谕。
伊等懇給印文為投誠之據。
複于兩營間設卡。
令官兵将所餘什物、及俘獲人口。
與哈薩克交易。
共得馬二百餘匹。
臣等伏睹霍集伯爾根、喀喇巴喇特、情詞恭順。
謹将給與印文緣由。
及伊等所屬頭目名單呈覽。
下部知之。
又谕軍機大臣等、覽兆惠等先後奏摺。
看其情形。
逆賊阿睦爾撒納、即可就擒。
但不當因哈薩克投順。
遂爾倚恃颟顸。
阿逆奸狡性成。
或自哈薩克逃出。
遠離塔爾巴哈台。
潛伏僻地。
或料知入冬我必徹兵。
于察罕烏蘇等處藏匿。
此處宜分派兵丁。
輕騎來往。
嚴行搜緝。
其哈薩克頭目霍集伯爾根等、着傳旨撫慰。
并各賞蟒緞二端。
大緞四端。
以示獎勵。
○丁卯。
祭先師孔子。
遣慎郡王允禧行禮。
○谕曰。
薩喇善、着授為吉林将軍。
薩喇善未到之先、着傅森前往署理将軍事務。
○谕軍機大臣等、據楊廷樟奏稱、紅毛番船一隻。
來浙貿易。
願照新定則例輸稅等語。
前因外番船隻。
陸續到浙。
恐定海又成一市集之所。
是以令該督撫等、酌增稅額。
俾牟利既微。
不緻紛紛輻湊。
乃增稅之後。
番商猶複樂從。
蓋其所欲置辦之物。
多系浙省所産。
就近置買。
較之粵東價減。
且粵東牙儈。
狎習年久。
把持留難。
緻番商不願前赴。
亦系實情。
今番舶既已來浙。
自不必強之回棹。
惟多增稅額。
将來定海一關。
即照粵關之例。
用内府司員補授甯台道。
督理關務。
約計該商等所獲之利。
在廣在浙。
輕重适均。
則赴浙赴粵。
皆可惟其所适。
此非楊廷璋所能辦理。
該督楊應琚、于粵關事例。
素所熟悉。
着傳谕楊應琚于抵閩後。
料理一切就緒。
即赴浙親往該關察勘情形。
并酌定則例。
詳悉定議。
奏聞辦理。
○戊辰。
祭大社大稷。
遣裕親王廣祿、恭代行禮。
○太宗文皇帝忌辰。
遣官祭昭陵。
○己巳。
谕軍機大臣等、據雅爾哈善等奏稱、差往兆惠等軍營赍送事件之索倫哲森保等、行至額貝諾爾。
遇賊數十人搶掠。
緻将事件遺失。
途遇庫圖齊讷爾之厄魯特告稱、巴圖爾烏巴什、近将巴爾達穆特鄂拓克搶掠。
我等于昨日、被伊遊騎搶掠得脫。
想爾等亦受其害。
又詢問巴圖爾烏巴什、及阿巴噶斯、哈丹、遊牧蹤迹。
俱在博羅布爾噶蘇、阿勒坦特布什附近。
俟三格兵回。
即饬令進剿等語。
巴圖爾烏巴什、亟宜殄滅。
從前成衮紮布等奏稱、搶掠集賽。
逃往土爾扈特。
朕即以為斷無是事。
不過仍藏僻地。
俟我徹兵複出耳。
今兵尚未徹。
即已肆行。
成衮紮布、容有不知。
舒赫德豈未見及此。
一意苟且因循。
急圖歸計乎。
着速整官兵。
搜捕務獲。
計此際兆惠、富德等、已擒阿眭爾撒納、即乘勝回兵。
或尚待哈薩克信息。
伊二人即留一守候。
一帶兵到額貝諾爾、博羅布爾噶蘇等處。
成衮紮布等、于闼勒奇、阿勒坦特布什等處、兩路夾攻。
自必擒獲。
或賊衆為兵威所迫。
逃往阿勒坦額默勒。
兆惠等酌議、傳谕哈薩克、派兵堵截。
将首賊擒獻。
餘則聽其掠取。
是否可行。
着相機辦理。
○赈恤甘肅柳溝、安西、沙州、三衛旱災饑民。
○庚午。
秋分。
夕月于西郊。
遣恒親王弘晊、恭代行禮。
○太祖高皇帝忌辰。
遣官祭福陵。
○辛未。
遣官祭關帝廟。
○遣官祭昭忠祠。
○賜扈從王大臣、蒙古王公等食、至甲戌皆如之。
○谕軍機大臣等、納木紮勒等奏、杜爾伯特汗車淩等告稱、伊等應領本年及來歲俸銀。
可否俱在烏裡雅蘇台支領。
已覆以與例不符等語。
所辦甚是。
但車淩等、今年初移内地。
着加恩準其于烏裡雅蘇台支給。
嗣後仍來京請領。
