俘典禮。
悉于回銮日。
另降谕旨舉行。
○丙午。
軍機大臣等議準、署兩江總督尹繼善奏稱、軍營餘馬尚多。
懇于原撥江省一千三百匹外。
再撥五百匹。
豫備差務。
從之。
○戶部等部議準、廣東巡撫鶴年奏稱、粵東官員解饷進京。
差竣回任。
率多遲誤。
請嗣後差竣之佐雜等官。
起程日。
聽戶工部給照。
同知通判等官。
引見回任者。
聽吏部給照。
填明限期。
回省呈督撫繳部察核。
無故逾限者。
照赴任違限例議處。
從之。
○以伯都讷副都統舍圖肯、齊齊哈爾副都統愛隆阿、對調。
○赈恤江蘇海州、贛榆、沭陽沛縣、邳州、宿遷、睢甯、七州縣本年被水被雹貧民。
○丁未。
祭先師孔子。
遣大學士陳世倌行禮。
○上以秋狝木蘭。
奉皇太後自圓明園啟銮。
○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軍機大臣等、據陳宏謀奏、甘省茶務項下。
曆年積欠官茶二十八萬六千餘封。
欠改折銀一十六萬七千餘兩。
又欠官禮捐項等銀九萬三千餘兩。
共欠銀茶約五十餘萬等語。
此項欠課。
曆年既久。
恐其中不無侵蝕隐射情弊。
着傳谕劉統勳、吳達善等、将該省積欠官茶。
及各項公費。
逐年詳細查核。
實在商欠幾何。
其中有無官商侵隐。
及該欠戶實系貧乏無力。
難以清完。
并人亡産絕。
無可催追者。
逐細清查。
分年列款。
詳晰奏聞。
毋得因有此旨。
或任屬員混開滋弊。
○是日、駐跸南石槽行宮。
○戊申。
祭大社、大稷、遣恒親王弘晊恭代行禮。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曰、朕此次巡幸木蘭。
所有經過州縣地方。
着照例蠲免本年錢糧十分之三。
該部即遵谕行。
○命賞給二等台吉班第為一等台吉。
○是日、駐跸密雲縣行宮。
○己酉。
谕軍機大臣等。
班第等奏稱、奉到六月二十八日谕旨時。
阿睦爾撒納、業與額琳沁多爾濟同行。
又有各處徹回兵丁在後。
阿睦爾撒納自必前來入觐等語。
阿睦爾撒納果來至熱河。
辦理自易。
且将伊罪惡。
令暴白于新來投誠人等。
亦可以快衆心而彰國法。
但伊甫經起程。
即有人指其罪狀。
紛紛告讦。
伊豈不聞風畏懼。
且伊自揣所為。
必不敢前來入觐。
雖已起程。
或沿途托故。
戀住遊牧。
事所必至。
伊現在已抵何處。
摺内未經奏明。
前曾谕及起程若尚在十日以内。
即行擒治。
此時曾否辦理。
所當加意慎密。
如尚未辦理。
現在雖有功擊阿睦爾撒納之人。
且陽為解勸。
置之不問。
切勿令其知覺。
緻生他變。
至阿巴噶斯誕妄情形。
顯與同惡。
今伊忽告薩喇勒雲。
從前随阿睦爾撒納行走。
未得在将軍前效力等語。
前經班第等、調取阿巴噶斯等前來。
此時果遵調前來與否。
摺内亦未明晰。
又管理伊犁渡口回目鄂斯璊伯克來訴、阿睦爾撒納強取其牲隻口糧。
俟辦伊遊牧後。
酌量給還。
即不敷抵補。
料擒治阿睦爾撒納後。
衆心已快。
亦可無庸補給。
再所奏塔爾巴哈沁台吉額琳沁、由哈薩克逃回。
現住博羅塔拉。
與阿睦爾撒納同族而有宿嫌。
今雖攀援内附。
中心必不相合。
俟來見時。
加意體察。
自可得哈薩克、與巴特瑪車淩、信息等語。
班第等、或令額琳沁前來入觐。
或酌量安插原遊牧處。
公同酌定。
即行奏聞。
至薩喇勒于阿睦爾撒納之姊來見時。
察其醉語。
甚屬留心。
但婦女言詞。
不足深究。
即如阿巴噶斯等。
亦不過趨附勢力。
勉強脅從之人。
若概行窮治。
則各部未免生疑。
但阿睦爾撒納、既有令伊姊子沙津巴圖、管領達什達瓦戶口。
協力同助之語。
将來或即将沙津巴圖、安插于察哈爾地方。
若沙津巴圖尚無異心。
亦不必安插。
将此傳谕班第等、俟辦理阿睦爾撒納後。
即遵旨辦理。
○是日、駐跸要亭行宮。
○庚戌。
太宗文皇帝忌辰。
遣官祭昭陵。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軍機大臣等議覆、前任甘肅巡撫陳宏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