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并達什達瓦部衆人等知悉。
即行正法。
其所屬兵丁。
不過聽從指使。
情尚可原。
着免其治罪。
○谕輝特台吉巴雅爾曰、覽爾奏、并請将所屬人等戶口。
照杜爾柏特台吉車淩等所屬。
編次旗分佐領。
永圖生聚。
朕實嘉之。
爾既向化歸誠。
率屬内附。
所有編次旗分佐領之事。
不必急于辦理。
爾即于所屬宰桑中。
擇其才具可用者。
奏明授為管旗章京、副管旗章京、及參領、佐領之屬。
使之善為約束。
安分謀生。
即無異内地臣仆。
朕于沙克都爾曼濟之奏。
亦如此降旨。
上年平定準噶爾全部之時。
原為爾等籌畫安全。
俾共登之衽席。
不意阿逆背叛滋擾。
不特爾之所屬。
生計拮據。
即全部二十一昂吉。
亦皆不得甯居。
朕是以複命将興師。
殲除逆賊。
俟阿逆擒獲後。
朕降旨曉谕哈薩克部落。
各守邊界。
毋得少有侵犯。
爾等自可耕種牧養。
各務本業。
數年之後。
生計日見豐裕。
朕實不勝厚望。
爾惟仰體朕心。
管轄部衆。
嚴禁盜賊。
以副朕一視同仁之意。
寄賞爾緞疋荷包。
爾其祗受。
○庚寅。
孝恭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辛卯。
夏至。
祭地于方澤。
上親詣行禮。
○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幸圓明園。
○谕軍機大臣等、昨據永貴奏稱、北路軍營。
現存米十二萬一千餘石。
可敷一萬兵丁四年之用等語。
此惟計算儲備軍需。
其賞給各部落屬人口糧一項。
未經籌及。
杜爾伯特、輝特、人等。
明歲雖各歸遊牧。
但現在伯什阿噶什之子博東齊、及達什車淩、烏爾古勒濟勒等。
俱将遊牧移至阿爾台地方。
尚須賞赉。
着傳谕普慶、阿思哈等、約計從前賞赉杜爾伯牡、輝特、人等。
每年應須糧石若幹。
所有現存糧石。
足支辦給軍需、并賞赉新來歸降人等、幾年之用。
詳悉具奏。
至賞給厄魯特口糧。
原因其饔飧不給。
暫為補助。
并非定為成例。
即如伯什阿噶什之子博東齊等前來之時。
其中果有并無牲隻、不能度日者。
即酌量資給。
若現在可以糊口。
不得俱照車淩等之例。
一概賞給。
并着傳谕舒明、阿蘭泰等、遵照辦理。
○壬辰。
上詣黑龍潭祈雨。
○戶部議覆、甘肅巡撫吳達善疏稱、成縣倉貯屯糧。
積六萬二千餘石。
如再徵本色。
貯多不免黴變。
應如所請。
照秦、徽、二縣例。
自本年為始。
改收折色。
從之。
○工部議準、狹西巡撫盧焯疏稱、同官縣陳爐鎮等處。
新舊煤井磺盡。
無從設爐。
應停。
從之。
○癸巳。
谕曰、社稷壇望瘗樂章。
會典館既經奏定章名。
即應将典儀贊望瘗、司樂贊望瘗、奏徵平之章。
詳悉行知太常寺遵照。
太常寺既經會典館行知。
尚未明晰。
即應将增贊望瘗一節。
或具奏請旨。
或行文詢問。
乃會典館既不詳細咨明。
而太常寺亦不行文咨詢。
均屬疎漏。
及朕降旨命查。
而會典館又延挨逾時。
着将會典館總裁官、嚴察議奏。
太常寺堂官、察議具奏。
嗣後典儀司樂、俱着照朕新定儀節遵行。
至社稷壇瘗坎。
應在西北隅。
方為合宜。
現在興工修葺。
着即相度方位。
敬謹辦理。
○谕軍機大臣等、據哈達哈等奏稱、領兵至哈屯河水勢甚大。
将已經渡河兵六七百名。
令青滾雜蔔帶領。
輕騎前往其餘兵丁一千餘名。
制造小船。
更番渡河。
令車布登紮布、帶領繼進等語。
哈達哈身為将軍。
理應身先士卒。
奮免直前。
不得少存觀望之意。
今青滾雜蔔、車布登紮布、俱已輕騎前進。
而哈達哈獨駐河幹。
何以督率将領。
若似此遲延。
未知何日始抵哈薩克。
必緻贻誤大事。
關系非淺。
觀其所奏河水情形。
不過山水下流。
一時陡漲。
數日間即可減退。
且覓其淺處。
未嘗不可徑渡。
何至如此張皇。
從前朕已察其有遲疑之狀。
是以屢經降旨訓谕。
今計此旨到日。
哈達哈自當已抵哈薩克境内。
務宜加意奮勉。
斷不得稍存畏葸。
自取罪戾。
○又谕、前因宰桑讷默庫、曼集、自軍營私回遊牧。
已降旨交和起等、擒拏正法。
今據富德奏稱、尚有宰桑烏達瑚們都、亦同讷默庫、曼集、私回。
着将烏達瑚們都、一同拏獲正法。
餘仍照前旨辦理。
○甲午。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刑部等部議覆、山西按察使拖穆齊圖奏稱、州縣承審命盜案件。
例有定限。
嗣經巡撫石麟奏準、案犯患病。
許于原限内扣除。
州縣藉有扣限。
遷延不結。
上司亦未便揭參。
嗣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