着谕納木紮勒等、傳谕車淩知之。
○谕額敏和卓曰、據爾奏稱、請于明年四月進兵。
願從軍自效等語。
朕已鑒悉。
至進兵之期。
三四月俱可。
又所奏兵數。
雖亦計出萬全之意。
但以我兵精銳。
直抵回城。
尚不須多為調集。
爾受恩深重。
奮勉可嘉。
即授為領隊大臣。
于爾所屬、派兵一百名。
在前鋒行走。
俱照軍營兵丁、一例賞給。
此際宜加慎密。
不可稍有漏洩。
○欽差侍郎裘曰修、安徽巡撫高晉奏、會勘宿、靈、虹、積水情形。
籌辦疏浚事宜。
豫省虞、夏、商、永、四邑之水。
畢彙于宿。
恃以宣洩者惟睢河。
查睢河因毛城鋪等處減洩之黃水。
累年浸灌。
積漸成淤。
上年毛城鋪開放。
至本年四月始閉。
黃水直流一載。
是以徐溪口一帶。
竟成平陸。
此睢河上段之在宿者。
全淤之故也。
睢河既淤。
則豫省諸水。
及宿境山水。
散流漫衍。
遂于徐溪口南、北、分為兩股。
南一股、自張家溝至豬羊山、沖斷十五裡堡驿路。
下至時村、由唐溝歸睢河之下段。
入于五湖。
北一股、自牛家樓至高黃壩。
于時村迤下、由三村歸睢河之下段、亦入五湖。
此兩股均有河形。
臣等拟就此因勢利導。
分一為兩。
開至符離集下。
仍入睢河正身。
視舊河之底岸淤平。
七十餘裡。
挑浚較易。
其符離下至靈璧之壩王城等處。
間段淤淺。
應一律挑深。
以暢去路。
再霸王城下。
即靈璧之五湖。
今則連而為一。
田沉水底。
民多遷移。
細勘形勢。
其地最窪。
即多開溝渠無益。
不若捐之于水。
以為儲蓄之區。
水沉田畝。
查明請豁。
至虹縣之闆橋地方。
名小河口。
則睢河之人五湖者。
至此複露河形。
東南一路、趨謝家溝、經古汴河、入洪澤湖。
東北一路、由烏鴉嶺、經宿遷之歸仁閘。
下安河入洪澤湖。
謝家溝今雖深通。
河頭河身。
尚覺淺狹。
應開寬。
烏鴉嶺下。
現有砂礓。
應挑挖。
其餘支河。
宿州則彭家溝、氵□毆河、柏山河。
靈璧則鬥溝、拖尾河、沱河。
虹縣則荀家溝、嶽家河等處。
均須一律挑浚。
以暢分流。
虹縣又有潼河一道。
受水極大。
向由林子河。
經歸仁閘以東之涵洞、入安河。
今林子河淤塞已久。
亦宜舍舊圖新。
從潘家山南之徐家沖開通以達董家溝、歸安河、入洪澤。
較為徑捷。
此三州縣積水情形。
臣等酌拟之辦法也。
至烏鴉嶺、董家溝、安河、系虹縣、泗州、宿遷、桃源、四州縣壤地相錯之境。
皆須會同辦理。
董家溝在宿遷境。
現已全淤。
安河則界連宿遷、桃、泗、三州縣。
亦間段淤淺。
金鎖鎮、劉李埂、田家集、陡門等處。
上下八十裡。
為入洪澤之咽喉。
尤為緊要。
皆須逐段開挖。
必此處較上遊深通。
而後睢河一帶之水。
順流直達。
施功次第。
當由此起。
現行文下江督撫諸臣、确勘詳估。
以便及時辦理。
若夫睢河雖治。
仍為每歲減洩黃水之路。
必如何始免淤墊。
此又在督河諸臣、通盤籌畫。
期于久而無弊者也。
得旨、有旨谕部。
谕曰、裘曰修、高晉、等奏、會勘宿、靈、虹、積水情形。
籌辦疏浚事宜一摺。
于該處水勢之來源去路。
頗為明晰。
所言曆年受病之由。
及目前利導之法。
已具得其要領。
前曾降旨、令在事諸臣将勘明工程。
及時辦理。
現奏宿、靈、虹、等處疏浚各工。
應興舉者即時興舉。
不必會商往返。
緻稽時日。
朕為百姓生計。
并不惜費。
惟期用之于實。
永遠消患而已。
總之、侍郎裘曰修、夢麟、河臣白鐘山、嵇璜、張師載、并各該督、撫、受命同事。
祇如一人。
原無分此疆彼界。
所見既确。
即應一力擔承。
務期歲前竣事。
始于河工