉賢。
在可準可不準之間。
其去留、朕得而權衡之。
又當各視其人矣。
彭啟豐、才本中平。
辦理部務。
亦屬竭蹶。
且伊系内廷翰林。
以文學為職。
而上年扈跸和詩。
視前遠遜。
所學日漸荒落。
着照所請。
準其回籍終養。
嵇璜、在諸侍郎中。
才具尚可辦事。
且一時出兩侍郎缺。
亦未得其人。
仍着照舊供職。
伊面奏以去歲奉差南河。
曾告假歸省。
見伊母暮年衰病。
此奏出于中情。
實不因朕旨。
則伊自差竣回京。
已及半載。
何前此默無一言。
而今日于訓谕之後。
遂若是亟亟耶。
适合昨所降旨。
所為情見乎辭。
無可置辨矣。
朕辦理諸務。
一秉大公。
毫無成見。
而确有定衡。
恐不知者。
以同請而去留各異。
妄生疑議。
将此再行宣谕中外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據阿睦爾撒納奏、前隊兵六千名。
于二月十五日以前進剿。
屯田兵丁。
亦相繼前往。
末後再派兵三千。
接續策應。
辦理甚是。
阿睦爾撒納等、隊後添派之三千兵。
即着班第帶往。
現在準噶爾情形。
窮蹙已極。
成功甚易。
朕意兩路哨探兵。
至博羅塔拉等處。
則與伊犁甚近。
彼處形勢。
即可了然。
着阿睦爾撒納、薩喇勒、詳察彼處情形。
若無需續進大隊之兵。
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